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琴箫和鸣 (第1/2页)
“好小子!竟然跟我来扮猪吃虎这一套!明明自己的书法造诣都已经登峰造极了,竟然在我面前故作谦虚,说什么自己没有天赋,书法水平还没有达到登堂入室之境,简直混账啊!我这张老脸都快没地方搁了,不过,辛尘这小子的天赋确实惊人,小小年纪,不但眼力非凡,而且这一手毛笔字也写得出神入化,在才情上应该是配得上可卿那丫头了,可就是这人品嘛,勉勉强强,还有待考察!”
此刻正在盯着秦牧看的辛尘可不知道,就这短短一瞬之间的功夫,秦牧竟然已经在内心之中演绎了如此丰富的一场戏,而且还是一出:未来老丈人考核准女婿的戏码。
“爸!我把古琴和长箫带来了,哇!老爸!这!这!这是您写的字?恢弘大气、气势磅礴!简直太好看了!”
秦可卿拿着长箫走进书房,身后跟着的几名下人,分别拿着古琴和弹琴时专用的桌椅板凳,当秦可卿的目光不经意间瞥见辛尘刚才写的那一首《破阵子》的时候,眼里的精光乍现,根本来不及分辨是谁的字迹,便对着自己的老爸就是一顿恭维,其实这也怪不得秦可卿,毕竟她也未曾见过辛尘的书法,自然下意识的认为这是自己老爹的作品,更何况凭借她对自己老爹的了解,考较书法是他对那些此前造访过秦家大院的男性朋友的必备项目之一。
“咳咳!呃,可卿啊,你别误会了,这些字可都是辛尘写的!”
秦牧尴尬的轻咳两声之后解释道,手中还顺势卷起了自己此前写的那一副字,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如果秦可卿只是一味的夸赞辛尘的字写得好,那对于秦牧而言倒也无所谓,谁让人家辛尘的字确实写得比自己好呢!
可是一旦让自己家的女儿拿着自己写的字与辛尘所写的这一副《破阵子》作对比,那秦牧可还真的就有点难为情了,毕竟,但凡是有一些书法功底的人,都能明显看出这两副字之间的水平差异,更何况自己的女儿可是京城大学的才女啊,在自己女儿面前,秦牧可还丢不起这张老脸。
“辛尘?!这是你写的?可以送给我吗?”
面对秦可卿的请求,辛尘自然是一百个愿意,只不过还未等辛尘开口回答,秦牧却是率先开口了:
“不行!这是人家辛尘送我的,何况这里面的内容更适合男人欣赏,你呀,回头让辛尘再给你写一幅更适合你的。”
秦牧的话让秦可卿目瞪口呆,能让自己的父亲如此急迫想要拥有的一幅书法作品,其艺术造诣自不必说,要知道,就连大夏书画协会里面那些成名已久的老艺术家,自己的父亲根本就不屑于收藏他们的作品,可见秦牧已经绝对认可了辛尘在书法上的造诣,这对于秦可卿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秦可卿的目光看向辛尘,辛尘的目光也同时对上了秦可卿,只见辛尘微微一笑点头道:
“是啊,这一幅字确实是我要送给秦叔叔的,要不,我现在立马再给你写一幅吧?你想要什么字?”
“好啊!随你,只要是你写的字我都喜欢!”
秦可卿见辛尘答应下来,心里自然十分高兴,于是辛尘便来到书桌前,先是提起毛笔在《破阵子》后添上了落款和签名,然后装模作样的在自己的随身包里翻找,实则是从须弥戒里取出了自己的印章,盖上印章之后,这一幅《破阵子》才算是一幅完整的作品,然后辛尘再次铺上新的宣纸,提笔挥毫: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这一首来自汉代李延年的歌词,虽然曾一度被世人唾弃其靡靡颓废,但是又何尝不是痴情男子对于爱情的一种坚贞与选择呢?哪怕不要这一城一国,惟愿与相爱的女子相守白头,这难道有错吗?没有!
辛尘所写的这一幅字字体已然不同于《破阵子》,虽然辛尘的笔墨依然浑圆有力,但是不再如先前写《破阵子》那般恢弘张扬,而是变得隽秀温柔,字里行间透着丝丝柔情。
辛尘此刻用这一首词,实则也是一种隐晦的情感表达,只不过这种在外人看来或许隐晦的表达,在秦牧与秦可卿这一对才情满溢的父女面前,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告白,秦可卿的脸上瞬间飞起了红晕,秦牧则是一脸的不悦。
“这小子!越来越放肆了!竟然当着我的面给我女儿写情书!这合适吗?”
只不过秦牧的不悦并没有引起辛尘与秦可卿的关注,此时这一对年轻人正在眉目传情,彼此感受着对方眼中那即将弥漫出来的无法扼制的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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