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 (第2/4页)

贱,据说是杨骏一个小妾的弟弟。年纪很轻,但武艺超群,在上月禁军的一次比武大赛中拔得头筹,一时名声大振,声望鹊起。

杨骏立即抓住这个机会,把刘豫从一个小队长直接提成了禁军副统领。

如果一切顺利,大概要不了半年,他就会用刘豫取代孟观和李肇,把禁军重新掌握到他自己手里。

面对这个新情况,我只得赶紧派人去调查刘豫。

调查回来的人说,刘豫每天闻鸡起舞,苦练武艺。平时生活简朴,作风正派。对士卒宽仁,对上级尊敬。总之,这是个完人,根本无懈可击。无论拿银子还是拿美女都无法收买他,因为,他一心向武,对美女完全不感兴趣。

后面的这句话让我整整一天都很费解。皇上是从小长在美女堆里,对美女已经司空见惯了才不希罕美女的。这个刘豫既出生寒微,猝然富贵,应该很欠美女才对,怎么会完全不感兴趣呢?难道武艺的魅力能大到让一个人彻底清心寡欲吗?

晚上皇上回来我跟他说起这个,他笑道:“这很好理解啊,他喜欢的是男人,所以对美女无动于衷。”

我也有想到这点,只是还不能确定。既然皇上也这么说,那我就派人去试试吧。

这一试,试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居然因此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

因为,这个刘豫,变成了我的表弟裴危的密友。

准确的说,是他的男宠。

裴危是著名的风流才子,面庞清秀,风姿飘逸。刘豫膀大腰圆,脸上虬髯如刀戟,是雄赳赳的武夫。他们俩成为亲密爱人,怎么说都该是刘豫当相公,裴危当小甜甜吧?

但世间的事,就是那么不可思议。真实的情况是:刘豫在裴危面前百依百顺,是羞答答娇滴滴的小蜜糖小甜心。

不是我吹,我们家的人就是这么拽的,只用一个文弱书生,就可以收服了一个能领导千万兵马的盖世将军。

真正的聪明人,就该像我这样,举重若轻。一皱眉间,妙计出,天下定。

看杨骏傻冒一样拼命地打压孟观和李肇,发动一切力量在朝臣面前为刘豫说好话。终于成功地把他提升成了禁军统领。我心里那个乐啊。

刘豫控制了禁军,我对付杨家的时机也就成熟了。

搞定了禁军统领刘豫,皇宫的安全得到了保障。我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其实我也知道,让刘豫带兵去杀杨家人他是不会干的。我也没打算让他带禁军去围剿杨府。我只要他到时候别站到杨家一边对抗朝廷就行了。

因为,经过一番审慎的思考后,我觉得对付杨家,最好还是不要动用皇宫禁军。

这是基于一个考量:皇上的心情,皇上的声誉。

说到底,杨家是皇上的外家,杨骏是他的舅舅。如果出动禁军灭了杨家,世人会说,皇上不念亲恩,杀了自己母后的娘家人。

虽说古语有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杨骏以外戚干政,专横跋扈,也的确不得人心。但以甥杀舅,多少有些忌讳的。皇上又是那种很仁善很重情的人,我不想让他心里总存着愧疚,总觉得自己对不起先皇太后。

如果是出动宗室王的军队,那性质就变了,变成了两个家族之间的战争。司马皇家子孙捍卫自家的江山,免使皇权落入外姓之手。这个理由再正当不过了。

为了江山社稷,抛弃个人私念,大义灭亲,是人人称赞的行为。

唉,同一件事,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了正邪两分,这就是我们政治文化。

我们天朝大国的人就是这么聪明,脑子里弯弯道道特别多,权变无极限。那些蛮子们傻乎乎直愣愣的,怎么跟我们比?再进化一千年再说吧。

我们聪明人,既然决定出兵,就肯定要知己知彼。

我派人认真调查了一下,杨府号称家丁过千,其实是包括了他家所有下人的。这些人中有一半分布在他家的各处钱庄、农庄中。家里剩下的一半,再除出老的小的,真能拿起家伙迎战的,满打满算,也就三四百人了。

换言之,只要刘豫不临阵倒戈,帮着杨家对抗朝廷,要一举灭掉杨家是不难的。

那样的话,从汝南王在金镛城囤积的几千兵马中,择精兵良将七八百人,应该就差不多了。

毕竟,我们派去搜捕的人是拿着皇上的圣旨去的,代表的是朝廷,是官府。杨家人作为朝廷钦犯,只应俯首就擒。一旦有反抗行为,就是抗旨不尊,可以不待审判就地取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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