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页)
况下,抓住了敌人不可轻易放掉,以免后患。而诸葛亮审时度势,采用攻心之计,七擒七纵,主动权操在自己的手上,最后终于达到目的。这说明诸葛亮深谋远虑,随机应便,巧用兵法,是个难得的军事奇才。
欲擒故纵中的“擒”和“纵”,是一对矛盾。军事上,“擒”,是目的,“纵”,是方法。古人有“穷寇莫追”的说法。实际上,不是不追,而是看怎样去追。把敌人逼急了,它只得集中全力,拼命反扑。不如暂时放松一步,使敌人丧失警惕,斗志松懈,然后再伺机而动,歼灭敌人。
诸葛亮七擒孟获,就是军事史上一个“欲擒故纵”的绝妙战例。蜀汉建立之后,定下北伐大计。当时西南夷酋长孟获率十万大军侵犯蜀国。诸葛亮为了解决北伐的后顾之忧,决定亲自率兵先平孟获。蜀军主力到达泸水(今金沙江)附近,诱敌出战,事先在山谷中埋下伏兵,孟获被诱入伏击圈内,兵败被擒。
按说,擒拿敌军主帅的目的已经达到,敌军一时也不会有很强战斗力了,乘胜追击,自可大破敌军。但是诸葛亮考虑到孟获在西南夷中威望很高,影响很大,如果让他心悦诚服,主动请降,就能使南方真正稳定。不然的话,南方夷各个部落仍不会停止侵扰,后方难以安定。诸葛亮决定对孟获采取“攻心”战,断然释放孟获。
孟获表示下次定能击败你,诸葛亮笑而不答。孟获回营,拖走所有船只,据守沪水南岸,阻止蜀军渡河。诸葛亮乘敌不备,从敌人不设防的下流偷渡过河,并袭击了孟获的粮仓。孟获暴怒,要严惩将士,激起将士的反抗,于是相约投降,趁孟获不备,将孟获绑赴蜀营。诸葛亮见孟获仍不服,再次释放。以后孟获又施了许多计策,都被诸葛亮识破,四次被擒,四次被释放。最后一次,诸葛亮火烧孟获的藤甲兵,第七次生擒孟获。终于感动了孟获,他真诚地感谢诸葛亮七次不杀之恩,誓不再反。
从此,蜀国西南安定,诸葛亮才得以举兵北伐。
两晋末年,幽州都督王浚企图谋反篡位。晋朝名将石勒闻讯后,打算消灭王浚的部队。王浚势力强大,石勒恐一时难以取胜。他决定采用“欲擒故纵”之计,麻痹王浚,他派门客王子春带了大量珍珠宝物,敬献王浚。并写信向王浚表示拥戴他为天子。信中说,现在社稷衰败,中原无主,只有你威震天下,有资格称帝。王子春又在一旁添油加醋,说得王浚心里喜滋滋的,信以为真。正在这时,王浚有个部下名叫游统的,伺机谋叛王浚。游统想找石勒做靠山,石勒却杀了游统,将游统首级送给王浚。这一着,使王浚对石勒绝对放心了。
公元314年,石勒探听到幽州遭受水灾,老百姓没有粮食,王浚不顾百姓生死,苛捐杂税, 有增无减,民怨沸腾,军心浮动。石勒亲自率领部队攻打幽州。这年4月,石勒的部队到了幽州城,王浚还蒙在鼓里,以为石勒来拥戴他称帝,假本没有准备应战。等到他突然被石勒将士捉拿时,才如梦初醒。王浚中了石勒“欲擒故纵”
之计,身首异处,美梦成了泡影。
第十七计 抛砖引玉
类以诱之①,击蒙也②。
①类以诱之:出示某种类似的东西并去诱惑他。
②击蒙也:语出《易经·蒙》如。参前“借尸还魂”计注释④。击,撞击,打击。句意为:诱惑敌人,便可打击这种受我诱惑的愚蒙之人了。
古人按语说:诱敌之法甚多,最妙之法,不在疑似之间,而在类同,以固其惑。
以旌旗金鼓诱敌者,疑似也;以老弱粮草诱敌者,则类同也。如:楚伐绞,军其南门,屈嘏曰:“纹小而轻,轻则寡谋,请勿捍(保护)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利。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徙于山中。楚人坐守其北门,而伏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又如孙膑减灶而诱杀庞涓(《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
战争中,迷惑敌人的方法多种多样,最妙的方法不是用似是而非的方法,而是应用极相类似的方法, 以假乱真。 比如,用旋旗招展、鼓声震天来引诱敌人,属“疑似”法,往往难以奏效。而用老弱残兵或者遗弃粮食柴草之法诱敌,属“类同”
法,这样做,容易迷惑敌人,可以收到效果,因为类同之法更容易造成敌人的错觉,使其判断失误。当然,使用此计,必须充分了解敌方将领的情况,包括他们的军事水平、心理素质、性格特征,这样才能让此计发挥效力。正如《百诫奇略·利战》中所说:“凡与敌战,其将愚而不知变,可诱以利,彼贪利而不知害,可设伏兵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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