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1/4页)
仅仅三天,就有至少40000维京勇士被杀,小小的歌德城周边的荒地里几乎每片土地里都埋着维京勇士奋战之后不完整的尸体。
为了防止遭到狙击的维京勇士们送出情报,每个奥斯曼的猎杀队伍还配备了三到五只狮鹫,能够在第一时间将他们放出的海东青在空中杀死。
所以知道现在,仍旧有一队队不知情况的维京勇士,像扑向篝火的飞蛾一般,浑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和前方的危险。
此刻在距离歌德约170公里的东边,又有一队约2000名接到命令前来集结的维京勇士被封进了口袋!、
包围他们的是整整一万奥斯曼多步兵兵种方阵!数量五倍于维京人。
衣着华丽的居鲁士王子手拿地精单筒望远镜,朝着对面已经开始拼杀的双方望去,身下是十几个奥斯曼士兵们叠罗汉,搭出来的人肉了望塔。
“又一条大鱼进网了!”
说着居鲁士王子,因为过度兴奋,脚重重的踩在了脚下踩的奥斯曼士兵手上!
居鲁士王子带着阴柔之中包含阴霾的微笑低头看着那名士兵道:“对不起!弄疼你了!”
那名士兵一脸大汗显然很吃力,但更多的是紧张,结巴道:“我、、、、我的荣幸!王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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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貌似居鲁士口中的这条大鱼,是条食人鱼,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装备也很好,这明显不是一支普通维京劫掠部队,他们的装备也很好,被包围后仅仅一次骑兵冲锋就引起了整个包围的奥斯曼方阵的混乱。第一层的重装步兵被战马踩死不少,正在紧缩的包围圈一下子朝外扩张不少。像个橡皮筋一般朝外猛地一弹。
正在人肉了望塔上观战的居鲁士王子不由蹙紧了眉头,回头瞪了身后的中年将领一眼,沉声问道:“怎么回事?是对方太强了,还是我们奥斯曼帝国的士兵都是废物??再或者我看花眼了!五倍!五倍!五倍数量的士兵居然差点被他们杀出包围圈!”
中年将领不敢居鲁士的眼睛,低声应道:“王子殿下!这这队维京人,和这几天遭遇的其他维京人不一样,他们的战斗力很强!”
“不一样?”
居鲁士闷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相信了对方的解释,还是根本不信。
“要不……”中年将领试探着问道,“让另一路狙杀部队,赶来增援!”
“不用!”
居鲁士信心十足的冷然道,“虽然我现在可以肯定这队维京人里有个万户侯甚至旗主!”
中年将领哑然,脸上的冷汗狂下。
居鲁士王子猜的没错这2000维京勇士堆里正有一个旗主——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处于包围圈的2000维京勇士,分成四队,每队400人,轮流发动冲锋,防止包围圈不断地缩小,剩余的100多人停在原地,战马和盔甲及维京勇士的血肉组成一道保护线,位于正中央的就是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阿克蒙德是所有旗主中最年幼的,年仅25,他是去年刚刚继承战死的父亲成为旗主的,前边提过,荒原的蛮族大多是幼子继承法,世袭贵族的所有爵位和财富女人奴隶都会传给他最小的儿子!阿克蒙德就是他是他父亲上代鬣狗旗旗主最小的儿子,他刚刚继承了自己父亲所有的一切,爵位,甚至女人(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出现过这种情况,大王死后,他的儿子即位,先王的妃子们,刚登记的新王可以继续使用,这很常见在游牧民族,是真事儿!)。
阿克蒙德是个怪咖,他和汉尼拔一样不喜欢萝莉,反倒对性感熟透了的御女没有抵抗力,自己父亲那三个比他大十一岁的妃子,在他尝过味道后,就再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大帐了,那三个妃子的技术是在太好!从阿克蒙德即位,到接到召集令出战,仅仅四天,他居然瘦了六斤,那是真正的三斤肉榨出两斤油来、、、、、、、、、、、、、、、、、、、、、
年轻的阿克蒙德,身高一米九二,作为他父亲最小也最疼爱的儿子,他从小娇生惯养,拥有比几乎所有维京人都白嫩的小脸,没什么胡子,用面如冠玉来形容再合适不过,怎么看怎么不像维京的种儿,除了胸前却黑黝黝的一片,胸毛!
阿克蒙德长得秀气,出名的好色!人却很嗜血好战,喜欢冲在最前列砍杀,也很有格斗天赋,善使镰矛(一种比长矛略短,顶端是镰刀和长矛的结合体,既能劈砍削切也能刺挑,但是很难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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