第10部分 (第2/4页)

性而极化为极性的状态。但任一极性态都是非极性道体的一部分,佛经表示为“如海一沤发”,说明极性是非极性大海中的一个水泡,所以必然受着道非极性属性的制约。于是,就有“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的“天之道”。在道非极性的“反”、“弱”极性的“动”、“用”中,达到“损有余而补不足,”使之趋平衡而体现“中”的属性,这就是自然法则、自然规律。佛家称为因缘关系,因果规律,人世间俗称为“善恶报应”。老子认识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非极性法则,所以要人们“守中”,把握平衡点,不要走极端。不然,必然要受到“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自然规律)的制约(惩罚)。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贪心重,偏“中”;“费”“亡”多,趋中。“金玉满堂(偏中),莫能守之(损有余);富贵而骄(失中),自遗其咎(弱用)”。偏“中”,失“中”,不“守中”,必然“自遗其咎”,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要从规律认识老子“守中”的深刻道理。“守中”体现在不同层次的事相理相之中,但不外乎“去甚、去奢、去泰”,因为“甚”、“奢”、“泰”都是失“中”的极性极端化的状态。老子让人们“去甚”、“去奢”、“去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不敢为天下先”等,都是“守中”的至理名言,亦是老子让人们“守中”的具体操作。

从“守中”的机制上讲,老子让人们“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在极性的世界中,始终“抱一为天下式”,不被极性事物的运动变化所迷惑,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不离“抱一”(守中),知主客一体,内外一相,能所泯灭,回归于朴,常德不离,这就是老子“守中”的目的。老子的“守中”、“抱一”就是佛陀讲的“般若波罗蜜多”,依“般若波罗蜜多”(“守中”、“抱一”)“度一切苦厄”,“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惟道是从”,与道合一,所以“守中”、“抱一”是老子修道、证道、得道的根本理论和修持方法。“守中”、“抱一”的般若观照,达到“观自在”时,必然回归于“无极”、“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也就是能否“行深般若波罗蜜多”?这是得道(到彼岸)的关健,也是佛道二家修持的根本。

儒家对“中道”的心法论述更多。《论语·尧曰》曰:“允执厥中”。这是尧王对大舜接班继位时的嘱咐,也可以说是“心法”。舜王给大禹也是以此“心法”而禅位的。《书经》中更详细地表达为:“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就是儒家著名的“十六字心法”,其核心是“执中”,这和老子的“守中”是同一内涵。“道心”的非极性属性隐秘(夷、希、微)难识,“玄之又玄”(惟微),亦是非常精微难把握,难契入。为什么呢?由“人心”极性妄心的干扰所致。“人心”是自发趋于混乱。热力学第二定律表达的熵值自发增大就说明了这一点。人心的混乱度自发增大,这是危险的根源,也是“执中”的最大危害。只有专心致意(惟精惟一),始终不渝(允)地不偏离(中道)非极性(执厥中、执中),才能“执中”与“道心”相符。尧舜禹“大治”天下是“执中”的“宏观”现象。上古的大智慧者认识到心态要“执中”与“道心”相符,唯有时刻一心的观照才行。这和佛陀讲的“观照般若”、“一行三昧”都是相通的,和六祖惠能的“于一切时,念念自净其心,自修其行,见自已法身,见自心佛,自戒自度”,是同一意旨。应用到社会治理上,则是抑制“人心”本能的放纵,开发“道心”“本性”的显露,始终致力于这一点,社会必然大治。能否“允执厥中”就是关键的关键。

“十六字‘执中’心法”通过儒家的道统,传到孔子,则以“中庸”之道表述。《中庸》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真空实相本体(道体)是一切万事万物的本源,犹水月依水而现,水月之影是水体。同理,万事万物皆依实相本体而现,极性的万事万物就是非极性实相本体的相用(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像在镜体上,像不能离镜(可离非道也)。“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非极性道体的属性就是“天命”,与非极性属性相合(率性)就是与道合,就是道。佛陀称为“圣智现量”,“常、乐、我、净”、“不二随顺”、“平等本际”、“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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