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部分 (第1/4页)
在这二十多天地谈判中。谈仁皓终于体会到了古迅雷在欧洲战场上配合德军作战时是个什么滋味。德国人在谈判桌上表现出来的苛刻只能证明,在战场上,德国军人肯定是纪律最严明的军人,可同时,德国的将领也肯定是最为苛刻的将领。也许。这对一支军队来说是好事,毕竟军队战斗力的核心就是纪律。可对友军来说,这绝不是什么好事,也难怪当初古迅雷会冒险去“抢劫”德国人的运油车队了。
当然,付出是肯定有回报的,二十多天来,大部分的问题,特别是那些涉及到战舰性能,以及建造工作的关键问题都地到了解决,而一些次要问题则留到建造工作开始之后。由双方的工程师在现场进行解决。
在谈仁皓这边的谈判取得成效地同时,德黑兰那边的谈判也收到了成效。最终,德国与唐帝国各让了半步。
在战舰价格方面。德国同意在采购第一批战舰的时候就将基础设施的改造费用计算到战舰地采购价格中去,唐帝国也降低了战舰本身的报价。另外,德国还与唐帝国签订了采购第二批战舰的意向合同。第一批采购的三艘战列舰的单价是“新省会”级的2。75倍。这显然远远超出了战舰本身的造价,甚至超过了将基础设备改造费用计算在内的造价。
可按照德国海军的要求建造的战列舰的性能将远超过“俾斯麦”级。这是德国海军有望在短期内获得的性能最为强大的战列舰。其性能并不比“新省会”级(初期型号)差多少,超过了当时德国海军的主要对手,即英国海军的“乔治五世”级战列舰。
支付方法方面,德国将以黄金等硬通货,或者是实物等支付一半的建造费用,而另外一半的费用则将以信贷方式,分十年完成支付,而利息则以唐帝国的通货膨胀率计算。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支付方法,特别是在信贷利息的计算方面,之前从来没有过类似的外贸军购采购方式,这也算是特殊时期的特殊解决办法吧。
到十一月底,双方正式签订了相关的采购合同,这不仅仅是三艘战列舰的采购合同,而一整支舰队的采购合同。
在采购了三艘战列舰的同时,德国海军还直接采购了六艘重巡洋舰,十二艘驱逐舰,这些战舰将用来为三艘战列舰护航,并且共同组成德国海军的“远东舰队”。这是整个唐帝国历史上,涉及金额最大的一笔军购合同了。
为了购买“远东舰队”,德国将向唐帝国支付至少450吨黄金,1200吨白银(德国的黄金储备本来就不是很多了,后来只能换成用白银支付部分采购费用),另外,每年还将向唐帝国支付至少1500万金元的采购费用(这些费用后来大部分都是通过实物支付的,而且十年后,这个数字将达到2500万)。这还仅仅只是舰队本身的采购合同,如果算上人员培训费用的话,德国就得另外再支付数千万金元了。也正是如此高昂的采购价格,德国后来取消了采购第二批战舰的计划,说白了,德国也没有那么多钱来购买舰队。海军可不是陆军,德国人也在这次采购中深刻的体会到,要建造一支强大的海军,除了坚持不懈的努力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坚实的经济基础。
除了三艘战列舰之外,其他的战舰都是采用了唐帝国的现成标准建造的,德国在辅助战舰的问题上做出了很大的让步,唯一的要求就是,使用与德国海军通用的火炮,以此减少德国海军在后勤保障方面的麻烦。帝国方面也没有过于为难德国人,毕竟做了这么一笔赚钱的买卖,帝国获得的利益已经足够的多了。
也正是德国人的这次采购,才加速了帝国海军建造新航母的进度。
当时,帝国海军通过这次军售贸易获得的利润中,有八成是直接用在了帝国海军的造舰计划中地,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采购新的“岛”级航母。虽然帝国从来没有过相关地文献记录。但是可以想像,如果没有德国人提供的大笔资金的话,那么帝国海军的“岛”级航母晚上几个月服役也是很正常的。而且在战争期间也不可能完成那么多艘的建造工作了。
当时,除了德国海军向唐帝国采购了“远东舰队”之外。波斯帝国也与唐帝国签订了一份大宗军购合同,而波斯帝国主要采购的就是三艘“新省会”级战列舰,以及相关配套地战舰。
与德国人不一样,波斯帝国在采购战舰方面并没有太苛刻的要求,这一来是波斯帝国一直有向唐帝国采购海军战舰的传统。二是波斯帝国海军的标准与唐帝国海军的标准相差并不大,三是在人员培训方面不存在太大的问题。所以,波斯帝国几乎直接购买了帝国海军的现成品,而不是花钱搞新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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