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 (第1/4页)
真实价值却不随此种变动而变动。随这种变动而变动的,只是白银的真实价值。
任何国产商品输出奖励金,都不免惹人反对。第一,对重商主义一切办法,一般都可提出反对,因为这些办法,违反自然趋势,迫使国内一部分产业,流入较少利益的用途。第二,国产商品输出奖励金办法,特别要惹人反对,因为它不仅迫使国内一部分产业,流入较少利益的用途,而且迫使流入实际不利的用途。无奖励金即不能经营的生意,必然是一种亏损生意。谷物输出奖励金,还要在以下方面惹人反对:它无论从哪一点说,都不能促进它所要促进的那种商品的生产。在乡绅们要求设置此种奖励金时,虽然是模仿商人和制造业者,但商人和制造业者完全理解他们的利害关系,其行动通常受这种理解的指导,乡绅们却没有此种完全的理解。他们给国家收入加上了一个极大的耗费,给人民大众加上了一个极重的赋税,但他们自己的商品,却没因此显著地增加其真实价值。而且由于银的真实价值因此稍稍减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国家的一般产业,因为土地改良程度,必然取决于国家的一般产业;所以他们没有促进他们土地的改良,反而或多或少地妨碍土地的改良。
有人这样想,为奖励一种商品的生产,生产奖励金的作用,比输出奖励金更为直接。此外只须对人民课一种赋税,就是说,人民只须缴纳一种用以支付奖励金的税。生产奖励金,不但不会提高达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而且有减低的倾向。所以,他们不会因此而缴纳第二种税,而他们所缴纳的第一种税,亦将因此至少可得一部分的补还。可是,生产奖励金,是不常发给的。重商主义所确立的偏见,使我们相信,国民财富直接得自生产的少,直接得自输出的多。输出被看作更直接的带回货币的方法,因此更受欢迎。又有人说,依照经验,生产奖励金,比输出奖励金更易产生欺诈行为。这种说法,真确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但输出奖励金,往往被滥用来搞许多欺诈行为,却是大家都知道的。但这一切方策的发明者即商人与制造业者的利益在于,他们的货物在国内市场上不积存过多。生产奖励金有时会惹起这种情况,而输出奖励金却使过剩部分送往外国,这样国内残留的那部分货物的售价得以提高,所以能切实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因此,在重商主义各种方策中,输出奖励金便成为他们最爱好的一种了。我知道,某些行业的经营者,都私下同意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钱来奖励他们一定部分货物的输出。这种方策施行得很顺利,虽然大大增加了国产商品,却仍能在国内市场上使他们货物的价格提高一倍以上。但是,谷物奖励金要是真的降低了谷物的货币价格,其作用必大不相同。
可是在特定场合,亦曾发给了类似生产奖励金的奖励金。鰽白鱼业及鲸鱼业所得的按渔船吨数计算的奖励金,或可视为具有此种性质的奖励金。据说,这种奖励金。使此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比无此等奖励金时低廉。从别方面看来,我们又必须承认,其结果与输出奖励金的结果相同。有了这种奖励金,国内一部分资本,就被用来使这种货物上市,但其价格却不能补偿其费用,并且不能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
此等渔业的吨数奖励金,虽无补于国民财富的增长,但由于可增加船舶及水手数目,所以,可被认为有助于国防,也许可以说,用这种奖励金来维持国防,比如象维持常备陆军那样维持一个庞大的常备海军(如果我可以使用这名词),其所需费用,有时也许要小得多。
但虽有这种辩护,下述各点却使我相信,议会至少在批准发给这些奖励金中的一种时大大地受骗了。
第一,鰽白色渔船奖励金似乎太大了。
从1771年冬季渔汛开始直到1781年冬季渔汛完毕,鰽白鱼渔船的吨数奖励金,为每吨三十先令。在这十一年内,苏格兰鰽白鱼渔船捕捞的鰽白鱼总数为三十七万八千三百四十七桶,在海上捕获即行腌存的鰽白鱼,称为海条。但要运到市场去售卖,须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盐加以包装,使成为商用鰽白鱼。在这场合,三桶海条,往往改装为商用鰽白鱼二桶。所以,在这十一年间,所获商用鰽白鱼,计有二十五万二千二百三十一又三分之一桶。在这十一年间,付出的吨数奖励金,总计十五万五千四百六十三镑十一先令,即海条每桶得八先令二又四分之一便士,商用鰽白鱼每桶得十二先令三又四分之三便士。
腌鰽白鱼时所用的盐,有时是苏格兰产,有时是外国产,但都可免纳一切国产税交给腌鱼业。但苏格兰盐每蒲式耳,现今须纳国产税一先令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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