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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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咸阳里,听说韩非要来的秦始皇,竟然一反常态地有点迫不及待。
因为早在此前,著名思想家、法家主要代表人物韩非先生的大作就摆在了他的案头。嬴政读到他写的《孤愤》、《五蠹》、《说难》等雄文后,顿时有种万古江河水,在我手中流的感觉。说地太深刻,太入理了,君与我有戚戚焉!“唉呀,我要是能见到这个人,跟他交往,死而无憾!”一个以开疆扩土、争战屠伐为能事的人,竟然如此喜爱文字,并因文字心仪起它的作者,那文字中必然有深深契合他内心精神世界的某种力量。
不错。韩非的学术思想核心是法,但他的法是在总结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之后,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与慎到的“势”三合一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但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缺点还在于“未尽”,没有搞透彻。“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定法》)。他重新梳理并理顺了术、法的内容及二者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要求君主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的御人方面有了突飞猛进。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以刑止刑”的思想,强调严刑、重罚。
以阴威酷冷、残暴无情构成全部人格的嬴政,为什么重用在刑名之学有独到专攻的李斯,为什么热衷于焚书坑诸生?原因全在这里,所以,读到韩非的论述,自然是于心大欢,相见恨晚。
双重人格(5)
但,就是秦始皇一声无意的赞叹,却让李斯同志心里起了涟漪。“既生斯,何生非?”他不能把这句话周公瑾一样,搞成自己人生绝唱时的无奈朗诵。虽然那是自己同学,也许正因为他是同学。
果然,嬴政同志一见我们的思想家就甚为欢悦,韩非同志也有些陡遇明主的兴奋,一番慷慨陈词中甚至要献计来灭包括韩在内的六国了。作为同学,李斯比别人更清楚韩非的才具。韩非同学似乎有着严重的口吃,不适合参加大学生辩论赛,但他的思想和著书则远非同时代人能比。鲁迅说秦之文章唯斯一人,李斯本人会脸红的,因为有韩非在。
这样一个韩非,秦王一旦启用,我的未来在哪里?即将到手的相位将归于何处?李斯认真地想。
在互不相干两个单位工作的同学,能长久乃至终身保持着同学之谊,而一放到一起,因种种利益牵扯、竞争纠葛,反使同学之间比别人多了一份敌视与挤兑。
怀着深刻嫉妒之心的李斯进言了:“韩非,韩国的公子,说到底,他终究会向着韩国而不会忠心为秦,这是人之常情。现在大王你不任用他,再把他放回去,这是养痈成患,不如依法干掉他。”
老李这番话说得急了些,很不高明。不光慌不择路,人在急的时候语言也容易走形。他忘了5年前,秦下逐客令时的原因就是这个“人之常情”,若以人之常情论,老李你心里难道是为着楚?而且,欲杀死一个人还要依法,这法本身看来就太过蒙事,太成问题。
说什么都没用了。绝望中的韩非,还是温开水送下老同学送来的毒药。据说秦始皇后来后悔了,但晚矣,先前竖着的韩非同志此时已变成躺倒的死尸。?司马光先生在《资治通鉴》里对此下的评语是,“今非为秦画谋,而首欲覆其宗国,以售其言,罪固不容于死矣。”暗合了《战国策》的说法,有点罪有应得、死有余辜的意思。司马迁老先生悲叹,韩非写下《说难》,而最后竟然死于自己《说难》中的祸害。他对韩非同志的死是痛心的,而且有着更深一层的认识。他认为韩非的学说,援引法度,切合事理,明辨是非,但这种学说发展到极端,便导致用法苛刻,缺少恩德。
而让人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们的老师。作为一代大儒,荀况怎么会培养出两个注重刑名、强调苛法的弟子?李斯为什么那么仇恨儒家?乃至后世之人因这两个学生,而对荀子本人屡有非议?
这可以从老师荀卿身上找原因。荀子的思想偏向经验以及人事方面,是从社会脉络方面出发,重视社会秩序,反对神秘主义,重视人为的努力。孔子中心思想为“仁”,孟子中心思想为“义”,荀子继二人后提出“礼”。他以孔子为圣人,但反对孟子和子思为首的思孟学派哲学思想,他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想满足欲望,若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发生争执,因此主张人性本恶,须要由圣王及礼法的教化,来“化性起伪”,使人格得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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