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叶同低下头,靠近谷宇,想看看谷宇的手臂是不是真的被他扯痛了。

因为这里太暗了,加上周围只有呼呼的冷风吹过,真是个很容易引人“犯罪”的绝佳场景啊。

所以,本来开口想问话的叶同心随意转,抬起谷宇的头,吻了下去……

这个举动,在刚才路灯下突然看到谷宇出现时就想做了,或者更早的某个看着谷宇发呆的时候。

说起来,叶同也只是凭着本能吻下去,接下来该如何做,还是凭本能。他伸出舌头,毫不费力就钻进了谷宇因愣而微张的嘴巴里……

叶同觉得这感觉很美好,谷宇的嘴唇很柔软,还似乎带着甜甜的味道,他都不想退出来,可是他怕再这么“胡搅蛮缠”下去,被他搂到怀里的谷宇要晕了,原因是因吻而晕。

其实谷宇已经晕了,在叶同吻住他的那一瞬。

叶同把谷宇抱进怀里,心情的转换,让他心疼这瘦小纤弱的身子,太轻了,一点都不像一个快十七岁的少年的体重。至于身高,被叶同忽略了,还觉得搂在怀里刚刚好。

叶同想,是不是因为自己太没有女人缘,所以在欺负着谷宇的过程中,思想产生了异变,才会不知不觉地注意起谷宇,又再进一步异变,心疼他、想抱住他、想让他露出无人时那种浅浅的微笑(偷窥到的)。

总之,叶同自己也不知道这思想的转变是怎么发生的,来得有点奇怪,经过一年多的对谷宇的无视,而自己背后纠结不已的心路历程,他认了,所以,才决定在今晚把谷宇约了出来。

难道这就是某次听王贤兵那个家伙说的,说女性在同时被两个男生追求的恋情当中,极易对较弱的男方产生同情,进而产生心疼或是隐藏的母爱,宁愿错过较好的男方,去跟弱势的男方结婚。难不成他就是对谷宇产生了那种感情,所以才会喜欢了?

叶同没有追求过女生,高大帅气的他本来应该会很受女生们的欢迎,可是诡异的是,他愣是不讨女生喜欢,哪怕他把篮球打好,也没有吸引哪个女生的目光,反倒是他的几个小弟,时不时的换女朋友。这让他觉得老大做得很失败。

如果被他的小弟们知道他喜欢了瘸子宇,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嗯,还是不能说,吓到那些家伙无所谓,可不能吓到怀里的宇,他可是超胆小的。

然后,叶同把谷宇划到了他的保护圈子,自认了谷宇是他的人了。吻都吻了,不是他的人是谁的人啊!?

所以,抱着早就魂不附体的谷宇在寒风中坐了半个小时,低头又吻了一通谷宇,说:“以后我来保护你,记住,你是我的人了,不可以怕我!要是敢怕我,我就会吻你!”

说出来,叶同的心高兴得快飞天了,想着今晚可能都会兴奋得睡不着觉了。虽然第一个喜欢的对象是男的,还是总被他欺负来欺负去的又丑又瘸的谷宇,也不能阻止他心里溢满心房的激动和温柔。

叶同当然等不到谷宇的回答,但他当谷宇默认了,因为他知道谷宇不喜欢说话。

叶同怕谷宇冷着了,虽说还想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一直坐着,但还是体贴地把谷宇送回了巷子里谷宇家门不远的地方,还想着要让谷宇消化一下多了他这个男朋友的事实。

叶同紧紧地抱了一下谷宇,上瘾似的又吻了半晌谷宇微肿的唇才放开,说:“宇,早点睡,明天见。”

昏暗中,谷宇点头,在被咬得肿痛的嘴唇上抚了一下,怎么会肿痛呢?眼底的疑惑被昏暗的光线掩住了,叶同没有看到。

10、第十章:找上门了 。。。

[魅色]是一间俱乐部,采取会员制,里面有美酒,也有美人。

雷恩、狄更斯、祖德,和凌朔走进[魅色]时,引得很多人注意,女士们的目光都放肆地沾在他们四个人的身上了。

不说凌朔就是一个王子式的完美男人,就是雷恩、狄更斯和祖德三个,也都是一等一的大帅哥。

所以,四个极品男人一出现,还没有带女伴,怎么不让里面找男人玩乐的女人心动呢?

不过她们的行动还未付诸,他们四个就被侍应生领到楼上的包厢去了。

——

侍应生把酒送上后,小声地关回包厢的门,迎头撞上店里的一号男公关曼哈顿和另外三个排名前五的女公关。

曼哈顿食指挑了挑额前的碎发:“经理让我们四个进去陪雷恩先生他们,还特别交待我要好好陪那个雷恩先生的朋友。”

侍应生愣了一下,说:“可是我出来前,雷恩先生说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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