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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随了丰睿,沈颐睫也想通了许多,她知道丰睿是不会因为自己而改变,更不会因为自己而不要其他的女人,现在既然随了丰睿,她便在慢慢的改变着自己,通过自己的改变来适应丰睿的生活。
女人,总是愿意为男人而改变,也在一直为她所爱的男人改变着,这似乎是大多女人的天性。
丰睿深感愧疚的看了她一眼,柔声道:“我一定会尽快回来,等事情办完,我将来还得在南方呆几个月呢。”
沈颐睫勉强笑了笑,道:“你什么时候走呢?”
丰睿道:“明天吧,所以今天我哪儿都不去,就陪着你。”
沈颐睫笑容更甜,将头微微靠在丰睿身上,无论怎么说,她感觉现在比以前幸福多了,既然爱上了这样的男人,放不下,就努力接受吧!
张语被小九和十三两人连手所败之后当天就返回了贵州。
狼魂的总部,便设立在这边,狼王更是贵州出生的人,据说他是一个从小在山中长大的孩子,有着狼一样的野性,所以大家都叫他狼王,自从狼魂成立之后,他便一直是狼魂的大哥,不过平时却很少见到他本人,似乎,他非常不喜欢享受,过的,也非常清贫。张语回到贵州狼魂的总部之后,马上来见了狼王。
狼王有着一双如同野兽才拥有的双眼,他长相并不普通,而是特别,一张脸显得有些长,头张狂而紊乱的披在后面,脸上似乎永远也不会露出笑容。
张语见到狼王便跪了下去,道:“师父,我找到你所寻找的那种真正的高手了。”
狼王古井不波的脸色微微变了变,看着张语,用一种比较尖锐而又冰冷的声音道:“真正的高手?”
张语忙着点头,道:“那人的身手绝对不简单,他手下的人无论任何一个都拥有强悍的身手,当时我只和其中两个交手,按照估计,我最多只能和他们其中一个战成平手。”
“哦?”狼王微微动了动眉头,冷声道:“能和你打成平手的确不简单。”想了想,沉声道:“你如何知道另外一个人身手更强?你怎么知道他就是我要寻找的真正的高手?”一股无形的压力当面压迫而来,张语心头一慌,忙道:“就,就是这种,这种士气,那人当时瞬间所散出来的杀气比。。。比师父你刚刚所出来的还要强大。”
狼王的脸色是真的变了,一把将张语抓了起来,似提着小鸡一般,尖锐着声音道:“那人现在在哪里?叫什么名字?”
张语吓的面色一变,忙道:名字我还不知道,不过王任应该知道。”
狼王慢慢松开手,冷声道:“叫车,马上去bsp; 张语听了连忙答应一声,忙出去办事了。
丰睿和沈颐睫两人在一家西餐厅吃过饭之后,两人开车来到步行街,手拉着手一起散步。
丰睿不得不承认每个女人都有逛街的天赋,沈颐睫也不列外,不过沈颐睫是个非常温柔的女人,懂得体贴男人,似乎男人都有些害怕逛街,所以她只走了几条街,买了几套衣服。
丰睿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买过衣服那些了,不过他从来不会缺少穿的,在京城,田婉郡和李雨馨两人给他买的行头就够穿的了,现在来了这边,沈颐睫同样如此照顾他,她买的是两套休闲的情侣装。
两人在外面一直逛到夜幕降临,城市里的灯光都全部亮起来之后,这才离开,再次来到上次住的那个宾馆,要了同样的房间。
丰睿没有多说什么,进入房间之后直接冲到浴室,洗澡之后挂了一条短裤在床上等着。沈颐睫没有去洗澡,见丰睿身上那纵横交错的疤痕,她不是害怕,而是心疼,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身上拥有那么多的伤痕。
丰睿见她一直望着自己的伤疤看,笑道:“怎么了?上次没见着吗?”
沈颐睫点点头,道:“你身上的每一条伤口,都是一个故事吧。”
丰睿微微一愣,笑了笑,道:“都是一些过去很久的事情了,你不用担心,快去洗澡,先担心你自己今天能不能吃的消再说吧,嘿嘿。”
沈颐睫脸一红,瞄了他撑的鼓鼓的下身一眼,羞道:“今天不要,行吗?”
正文 第四百一十四章 猖狂
丰睿身子一翻,将之压在身下,嘴巴含住她耳垂,吮吸了一下,沈颐睫顿时如遭电击,婶子轻颤,软了下来,耳边,热气传来,只听丰睿轻声道:“这种事情,得随性,现在它都这样了,你认为今天不来行吗?”
沈颐睫忙推着他,微微喘息道“可,可人家还有些疼,你上次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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