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部分 (第1/4页)
,云“易之兄弟谋反”,太后皆不问。
'33'武则天一病不起,一直住在长生院,只有张易之和张昌宗二人在身旁侍奉,宰相们无法与她相见已经几个月。当武则天的病情稍有好转的时候,崔玄上奏说:“皇太子和相王,仁德彰明,孝顺母亲,友爱兄弟,完全可以在您身旁侍奉汤药。皇宫是重地,事关重大,希望陛下不要让异姓人随意出入。”武则天说:“我十分感激您的厚意。”张易之、张昌宗见武则天病情十分严重,担心她死后自己大祸临头,便拉同伙援助自己,暗地里作准备。不断有人写匿名信和将匿名信张贴于通衢闹市,说“张易之兄弟阴谋反叛”,武则天对这些消息一概不闻不问。
辛未,许州人杨元嗣,告“昌宗尝召术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劝于定州造佛寺,则天下归心。”太后命韦承庆及司刑卿崔神庆、御史中丞宋鞫之。神庆,神基之弟也。承庆、神庆奏言:“昌宗款称‘弘泰之语,寻已奏闻’,准法首原;弘泰妖言,请收行法。”与大理丞封全祯奏:“昌宗宠荣如是,复召术士占相,志欲何求!弘泰称筮得纯《乾》,天子之卦。昌宗倘以弘泰为妖妄,何不执送有司!虽云奏闻,终是包藏祸心,法当处斩破家。请收付狱,穷理其罪!”太后久之不应,又曰:“倘不即收系,恐其摇动众心。”太后曰:“卿且停推,俟更检详文状。”退,左拾遗江都李邕进曰:“向观宋所奏,志安社稷,非为身谋,愿陛下可其奏!”太后不听。寻敕扬州推按,又敕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赃污,又敕副李峤安抚陇、蜀;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县官有罪,品高则侍御史、卑则监察御史按之,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今陇、蜀无变,不识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辛未(二十日),许州人杨元嗣指控“张昌宗曾召见过一个名叫李弘泰的江湖术士给他看相占卦,李弘泰说张昌宗有天子之相,劝他在定州修建佛寺,并说这样做的话就会使天下百姓对他倾心归附。”武则天指派凤阁侍郎、同平章事韦承庆及司刑卿崔神庆和御史中丞宋共同审理此案。崔神庆是崔神基的弟弟。韦承庆和崔神庆上奏道:“张昌宗招供说‘李弘泰说过的话,我很快就向天子奏明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张昌宗主动自首应当免予处罚;李弘泰妖言惑众,应当逮捕治罪。”宋与大理丞封全祯上奏道:“张昌宗受到陛下如此恩宠,还要召见术士看相占卦,他到底还希望得到什么!李弘泰说他为张昌宗占得纯《乾》卦,这是天子之卦。如果张昌宗认为李弘泰的所作所为是妖言妄行,那么他为什么不将李弘泰捆起来送到有关部门治罪!虽然他说已经将此事上奏天子,终究还是包藏祸心,依法应对他处以斩刑,并没收他的家产。请逮捕张昌宗下狱,彻底处治他的罪!”过了好大一会儿,武则天还是不作声。宋又说:“如果不将他立即拘禁,恐怕会造成人心不稳的后果。”武则天说:“你们先暂且停止审理这个案子,等我仔细看一看有关的文书诉状再说。”宋退出长生殿,左拾遗江都县人李邕上前进言道:“刚才听了宋的话,我认为他是一心为安定国家着想,并没有考虑自身的安危得失,希望陛下能同意按照他的意见办理此案。”武则天不同意这样做。一会儿就敕令宋到扬州审理案件,又敕命宋去审理幽州都督屈突仲翔的贪污案,接着又敕命宋作李峤的副职安抚陇、蜀之民。宋对这些新的任命都没有接受,他不肯外出,并上奏道:“依照惯例:州、县官吏犯罪,官品高的由侍御史审理,官品低的由监察御史审理,如果没有事关军国大事的重大案件发生,御史中丞都不应出使地方。现在陇、蜀二地并没有任何重大事变发生,我不清楚陛下一定要派我外出的原因是什么,因此我都不敢接受您的任命。”
司刑少卿桓彦范上疏,以为:“昌宗无功荷宠,而包藏祸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诛,则违天不祥。且昌宗既去奏讫,则不当更与弘泰往还,使之求福禳灾,是则初无悔心;所以奏者,拟事发则云先已奏陈,不发则俟时为逆。此乃奸臣诡计,若云可舍,谁为可刑!况事已再发,陛下皆释不问,使昌宗益自负得计,天下亦以为天命不死,此乃陛下养成其乱也。苟逆臣不诛,社稷亡矣。请付鸾台凤阁三司,考竟其罪!”疏奏,不报。
司刑少卿桓彦范上疏认为:“张昌宗没有任何功劳而受到陛下如此宠爱,却包藏祸心,这是他自作自受,也是上天动怒要惩罚他;陛下不忍心诛杀张昌宗,是违背天意的不祥行为。况且张昌宗既然说他已经把李弘泰的反逆言论上奏陛下,便不应当再与他交往,让他用法术为自己求福消灾,这只能说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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