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部分 (第1/4页)
如今的百炼精兵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三千人之众,其中起到中流砥柱的骨干力量还是那些老兵。人数的众多并没有让陆炳降低对这群精兵的要求,身体健壮反应灵活性格憨直服从命令。单说身材高大这一点,若在南方,或许还要挑选一阵,但在儒乡,盛产大汉的山东,这都不叫事儿。装备上,百炼精兵不断替换,保持着全国最先进的水平,不管是铠甲还是兵器都是最好的,当然待遇也是最好的。
所以很多人都想托关系进入精兵当中,就算做个待遇稍差一些的后勤也好,但百炼精兵是陆炳主抓的,故此一切关系都没用,陆炳只要最好的。百炼精兵的家属们享受一系列不同于普通百姓的待遇,免税不说,年节的还有福利,谁家要是出了一个百炼精兵,那可是无上的荣耀,条件比官府的捕头都高,做买卖也不如在百炼精兵中当个普通的大头兵。在登州府,陆炳彻底推翻了好铁不炼钉,好男不当兵的俗语。
这些百炼精兵的战斗力可不是京城作战的那些探子比得上的,术业有专攻,探子的专业是负责刺探情报,百炼精兵的专业可是打仗杀人。陆炳给梦雪晴留了一千人,加上前来相助,重金请来的武林中人,别说密十三的白羽和东方傲来犯,就是平定整个山东所有的卫所都够用了。
这些人负责保卫陆炳的家小,而段清风则奔赴京城,跟着陆松寸步不离,暗探分布陆家宅院,不容寸毫有失,剑拔弩张轮番防护。
安顿好家小后,“陆炳”带着大部百炼精兵,浩浩荡荡的朝着古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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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的风光格外迷人,一轮红日正如诗中所言的那般缓缓落下,把地平线上的万物染成了一片血红色。炎热的温度渐渐退去,地表上不断升腾一股股即将穷尽的热流,对于西北大漠而言,夜晚是凉爽的。甚至是寒冷的。
一支马队缓缓的在大漠中行走,说是马队,实则是骆驼和马匹共同组成的商队。自从丝绸开通之后,即便有战事,如果朝廷不下令禁止的话,依然抵挡不住双方的通商贸易。所行的马队商人拼的是命。赚回的是金银财宝,美酒佳肴,暖炕美娇娘。
把汉人有的丝绸瓷器以及重要的茶等物运送过去,换取马匹金银牛羊兵器等,可以说一辈子的谈资,见多识广五彩缤纷的人生,美女美酒美食。这都是令人向往的,人们为这些而奔波,为此行在路上。
许多人一生之中只跑过一次马帮贸易,有的人却终生在路上,倒不缺钱就是已经习惯如此了。而只跑过一次的也分为两种情况,很多人是知足者常乐,只为了解一时的燃眉之急,赚些钱就收手了。有些则是成为茫茫大漠之中的一具枯骨。永远的留在了这里。
在这条商道上,危险是无处不在的,沙狼野兽,古怪奇异的事物,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变成一座座鬼城吞噬了来往的旅人。但这都在少数,那些频发奇怪事情的地方早被来往的商人口口相传,从而在行路的时候早早的就避开了。而大批的马队即便没有弓箭马刀和火枪,也有防身的棍棒。那些沙狼也不敢侵犯,结伴而行是马队的传统,很多小的马帮总爱在固定的地方休整。等待足够多的人一起上路。
互相帮助,抱团取暖造就了西北独特的商业氛围,大家约定俗成的会救助路上遇难的人们,也会在危险面前团结一致,因为对别人伸出援手的同时,也是保护了自己,不定啥时候自己就会变成救助的那个人。
当然西北大漠之中最危险的不是沙狼也不是怪事儿,而是有三样。
一,马匪,这个不用说,马匪成群结队,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甚至上千,他们有的单干,有的则是归顺于一个大马匪。每个马匪帮派都有自己规定的范围,一般的商队马帮都无法抵挡马匪的攻击,即便是朝廷的军队,遇到大的马匪也得退让三分。
说错话,办错事,甚至一个动作错了,都会丧命于马匪的刀下箭下或是火铳下,马匪因为在商道上,所以他们的兵器都很先进,中西融合,从半月刀到连弩甚至火铳一个都不缺,汉人有句话说技多不压身,而对于马匪而言,兵器多了也是有备无患。当然,马匪劫道为的是生财也为了生存,若是来往的马队每次都劫,或者劫的太狠了那就断了商队的生路,久而久之,这条道上就没人了,所以他们半劫半养颇懂细水长流的道理。
若是真有愣头青横空出世见人就劫的状况发生,商队要么绕道而行,要么压根就不干了。商队绕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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