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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就隐居在这个地方,这里是魔狼老祖的地盘,是魔族一个很小的分系的地盘。但是却有着让所有人都侧目的魔狼老祖墓穴所在地。

当他奋不顾身跳下来准备死的时候,因为他找不到魔狼之血的秘密,成就不了大业,也不能救出神兽兄弟,于是他就发现了这个地方,多少年来他研究魔狼之血,虽然他只是收集到了三滴魔狼之血。

但却让他研究了整整八百多年。他相信如果他现在出去,也不过是给魔族送死,给人家当炮灰,甚至说给自己的兄弟们当累赘。就是因为他这个累赘,迷踪斑驳虎,皖斑敕令马当年战死,咕咕落风鸡死伤未知。剩下的大黑莽凌蛇兄弟,天山水牛,鬃毛巨鼠王,他们究竟还活着,还是死了。都尚未可知。

但他相信,只要他们像自己一样能忍耐住寂寞,能忍耐住岁月的流逝。他们神兽本来就活的长,再加上级别也是剑宗级别。当然活的比一般的人多了几千年都没有问题。

所以他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隐居,他的剑术,他的轻功也慢慢提升,虽然他没有那么高的造诣,但现在距离突破剑宗的级别,指日可待,都等了这么多年,他不在乎多等一百年。

所以很多渣滓一样的人物,来到这里会打扰他。他直接做了很多的机关,很多的暗道,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因为能来这里的人,都是有野心而且贪心的人,还有那种抱着必死之心的人。

既然他们想死,就成全他们。

几百年了,他没有碰到过一个对手。甚至说,他经常对着自己的暗器和自己练功,都比那些垃圾杂碎要厉害的多。

所以他也很寂寞,他也很期待能有一个强大的人来找到自己,在自己打不过的情况之下,和这些暗器一起将对方斩杀。

但是他失望了,几百年来,都是一些垃圾和废物来到这里。

可是这一次。他有了兴奋的念头。

是的,他很兴奋,虽然他被耍的不轻,他的愤怒升腾而起。所以他要用最华丽,最高贵的招式,让对方死的很光荣。

擎煜当然应该觉得自己很光荣。

早在一个月之前,他还是一个剑伍级别的小人物,一个月后,就已经是一步登天的剑宗级别强者。眼前的这个人,内力的造诣,内力的火候,武功剑术的造诣。擎煜按照冥銮,冥幽等人的级别来猜测。

至少有五百年以上。

他不敢想想,自己已经可以和几百岁的老妖怪来单打独斗了。

但是这却是事实。铁一般的事实。

所以他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也不得不接受这一剑。

这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一剑。

是别的人的话,就算是一个剑师顶峰的强者,都会被吓得尿裤子。

擎煜也想自己会被吓死,但是他的体内仿佛燃烧着一股不一样的血液。升腾而起。

好战之心。

战意太过于浓烈,太过于霸道。擎煜知道自己的剑在自己的右手,他的眼中闪烁着剧烈的火花,他知道自己很兴奋,跟对方一样,他也很兴奋。

“吼吼吼”

擎煜的反应让六耳弥当猴身子猛的一怔,看向擎煜的眼睛里没有了从前的不屑,没有了那般玩味和无所谓。有的只是,凝重的尊敬。

是的,眼前这个可能连自己i的子孙都要比他大的年轻人,竟然能有这样的心境。

技艺不在早,而在精。

所以不论是年岁多少,剑术之上,没有品质的国**界。

“很好”六耳弥当猴的心中竟然响起了一番鼓舞对方的声音,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奇 怪{炫;书;网}。他应该很讨厌杂碎来打扰他的几百年清修生活。

但是这一次,他觉得很例外,也很意外。

“轰隆隆,轰隆隆”

“卡扎咔嚓…。。”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大圣齐天剑法!

'更新时间' 2011…08…22 07:59:00 '字数' 3067

几乎所有的树木都被砍倒,几乎所有的河水,都随之潮起潮落,虽然不是海洋,但却有浪涛的趋势。这完全是因为气的缘故。

上天真是好,为什么一个人的剑气,或者说一个强者,一个天段大陆的练气的人,竟然可以将自己的内力用剑的形势转化并且放出,这是一种多么大的创想,究竟是谁最先发明的剑气。

那人还真是天才中的鬼才,巧夺天工,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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