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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认为应当宣传的教义。君主既不能以适当的压力和权威,直接反抗教士们的决定,所以君主必须有影响他们决定的能力。影响的方法,惟有使教士阶级大多数人有所恐惧而又有所希求。派职或其他处罚,是他们所恐惧的;升迁禄位,是他们所希求的。

在一切基督教会中,牧师的圣俸,可以说是他们终身享受的一种不动产。其享有,非凭授与者一时的高兴;只要行为端正,即不得任意禠夺。这个财产的保有,如果不是这么稳固,稍稍开罪于君主达官,即有被禠夺的危险,那末,他们对于人民的权威,就不能维持了。人民会视他们为从属宫廷的雇佣,对于他们教导的真诚,没有何等信心。但是,假若君主滥用暴力,惜口他们过于热心散布朋党的或煽动的教义,竟行禠夺他们终身享有的不动产,那末,他这种迫害,只不过使被迫害的牧师及其教义,陡增十倍的声誉,因而对于君主自身,陡增十倍的烦难与危险。几乎在一切场合,恐怖手段,总是治国治人的一种坏工具,决不可用以对付那些对于独立自主那怕只有一点点要求权利的人。企图恐吓这种人,只有刺激其恶感,坚定其反抗;这反抗如果处置稍为宽大一点,也许很容易使其缓和下来,或者完全放弃。法国政府常用暴力强迫议会或最高法院公布不享众望的布告,然很少成功。可是,它通常所用的手段,即把一切顽强不服者通通监禁起来,却可算是十分厉害的了。斯图亚特王室各君主,有时也用与此相类似的手段,来控制英国议会的若干议员,但那些议员也是同样地顽强不屈。因此,他们不得不改弦更张了。英国议会今日是在另一种方法上被操纵着。约在十二年前,奇瓦塞尔公爵曾对巴黎最高法院,进行一个极小的实验,由那个实验充分表示了一件事,即采用英国今日使用的方法,法国一切最高法院,可更容易加以操纵。但这种实验,没有继续进行下去。因为,强制与暴力,虽是政府的最坏最危险的工具,而权术与劝说,虽总是最容易最安全的工具,但人类似乎生来就是傲慢的,除非他们不能或不敢使用坏的工具,他们总是不屑使用好的工具。法国政府很能够而且敢于使用暴力,所以不屑使用权术与劝说。不过,根据一切时代的经验,我相信,以强制和暴力,加诸国教教会受人尊敬的牧师,其危险和导引毁灭的可能,实有过于把强制和暴力加诸任何其他阶级的人民。牧师有他们的权利,有他们的特权,有他们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们与其本阶级中的人结有良好关系,即在最专制的政府下,与其他约有同等身分及财产者比较,其权利和自由,是更受人尊重的。在巴黎宽大温和的专制政府是如此,在君土坦丁猛烈狂暴的专制政府亦是如此,而在此两极间各种不同程度的专制政府,亦莫不如此。但是,牧师阶级虽难以暴力强制,却与其他阶级同样容易操纵。君主的安全,社会的治安,似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君主操纵他们的手段,而这手段似乎完全在于他提升他们的权力。

旧时基督教教会的制度,各主教领区的主教,通由主教所辖都市的牧师及人民共同选举。人民这种选举权,并不曾保有多久;而且就在保有该权利的时候,他们多半也是唯牧师们的马首是瞻;牧师们在这类有关心灵的事件上,俨然是以人民自然指导者自居了。不过,这样操纵人民,也是一种麻烦的事,牧师们不久就厌倦了,他们觉得,主教由他们自己选举比较容易得多。同样的,修道院院长,亦由院中修道士选举,至少大部分修道院的情况是如此。主教领区内的一切下级有俸圣职,通由主教任命,主教认为适当的,即授与职务。这样,教会一切升迁权力,就全掌握在主教手中了。在这种场合,君主对于他们的选举事项,虽然也拥有一些间接势力,虽然教会关于选举乃至选举的结果,有时也请求君主同意,但是君主毕竟没有直接或充分手段操纵他们。因此,每一个牧师的野心,就自然使他要阿谀本教会中人,而不阿谀君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满足其升迁期望。

罗马教皇最先逐渐把几乎欧洲大部分的主教职、修道院院长职(或即所谓主教公会有俸圣职)的任命权,拿到手中。其次,又以种种奸计及口实,把各主教领区内大部分下级有俸圣职的任命权,拿到手中。这一来,所留给主教的,除仅仅足使其维持对所管辖牧师们的权力外没有什么了。同时,由于这种安排,君主的境况,也弄得比先前更坏。欧洲各国的牧师们,这样简直编组成了一种宗教军。这种军队虽散处各国,但它的一切活动、一切动作,都可由一个首领指挥,并在一种划一的计划下进行着。每个特定国家中的牧师,可视为这军队的一个支队;而各支队的动作,又容易得到四周其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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