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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小七在美国的事情,大部分都是转载,很少给出什么主观评论的。
谁都知道陆小七来自华国,谁都知道他在燕京大学上过学。
可他学上的好好的,为什么去了美国?成了美国人的英雄?
崇洋媚外?不思报国?数典忘祖?
并没有谁能给出答案,或者说没有人敢给出答案。
因为这是一个“先去美国,再发达”,和“先发达,再去美国”的问题。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其中,一定有蹊跷。
所以,这个时候,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
媒体沉默,不代表民众沉默,私下里各种论坛早就翻了天了!
陆小七的身世背景和上学经历,很容易就能找到,甚至他当年的同学、当年的孤儿院,都能出来“现身说法”。
人们逐渐都了解了陆小七,有人同情他,有人赞扬他,因为他从小到大的表现,只能用“励志”一词来形容,难得的是人还很善良。
或许网上查不到他究竟为何去的美国,但是起码能证实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那就够了。
………………
燕京。
一家超市里,一个戴着红帽子,穿着超市制服的女人正在货架上理货。
如果陆小七在这里,一定会惊讶——这不是堂堂朱家的大小姐,朱语嫣吗?
陆小七最后一次见到她,她甩给陆小七去美国的签证和机票,说她要去做spa;如今的她,早已失去了当初的光鲜靓丽,脸色不正常得有些枯黄,手上全是老茧,原本如青葱般细嫩的手指,指关节变得粗大。
超市的围裙下面,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她的双目总有些失神,和当初桀骜不驯,不可一世的样子相差实在太大!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原因当然很多,打从一开始,她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嫁给王正锋,嫁入王家这个豪门,然后她的家族必然能得到不可想象的好处,从此以后,就是真正的贵族,而非仅仅是富豪之家了!
她以为弄走陆小七,就有机会和王正锋“终成眷属”,她准备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来俘获王正锋的心,谁知道却撞见王正锋和另一个女人很亲密地在一起!
那一瞬间,她明白了,什么喜欢男人,什么中暑晕倒,统统都是装的!
为的就是让她死心!让她知难而退!因为朱家虽然不是官宦世家,但也算是大鳄,不能硬来伤了和气!
人家早已有喜欢的人了!
她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计划泡汤了,她没有勇气去和那个女人争,因为那个女人家的背景不比王家弱上分毫!
人家这才叫做“门当户对”啊!
心灰意冷的她回到家里,以为这辈子只能这样了,作为一个富家女度完一生。
可是她没想到,她眼里可怜虫一般的陆小七,到了美国之后,居然变成了什么超能英雄!
这怎么可能?
这简直比童话故事还扯!
随着陆小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即使是远在华国的高层,也都注意到了他。
然而,已经晚了,陆小七早已经被改成了美国国籍!
他们知道,美国是不会放人的,绝对不可能!
于是,很自然地,他们很快就查到了当初那个动手脚,让陆小七快速离开华国,并且动用关系,快速更改陆小七国籍的人——朱语嫣!
接下来的事,就“巧妙”了。
一个个连环的“巧妙”下来,朱语嫣的家族抛弃了她,她辍学了,并且找不到任何轻松的工作,只能站超市,拿着微薄的薪水度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仙女虫
朱语嫣现在是普通人了,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当初她视陆小七为蝼蚁,现在她自己成了蝼蚁,陆小七却成了超级英雄。
不管她是反省也好,憎恨也罢,陆小七都不会知道了,就像当初她对陆小七说的,层次不一样了,虽然都生活在地球上,但注定不会再有交集。
全世界各国对陆小七的看法,他自己并了解,他和安妮小八一起回到了别墅。
陆小七和安妮还是学生,除了上课时间,其他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别墅里——没办法,他现在走到街头,无论如何都会被认出来,比大明星还要大明星。
安妮最近正在努力学习华语。当然了,小八就是最好的老师,说句不客气的话,他的华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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