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4页)

没农活儿时,便连白天也要侍候他喝。喝够了,小F便成为男人撒酒疯发泄性欲的工具。她周身是伤,挨打时的惨叫声吓死人,可没人管,那地方的老婆都这么让丈夫打。

一年冬天,小F每天从天放亮就温酒做菜侍候她男人喝酒,一直喝到深夜,然后再爬到炕上让她男人蹂躏。连着月余,小F的身体疲惫不堪。一天入夜,她实在打熬不住,仰在炕上任她男人高声呼唤再也撑不起身子。她男人咆哮如雷,蹿过去将她拖到炕下一阵恶打。她吓得周身筛糠似的抖颤,但因虚弱,连一息哀痛的声音都没有。听女人喊叫已成为她男人的一大乐趣,见她现在竟无声无息地挨打,越发恕恨,扒下她的衣服,赤身将她踹出门外。

屋外已是零下二十度,小F冻得立即失去了知觉。幸好邻居赶来,用棉被将她裹上抱进了屋。

知青们得到消息后,集合起来找小F的男人算帐。一顿拳脚后,那汉子给知青跪下了。

小F过了几天安静日子。可几天过后,她男人依然是喝,喝后依然是打。

望着家徒四壁的屋子,小F想离婚,但又不敢。她在城里没家了,就是有家,知青户口也转不回去,离了婚,这条命还不是在人家手里攥着。她男人早扬言要杀她,真要向他提出离婚,她离刀下鬼也不远了。

小桂比小F坚强,结果也不同。

村里都传小桂和队长的儿子小友恋上了,因为一年来小桂一直住在队长家吃喝不算,还和小友一同进城买了订婚东西,照了肩挨肩的合影像。

石破天惊,在一次地区知青工作会议上,地委书记当着四百多代表的面读了小桂给他的信。细节略去,但地委书记明确说,那逼婚的场面就是一次地道的强奸。书记责令县、公社的领导立即查清此事。

东北农村一家子睡铺大炕,儿子娶了媳妇,在炕上砌起一堵二尺高的墙便算把屋分成了里外间,儿子媳妇在里,爹妈在外。夜里爹妈有什么动静,儿女没有不知道的,儿女有什么动静,爹妈说不知道也只有鬼信。

小桂在小友家睡在里屋。

一天午夜,小友从外屋炕上悄摸爬下来窜到里屋炕上,掀起小桂的被子钻了进去。小桂惊醒了,立即和小友扭成了一团。恐惧和羞愤使小桂除了喘息与低微的哀求,没有喊一声,可那响动也足以吓得猫蹿狗叫了,队长家竟没一个人醒来。其实这都是队长的计谋。

小桂没有逃脱小友欲火中烧的进攻。从此小友睡到了里屋炕上。

开始小桂认命了,可自从听到“70•26”文件,又萌生了希望。她挺鬼,打听到地区要开知青工作会议,提前给地委书记去了信。

小友被押起来。

农民不干了,一起到公社与干部论理:小桂在人家白吃白住两年都没提强奸,如今吃够住够拍屁股走了还论罪捉人,这不是地主欺负贫下中农吗?千年的规矩,吃了花了人家的就得给人家做媳妇,要不就退钱。说姑娘破了身,那是花钱买的。道理之深邃,令人瞠目结舌。

上级的批示不能不执行,农民的利益不能不维护,中国的基层干部最难当。糊涂官判糊涂案,公社权衡再三,决定开一个三十人的知青批判会,批判小友的罪行,然后帮助小桂调往它处。

批判会后,小友被押回村里监督劳动。小友的父亲是队长,小友回到队上,就像往河里摔鸭子,越罚越舒服。

小桂后来迁到大庆油田亲戚处生活,算是逃脱了恶运。

像小B小F小桂这样最早一批与农民结婚的女知青,基本上是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的“黑五类”子女,并且大多数是男方用诱迫的手段将她们娶到手的。

不过,随着知青年龄渐长,回城无望,认命情绪与日俱增,与当地农民自由恋爱的事也渐渐多起来。

这是一个极典型的与农村青年恋爱结婚的事例。

我和她的姐姐相识相敬,称她姐姐为高大姐,那么称她就是高二姐了。她的故事就是听大姐说的。

大姐家在天津,父亲是康生一手制造的“六十一个叛徒集团”最早的受害者。文化大革命时,造反派心血来潮,到图书馆解放前的旧报纸中找批斗对象,竟翻出一个三十年代的“###启事”,签名者六十一个人,其中一个人正是他们的党委书记,而这六十一个人中只有这个书记没改名换姓。这个书记就是大姐的父亲。

大姐一直说她爸爸太书生气,才招来这场祸。

大姐的父母被监禁起来,大姐和弟弟妹妹也被软禁在家,出门要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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