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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只局限在治理,而没有预防。去过美国或者欧洲的人,会很有印象,那些开大货车的哥们,拉家带口,高速驰骋,可是旁边的轿车司机并不象我们这里那样害怕。一是人家都守规矩,按线行驶,互不过线(坛子里好象有一张欧洲堵车的照片,看一下,大小车都在各自线内堵着,要咱们看了,只不定还骂人家傻呢)。

更重要的是,人家国家对有可能伤及无辜的大货车和轿车都有严格的设计规范,那么大个车,却没有咱们那种专门让后车,尤其是小轿车钻的构造,你说,现在还在大街上折腾的货车,哪辆不是我们开小车人的未来地狱。

我们已经看到多少次高速公路的车祸,崭新的轿车变成了敞篷,这些事例,身为交通管理部门的他们,理应更加清楚,可是为什么长久以来,没有一丝的改变和行动。

外国的货车后部离地不足20CM ,可是我们的货车不但整天后面带个麻袋让你钻,还假摸假势地配了个洋铁丝做的防护栏,真是中国特色了,自欺欺人。

所以,我们哪里能算强势,在祖国的公路上,我们才是典型的弱势。我们理应遵守交通法,即使它是错的,不合理的,因为它已经乘了法。

但是,谁又真正考虑我们的处境,看着那些成天在你车前晃悠的麻袋,我在想:什么时候,我们开车人也能看到真正的“以人为本”。

新交通法几例处理实例

5/22事件回放 对新的法律看来大家都不满意。我今天早上也成了受害者

今天早上,一个弱势群体开一辆破助动车追尾我,把我车屁股上撞凹一块,那辆助动车掉下些碎片和零件。他满嘴酒气,因为是他从后面加速撞我,所以一开始他以为要赔我车,很明显他不知道新的法律要以他为本。警察来后判我全责,看得出他大喜过望,于是马上就漫天要价,说他那辆破助动车是3200的,要我陪1000,经警察协调,最后我给了他500。接下去我还要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做评估然后修车。烦!

不过万幸的是,这人身体没受伤,否则根据新法,他的下半辈子就要我养活了。如果他学习过新法,估计他就要装死,搞个免费体检先。

新道法一出来,随着时间的推进,法律法规好像逐渐深入人心。走路的,推自行车的,骑电动自行车的。。。现在是越来越大胆了。

今天送我马子去上班,真的是深深体会到了我们这些开车的穷人基本上面对走路的,骑车的强势群体时的那种无助和彷徨。

成都红星路,双向并行四车道,早间,过不了多远有N个铁叉子隔离开口的那条路。我清楚地记得,这条已经走惯的路,过去行人们、骑自行车的人们还会等等机动车遇红灯停,然后鱼贯而过。现在基本上每天都有越来越多打通任督二脉的强势群体根本不管机动车,以各种姿态冲出来,慢慢晃出来。。。这几天我真觉得这车没法开了。以前早上送马子能跑40…60KM/H,现在就是30KM/h在路上悠。得空可以提速了,还心里发慌,怕自己正在路上拼命赶的时候,又有突然出现的强势群体和你抢路权。

昨天我同事开赛欧慢慢转右弯,车都快过去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大爷直追其右后门,漆蹭掉了一大块,近一米长。大爷倒在地上(注意是倒,因为基本上速度非常慢)膝盖蹭掉皮了。警察来了,我同事指着大爷的自行车老老实实汇报情况,因为那个大爷的自行车根本没有刹车,用脚蹭地刹车。大爷开始还以为自己要遭了,态度极其端正。结果警察说的:新道法规定云云,说得我同事要负主责。我同事说我车慢慢的拐过去了,灯也是提前多久就打了,我还没有说喊他赔我补漆的钱的。周围群众也说得:确实大爷车子没刹车片,迟早出这种事情。警察根本不理。然后大爷一下子就凶起来了,马上喊我同事赔医药费。我同事载着他马子赶时间,虽然群众站在他这一边,也是没有办法,只有在警察的默许下,给了大爷100块。可能现场群众的呼声让警察也看不过去了,现场由警察公证,写了个协议书。大爷心满意足的要走。连群众都说:大爷,50块钱去把伤口包了,剩下的钱去把刹车安好,下次再撞上开得快的,你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今早上我同事让我陪他去补漆,给我讲了这件事情以后,再联系一下这段时间我在路上的感觉,我只有一个体会:这个批车子,真的是没有办法开了。

急急,快进来,有关于新道路交通法的条例~

今天下午路经延安立交往南北高架开,到了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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