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与君歌一曲 (第1/3页)
“汤滚肉烂,香气扑鼻。就是有那么几个不知道好歹的臭虫,扰了性子,我现在就去剁了他们下酒。”周英杰说话之间,就把手按在了刀柄上面。
顾振华笑着摆了摆手:“别那么冲动,谁人不说人,谁人不被说,老实吃肉,要是不够,再杀了两条。”
“够了,够了,只是这肚子里有气,吃不下去啊!”岳破虏在旁边也说道。
“我这个人啊,人家逼我,我退一步,人家再逼我,再退,接着逼,退到了墙了,那就宰了你丫的!”
顾振华说这话,声音很高,满酒楼的食客听了心里都是一颤,吃的差不多的纷纷起身,贴边就溜了。
雅间之中,那几位说话的公子哥也吓了一跳,顾振华虽然背对着他们,但是那个雄壮的背影,还是有着无与伦比的压力。尤其是一团杀气,笼罩在了他们的头上。
在这个时候,他们最怕的就是这头猛兽突然回过头,举刀把他们都砍了。互相看了一眼,就要起身悄悄离开。
可是就在这时,靠近窗户的一个雅间款款走出来一个女子。二十出头的模样,一身白纱素服,落落大方,行动之间,风情万种。肌肤细腻,红润白皙,配上一身的白衣,更像是雪中的梅花。
双目有情,嘴角含笑,尤其是鼻梁挺直,江南女子的娇羞之中,竟然带着一丝英武之气,倘若生得男儿身,也是一个人物。
她走出了雅间,周围的不少食客都忍不住侧目,那几位公子也都呆住了。
反倒是顾振华他们几个,根本没有在乎,一直闻到了一阵香风,顾振华才猛然回头。只见一个俏丽的佳人,亭亭玉立,站在了对面。素服黑发,身材修长,落落大方,按照后世的说法,这绝对是最顶尖的气质美女,顾振华也是一愣神。
“这位夫人,我们可都是行伍之中的莽汉,不懂什么风雅,有失礼之处,不要见怪。”
“军爷客气了!”女子飘飘万福,然后粲然一笑:“岳武穆曾说壮士饥餐胡虏,笑谈渴饮匈奴血。身为男儿大丈夫,正当报国之时,几位军爷的豪气实在是让小女子佩服。小女子斗胆问一句,你们可是安*的人?”
“没错,夫人有什么事情吗?”
“小女子听闻安*扶持太子南下,功勋卓著,堪称天下表率,心中佩服。尤其是蓟国公更是忠义无双,甚想一睹风采。”
岳破虏一听,脸上就露出了笑意,推了推顾振华,笑着说:“七哥,人家可是开看你的!”
女子一听,也是瞪大了眼睛,她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家伙,竟然是风头正盛的蓟国公顾振华。堂堂国公,和几个大头兵坐在一起,就这么吃肉喝酒,实在是太出人预料了!
女子稍微一愣神,顾振华笑道:“这位夫人,我就是顾振华,粗人一个,不过是适逢其时,进了点本分。”
女子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稍微愣神之后,就笑着作揖说道:“小女子有眼不识金镶玉,还请国公不要见怪。您说的本分二字,虽然普通,可是试问这天下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啊。文恬武嬉,指点江山,慷慨激昂者有之,然则能救民水火,阵前杀敌,匡扶社稷的贤臣,却是万中无一。要是这些人都进了本分,天下何至于此啊。”
说着,女子疾步捧过了酒杯,满满的斟了一杯酒。
“国公爷,江南半壁,全靠着忠勇将士了,小女子敬您一杯!”
长长的粉颈扬起,酒水顺着喉咙划过,女子竟然一饮而尽。
顾振华也是哈哈大笑:“夫人真是女中巾帼,我也干了!”
一杯酒下肚,女子脸色微红,配着鲜明的白衣,竟然越发的动人。顾振华也暗暗赞叹,这位女子论起容貌,一点不比陈圆圆和梅?若差,而且浑身上下还带着一股子男人才有的豪气,实在是世间奇女子!
就连顾振华都赞叹,别人看的更加眼馋了,那几位正准备离开的公子,有一人突然忍不住了,到了楼梯口,却笑道:“河东君,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见到,实在是难得啊。”
河东君?
顾振华听到了这个名字,顿时一愣,莫非这个女人是……
就在顾振华盘算的时候,三位翩翩公子已经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一位二十出头,也是一身白绸衣衫,手中拿着象牙小扇,模样十分俊俏,标准的小白脸。
后面两位一个三十出头,一个四十来岁,也一身的绸缎,衣着华丽,书卷气十足。只是后面这两位都面有难色,头微微低着,并不敢直视顾振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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