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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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这时几个穿蓝棉制服的干部来到我的监号窗前,头一个高个,我认识他叫王恒烈,他们在我窗前站住,王恒烈说:“这不是关梦龄吗?”他们一齐对我看了一眼,在我窗前走过。看样子王恒烈还是一个负责干部。我心想,好哇,今天你当了干部,到我面前示威来了。我回忆以前:有人密告他是八路,并且说他在长春第一次解放①给共产党做工作。八路军退出长春时,把四支手枪存在他家。还说他与他表兄高心鲁用长春东兴粮栈作掩护进行地工活动。我根据这些情况与密告,以及我自己的考察,断定高心鲁与王恒烈都是共产党地工人员。由于高心鲁是我的盟兄弟,私交太好,没有逮捕他。一直到一九四八年六月高心鲁、王恒烈先后奔赴解放区,我仍没有抓他们,因为高心鲁的母亲是我的义母,因此我不能下手。王恒烈是高心鲁的表弟,我也因为老高家的关系没有下手。但是这些情况我也没有对他们说,我如果把这些话说出来有两种不好:第一,被我的上级知道,“包庇八路,勾通奸匪”,这就是死罪;第二,我说出来,高心鲁、王恒烈二人一定害怕,或者认为我要敲诈他们,那也麻烦。这两家再给我送钱,我怎么办呢?索性不告诉他们。我把密告信,及情报一烧,装作不知道。现在他们都是人民政府的干部了,王恒烈能到小红楼上来,说明不是一般干部。我早已知道他在长春念书的时候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他以为我只会跳舞、吃饭、吸鸦片呢。

过去他们做地工,利用我的关系在长春大摇大摆:大查户口,到我的公馆躲避,坐我的车子逛大街,还经常到督察处找我。人们都知道高心鲁是关梦龄的盟兄弟,谁敢不高看一眼?今天说来他们是利用我,完成了他们的工作任务。他们胜利了,我失败了。我杀人太多,罪太大,提他们的关系与我不但没有好处,反而叫政府认为“邀功”。相反他们所知道的一切我必须详细的交待出来,不然他们会揭发我,共产党是不讲人情的。再加上这楼上楼下押着几十个督察处的特务。坦白之后再追到我身上,我再交待就迟了。

关于我在督察处那一段,我没有写应该由谁负责任,反正就是那么回事,政府怎么看是政府的问题。写了半个月,150多页,交给政府,肩上少了一个负担,可是心理上却多了一个顾虑——都交待了,按照我的坦白,拉出去枪毙够条件。于是又有点后悔,可不写又不行呵!矛盾。

每天晚上趁看守不在甬道上,董顺球、王焕斌就与我打“电话”。一天董顺球告诉我:“听说陈牧也来了,在四平抓到的。”我说:“早来晚来,早晚都得来。逃走的太少了。”

我大包大揽了杨成荣的事情。没几天就看不见我的这个勤务兵了。可能是释放,回家生产了。

有一天,看守战士把董顺球提出来扫地。他扫到我的门口,趁看守没注意,他把我的门一开,扔进来一个苹果,一个很好的大苹果。我拿起来擦了擦,偷着吃起来。我一边吃一边想,有家眷在长春倒是好,还有人送东西,我的家在北平,离这太远了。

晚上董顺球在他那屋对我说:“尝尝苹果吧,长春的水果是很缺的呀。”

“你给我这个苹果,我心里很高兴,象征着我的事将来会平安结果。”

“对,一切没问题,我们这些人都认为脑筋最好的就是你。到什么时候,你都会有办法,不会吃亏。你看现在,你睡床上,我们躺在石灰地上;你吃干的,我们喝稀的。将来更不一样,现在这里分三等犯人,第一等就是你们这几个人,住单房间的;第二等就是我们和楼下的这些人;第三等是前面圆楼里的反革命犯,在那比在红楼还厉害。”

一天,张看守长在董顺球的窗前大发脾气:“给你们报纸看,你们在读报中串供,乱说话,你们是吃草的还是吃饭的?你们若是吃饭的为什么不守制度?一个人不干人事那就不如吃草的。今天这是警告,要注意!”

我一听,这是指张飞骂李逵,是批评我们这几个监号。可能我与董顺球谈话被他们听见了。犯人嘛,什么都要忍受,我想这还是好的,厉害的恐怕还在后头呢。

我想将来一定有那么一个场面:一个大屋子,上面坐着法官,旁边坐着记录员,另外坐着旁听人,两边站着武装战士。把我提上堂,对我公审。把督察处杀人的事一件一件来审。对于这种局面我抱定宗旨,问什么答什么,一切杀人罪责我一概承认,都是我关梦龄干的。好汉做事好汉当,决不拖泥带水叫人看不起。给法官找麻烦那又何必呢?怕死不等于不死。

不久,我看了冯至写的一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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