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部分 (第1/4页)

非常疼爱帅哥的人。

到黄镇后,武凤更是跟哥商量,说她晚上不走了。但哥硬是没有满足她。由于考虑到可能跟梁纤露没戏了,哥到达黄镇后,就叫陈晶立马杀过来。

令哥感到欣慰的是,陈晶立马就是以豹的速度赶了过来。另外,陈晶和武凤之间什么矛盾都没发生,她们俩还一道帮哥收拾屋子。哥当时真是比较感激武凤,因为如换作是梁纤露,恐怕早就和陈晶打起来了。

当天下午,哥给了武凤几张大钞,叫她花点钱自己打车回家。连走时,她也没说别的。她只是悄悄告诉哥,她如今也是名花有主了,但是可以随时和哥暗通款曲。

狗日的,她人是够大方的,但她却把哥看扁了。哥岂是那么乱及不负责任的人?把陈晶叫回来,哥当然是决定了就要跟她过下去了啊!哥太累了,不想再折腾了!这也是拜翟苏云与梁莺所赐。

哥以前是不相信有啥爱不爱的,因为特殊的经历告诉哥,一切人、一切事几乎都是冲着利益来的。

有人曾套用《红楼梦》中的话,说咱们金家就像贾家的东府,除了门口的两个石狮子是干净的,其他的人和事都是肮脏的。

狗日的,这话打击面也实在太大了。当然,在说这话的人看来,哥和陈晶也不是干净的人。以前哥并不认可这些,也正是因为翟苏云之事的发生,才让哥相信了此言非虚。

相对于翟苏云来说,哥绝对是一个没出息的人。人家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归宿,并因性格原因与现世格格不入,便直接放弃了生命。那样做绝对是干净的。

他曾经的恋人梁莺,原先是被尘世间的肮脏所侵蚀,身不由己了一阵子,也快要变得肮脏了。当得知翟苏云那么做了时,她便果敢地来了一个殉情。

他们都把自个儿的身子交给了那个清澈的、宽广的长江内湖。尽管比较惨烈,但足以表明他们是无比干净的人。现世间的人,基本上没有谁可以望其项背。

哥在他们这对恋人面前,肯定是自惭形秽。试想,当初哥只是拿刀割腕了一次,但那也是用来吓唬人的。那之后,无论哥活得窝囊也好,狂乱也罢,哥从来都没想过让自己干净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至于陈晶嘛,也是这样,她也经历了不少挫折。如以传统观念来看,她也确实不干净了。

至于金家的其他人,那就更不用说了。由于钱作怪,从金爷开始,一家子人上演了多少糜烂、肮脏、罪恶的事啊!但他们哪怕就是像哥这样静下心来反思一下,也不可能去做。狗日的,如此一来,人家骂金家不干净,也就骂得其所了。

哥这么说,也不是要求陈晶及其他金家的人包括哥自己,也学着那对苦命鸳鸯的样,把年轻的身子交给水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哥是说,人要有廉耻之心。

哥以前是啥都不相信,特别是对女性,更有莫大的偏见。曾一度觉得,男人与女人之间,无外乎都是嫖客与妓女的关系。

加之朱莹好友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是因为朱莹她也有着非凡的经历,所以她比一般人眼光更敏锐、言语更毒辣!她所陈述之事,也是针针见血,没有啥矫揉造作的成分。

你还别说,如用这个逻辑来考虑问题、对待问题及为人处理,基本上都能行得通。

然而,目前哥的观念却有了一些转变。哥基本会相信劫后余生的陈晶,从此会对哥忠贞不二了。你想想看,哑巴梁莺都能那么做,陈晶学着她一点就够了。这样一来,咱们俩以后的日子就能混下去了。

狗日的,讲起来这事还得感谢红脸及其老太。由于他们的阴谋让陈晶贬了值,然后她的身子和长相都走了样。不然的话,就算她死心跟哥了,外界的那些操子、痞子也是不会放过她的。那哥娶了她后,那也有点烦心了。

说起这方面,哥昨天还真遇到了一件滑稽的事。这就是,昨天哥和陈晶在学校搞房间,弄好后出来洗工具时,恰好遇到了老马及老校长的女儿。据说那个丫头如今在外读师范,昨天她是受老马之约,来学校提前过一把当教师的瘾的。

老马看到陈晶后作呕吐状;没想到,老校长的女儿见到哥也作呕吐状。狗日的,咱们俩这一对人,以前可是他们这一男一女眼中的香饽饽啊。咱们如今却沦落成这样!

对于陈晶来说,那仿佛可以说有色衰爱弛的那么一天,但她这速度也太快了点。至于哥嘛,色倒没衰,只不过由于条件不行了。家中变故已在整个黄镇广为传唱,哥已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宛然已变成了一条可怜虫。这老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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