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4页)

盛怒的父亲冲过去,一把抓起鸡来,朝着砖墙猛摔去,芦花鸡折断了脖子,在地上活活哀鸣到死。

整个家族没有一个人来看她一眼。襁褓里的婴儿,大家只知道她的外号——“芦花”。有新衣服有玩具的兄弟们总是嘻嘻哈哈的在她面前炫耀,有时更会从后面,冷不防一脚把在河边搓衣服的小芦花踢进水里。

每当她瘦小的身子狼狈的从被搅浑的泥水里站起来,湿漉漉的发抖,带着泥沙的水呛得她鼻涕眼泪一起流时,河岸上总爆发出一阵魔鬼般恶毒的狂笑。

她3岁的时候,父亲娶了后母。一个小眼睛、满脸雀斑的肥女人。她本来还对她有一点点善意,但在她隔年生下弟弟后,这点善意也变成了最尖刻的使唤。

5岁的孩子,应该在父母的掌上撒娇,她却开始把总哭的弟弟背在地上,做家里所有的活。没人在踢她落水,因为弟弟在她背上。她在河水里漂洗后母肥大的*,觉得那是世界上最令人作呕的东西。

7岁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便跪在地上抱着父亲小腿请求父亲让她去上学,父亲皱着眉头,因为后母正在说,要送弟弟去上幼儿园。

7岁的芦花想到了死,但她绝不想一个人离去,她想过把田里用的农药放进饭里,然后看着他们幸福的一家人吃进肚子里。

这时,老板出现了。

那时候他还没有发福到现在这个样子。那个年代,人们的衣服刚刚有了一点颜色,穿西装、带金表、鼻梁上架着茶色太阳镜的老板,把满村人都镇住了。

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他在回乡祭祖后,主动跟族长提出要收养小芦花,带她出国。

后来,简佳宁问过老板,为什么要选择她?是因为听说了她可怜的遭遇吗?

老板笑眯眯的说:好像有一天,我看见你坐在田埂上望着天空发呆。你的侧影,很像我的小珍珠。我向村里人打听了你,你的身世,更让我下定决心要带你走。不过你记住,我不是上帝,我不是要拯救你。

“简佳宁”这个中文名字也是老板取的,寓意她长大后,可以简单、优秀、安宁。

简佳宁没有辜负老板的期望,成为了“珍珠”里的骨干。她念着老板的恩情,为报恩她可以随时牺牲自己,因为她总想着如果没有老板,她的生命早就在7岁那年结束了。

但就在此刻,她感觉自己灵魂出窍了。

另一个自己冷眼站在一旁,看着阿松用胶布一圈一圈把她的肉身缠在木椅上,一阵冰冷的寒意爬上她的后背。

离开时汪有奇那震惊、受辱、压抑的表情闪灵般回溯过她的眼前,Benson、Benson,我是无心,也是有意,我要怎么再见你?你真的会来吗?为那样伤过你的我?

酒店房间里,整洁单调。没有阳台,只有一整面的落地玻璃,简佳宁坐在窗边,望见远远一架飞机像被点穴的鸟,僵硬的滑过天际。

她低下头,合上了双眼。

十五 逃离锦兰

(31)

离开锦兰前的夜里,汪有奇睡得格外香甜。

他还记得自己三四岁的时候,妈妈托人买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给他。他想不起自己有没有向幼儿园的同学们炫耀,倒是记得妈妈接他回家时,在路上碰到妈妈的同事蔡叔叔。汪有奇在蔡叔叔和妈妈聊天的时候,穿着小皮鞋的脚上去扎实的踩了蔡叔叔一脚,然后扭头就跑。蔡叔叔在后面尴尬的忍痛,妈妈道歉连连,又拿他没办法的笑。

呵,这些想起来就像昨天一样清晰。

那一年暑假,爸爸正在申请去联邦德国念化学博士,为此他要在外语学院进修一段时间的德语。那段时间,爸爸妈妈住在城里,爷爷和汪有奇住在山上。

家里开始变得凌乱,纸箱和书随处可见。爷爷则因为爸爸可能带走汪有奇母子而暗自叹息。

每到周末,没人陪伴的汪有奇往往一个人坐在大槐树下翻《少年文艺》或是小人书。天气湿热,连鸟的叫声都变得焦躁。

偶尔会从树上掉下一条吐着长丝的黑色毛毛虫,汪有奇盯着它在半空中不着边际翻腾扭动的小身子,感到无比寂寞。

寂寞,多年后,汪有奇才找到了这个词来形容他当时的感受。

出事前的那个晚上,爸爸妈妈都回来了。

和爷爷长谈完,爸爸走出书房,他显得异常兴奋,嘴里喊着妈妈的名字,走路有风。

路过客厅时,他看到了小板凳上愁眉苦脸的汪有奇。

“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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