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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故事之婆娑
作者:吻天奴
第一章 出击
文案:
凌霄用刀抵在他颈间,面无表情地问:你有什麽心愿未了?
季子祺大言不惭地说:我想当美国总统。
不可能!
我想看你脱光从阳台跳下去。
去死!
我要和你滚床单。
这个……可以考虑……
佛说,一人的痛苦便是众生痛苦,一人的罪孽便是众生的罪孽。
但佛没有说,当痛苦和罪孽结合时,所产生的诱惑,不亚於伊甸园里的禁果,不逊色於溅上鲜血的罂粟花。
那杀手和MB的结合呢?是堕入深渊,还是重见光明?
其实,春种秋收,善恶报应,全在一番境遇。
老天没有错待任何一个苍生,昨日的因,今日的果。
人生看似无数巧合,实则有迹可寻。
禅悟出这点道理,便明白人生百年,不过是自然界里的又一场轮回。
如花开、花落,出生、死亡……
──题记
第一章t正文
夜,悄然降临。
凌霄仰头,吐出一个烟圈,用鞋底捻灭地火星後,他弯腰捡起烟头,放入随身携带的透明胶袋中。此处离行动的现场太近,原则上,是不该留下任何痕迹。
目标人物出现,凌霄悄悄地跟上去,黑色的风衣和长裤,使他轻易融入夜色中。
看著目标进入时锺旅馆,半小时後,凌霄绕到旅馆的後方,从借助安放冷气机的铁架攀爬,神不知鬼不觉的跃到三楼平台,然後沿著墙壁到达某间客房的窗户外。
从窗帘的缝隙中,能清楚观察到房间里的情况,但因为灯光幽暗,所以只能看见两具纠缠的肉体。凌霄不动声色地观察,发现那两具身体都属於男性,他冷静得像潜伏在夜里的响尾蛇,等待适当的时候出击。
此时,在房间里苟合的两人换了姿势,目标人物的脸终於出现在凌霄眼中。他迅速地拔出枪,拉开保险扣,整套动作眨眼间完成。
目标人物正张开腿,跨坐在另一个男人腰间,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看到他身上的所有部位。平坦的胸膛,纤细的腰线,被吮吸得红肿的乳头,甚至是挺立的男性器官,都一一呈现在视线中,构成色情淫靡至极的画面。
目标人物用牙齿咬住下唇瓣,脸色潮红,微微闭起眼帘,小巧的鼻尖挂满晶亮的细汗。那似痛苦又似欢愉的表情,比凌霄看过所有成人电影里的女主角更淫荡,凌乱的黑发随著他的扭动而飞扬。
毕竟真人与相片差距太大,让凌霄有点意外,当他正准备痛下杀手时,目标人物突然睁开眼,目光无意中扫过窗户,与他的视线碰撞。
凌霄莫名地心惊,即使明知对方不可能看到自己。他还是开了枪,迟缓数秒,那颗子弹竟打在另外一个男人後脑上。
尔後,尖叫声响起,宣告任务失败。凌霄只能按照原定的路线撤离,眨眼间,便从旅馆平台跃回地面,消失於忙茫茫黑夜中。
这还是他第一次失手,虽然他原本也打算杀掉那个男人灭口,但绝对没想到那是在目标人物没死之前。
佛说:若人生百岁,不见生灭法,不如生一日,而能得见之。
凌宵没读过几年书,数学也仅会加减乘除,他不懂何为艺术,也没兴趣参与任何娱乐,爱好除了抽烟外,便是翻看那本已经破旧的《禅语》。
连佛都说如果人生百年,却不懂得生死之道,且不如活一日却已通晓其道。而在凌霄三十四年的人生中,生生死死已是家常便饭。
还有什麽游戏,能比玩命更刺激。
他身体机能虽然保持得不错,但已经超过适合当杀手的年龄。他十八岁便出道,但一直很低调,从不接难度太高,目标人物名气太大的任务。并非不爱钱,只怕有钱没命花。
他像冷血动物般出奇地冷静,连情绪也甚少波动,可这次失手还是让他感到挫败。
凌霄杀过很多人,职场白领,私营老板,专业人士,各种各样的人皆有,但他没想到,这次竟然会失手於一个男妓
其实凌霄并没有看不起对方,卖命并不比卖肉高尚多少,让他不甘的是,那个男妓留在他脑海的眼神,回想起来,多麽像是在挑衅。
於是,凌霄决定,下次要一枪打爆他的头。
刚阳的面孔泛起残酷的冷笑,凌霄点燃手中的相片,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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