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部分 (第2/4页)

那个~~~那个我饱了,三叔请慢用。”崔刺史连忙“谦让”,把自己那己经挟住红烧肉的筷子悻悻松开收回。

崔敬这才得意地笑了笑,把最后一块红烧肉挟起,放入嘴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喔~~”

吃完后,崔敬舒舒服服打了一个嗝,十分满意地放下筷子。

虽说这食材普通,但是非常美味,崔氏叔侄吃得非常满意,特别是工部尚书大人崔敬,刚才吃了吃了那么多果汁、点心,现在又吃了那么多的美酒、佳肴,面色有点像嫣红,脸上一直带着笑意,不时用手摸一下吃得点滚圆的肚子,心里高兴极了。

很久没有吃得这么痛快了,记得上一次是视察河务时碰上洪水,困在一座小山上二天二夜,后来下山时,一个人就把一只烤羊吃了大半,吃得那一个叫痛快。

吃完后,有婢女送上热毛巾、水盆,并细心替两位官老爷把衣服上的菜渣子拿走,这一顿简单又美味的大餐才算完成。

号称千杯不醉的崔敬有了几分醉意,又坐在沙发上,睁着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饶有兴趣地看着有点拘束的刘远,嘴角带着二分笑意。

这改良过的天府香,酒精浓度大约有四十度,和大唐那些只有二十度,也就是和啤酒差不多,很多甚至还没啤酒的度数,诗中所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这样,也不算夸张,喝下去,一会就变成尿了,一撒尿就没了。

那时斗的不是谁的酒量好,而谁的胃大,能装得多。

有几分醉意的崔敬就那样盯着刘远看,哪有什么什么官威,分明就是长者看晚辈的目光,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可是现在崔敬也越看刘远越满意了。

长得相貌堂堂、有文采、有才华、能赚钱、会享受生活,活得比自己还要滋润,最重要的是,他看过刘远的资料,刘远成长的道路上,没有背景、没有贵人扶持,一句话来说,靠的是自己的两手白手起家,饶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可同样是一个出色的工匠、力压北方第一才子的风云人物,以他还没成年就有如此理想和追求,非常难得。

崔敬扣心自问,那种环境,就是换作自己,也做得没刘远出色。

其实,最令崔敬满意的,是刘远对家族的态度。

在争夺家产时,刘光夫妇的所作所为,不像一个兄长,反而像一个强盗,在兄弟富贵时夺产,可是一有难,为了划清界线,连弟弟都驱出宗族,行为极度不齿,可是最后刘远还是把他轻轻放过,以德报怨,有能力也不追击报复。以家族为先,可在玉满楼陈昌设计陷害时,出手又非常果断。

恩怨分明,这些作为,和崔敬“凡事以家族为先”的意念很相符。

烂泥是扶不上墙,但是,一棵好的苗子,扶起来那就容易了,一块美玉,只要稍加雕琢,就能散发属于它的光彩。

“尚书大人,刺史大人,准备不足,粗茶淡饭的,让二位委屈了。”刘远谦虚地说。

崔刺史笑着说:“不错,不错,越是简单平凡的东西,方是最能彰显厨艺,看来本官以后要多点往这里跑,蹭饭吃才行了。”

“刺史大人能来,无任欢迎,那是小人的幸荣。”刘远连忙应道。

崔敬则是笑骂道:“你小子,吃用倒是舍得花费精力,把这些心思放在学问上,定能有更大的成就。”

骂作小子,这相对来说,这是一种亲近的意思,能得到尚书的笑骂,这可是一件很值得让人羡慕的事情,刘远听到也心生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是,是,尚书大人所训极是,小的一定用心读书。”刘远连应接收崔敬的善意。

忙活了一整天,有他这句话,值了,到时有人要打自己的主意,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毕竟自己和尚书大人这么亲近。

崔敬瞄了一刘远一眼,稍稍坐正,笑着对刘远问道:“刘远,听说你被驱逐出金田刘氏,可有此事?”

不会是替自己报仇吧?

刘远心里一凛:千万别,自己费了那么多的心思,为的就是把家族“那座大山”搬掉,这样自己没人管,可以自由自在,再说那一票势利又贫苦的族人,带给他,可没什么帮助,有的只是麻烦。

“尚书大人,过去的事,己经过去,小人不想再提此事了。”刘远连忙应道。

一个小小的金田刘氏,小得可以说是忽略,崔敬自然不会有兴趣理会这些事,听到刘远没有家族在后盾,没拖没累的,这样反而更好,到时招他入赘的机率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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