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在部族大会里又没有包括元老院和贵族。
至于计算票数的方法,在早期罗马人中间就像他们的风
尚一样地简单,虽说还不如斯巴达那么简单。每个人都高声
唱出自己的一票,由一个记录员依次把它们记下来;每个部
族中的多数票便决定了本部族表决的结果,各部族间的多数
票就决定了人民表决的结果;库里亚和百人团也是这样。唯
有正直在公民中间占有统治地位,人人都耻于公开地投票赞
成一种不公正的意见或一个不体面的臣民的时候,这种办法
才是好的;但是当人民腐化而可以进行贿选的时候,那就适
宜于采用秘密的投票方法了,为的是可以用不信任来制止贿
选者,并且也可以给那些流氓无赖们提供一种不至于沦为卖
国贼的办法。
我知道西赛罗是谴责这种改变的,而且他把共和国的
灭亡部分地归咎于这一点。可是,我虽然也能体会西赛罗的
权威在这里所应有的份量,但我却不能同意他的意见。相反
地,我认为正是由于这类的改变做得太不够了,才促成了国
家的灭亡。正像健康人的营养不宜于病人一样,我们也决不
能要求把适用于善良人民的同样的法律拿来治理腐化了的人
民。没有什么比威尼斯共和国的悠久的历史更能证明这条准
则的了;威尼斯共和国的影子至今还存在,就完全是因为威
尼斯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坏人。
于是,每个公民都被分给一张票,每个公民在投这张票
时都可以不让别人知道他的意见是什么。同时,关于收票、
计票、比较数字等等,还确定了一些新的手续。但是所有这
些都未能防止负责这项职务的官吏们的忠诚不经常受到怀
疑。最后,为了防止投票的舞弊与交易,还制定过种种禁令,
而票数目之多却正好表明了它们的无效。
到了末期,罗马人就常常不得不乞援于种种非常的权
宜手段来补救法律的不足了。有时候,他们就假托神迹,然
而这种办法只能欺骗人民,却不能欺骗统治人民的人;有时
候,乘候选人还没有来得及进行阴谋活动之前,就突然召集
一次大会;有时候,因为看出人民已被人争取过去要参与为
非作歹的一方了,于是就一味空谈,把整个议程都消磨掉。然
而野心家终于规避了这一切。可是,最难于置信的却是:在
这样的流弊泛滥之中,这么广大的人民,幸而赖有他们那些
古代的成规,竟从未停止过选举行政官、通过法律、审判案
件以及处理一切公私事务,而且几乎和元老院亲身做起来是
同样地轻松顺利。
第五章 论保民官制
当人们不能在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确定一个严格的
比例的时候,或者是一些不可消除的原因在不断地改变着它
们的比率的时候,于是人们便创立了一种特殊的行政机构;这
一机构并不和其他部分一道构成共同体,但它能使各个项目
恢复正确的比率。它或是在君主与人民之间,或是在君主与
主权者之间,或者如果必要的话,同时是在这两方面之间,形
成一种联系,也可以说是一个比例中项。
这个团体,我称之为保民官制,它是法律与立法权的守
护者。它有时候可以用来保护主权者以对抗政府,就像人民
的保民官在罗马所做的那样;有时候,可以用来支持政府以
对抗人民,就像目前十人会议在威尼斯所做的那样;并且有
时候,又可以用来保持一方与另一方之间的平衡,就像监察
委员在斯巴达所做的那样。
保民官制决不是城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也不应该具
有立法权或行政权的任何一部分;但也正好是在这一方面,保
民官的权限才最大;因为他虽不能做出任何事情,却可以禁
止一切事情。作为法律的保卫者,它要比执行法律的君主与
制订法律的主权者更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