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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曹寅因接贺有功,被授通政使司通政使。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曹寅在江宁织造兼巡视两淮盐漕监察御史,此年,康熙第五次南巡,再次以江宁织造府为行宫。这些可见曹家在康熙时期是如何的“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第二节 树倒猢狲散

第二节 树倒猢狲散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曹寅五十五岁,不幸病故。此时他唯一的儿子曹『禺页』,又叫连生大概只有十七八岁,被补缺为江宁织造。不幸的是,连生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结婚,生下一个小孩不久就夭折了,自己也于二十多岁时早卒。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帝命令将曹寅的弟弟曹荃的第四个儿子曹『兆页』过继给曹寅为子,继任江宁织造。康熙四次南巡都住在曹家,使曹家积下了巨大的亏空。据查亏空的白银达三十七万多两。同年曹「兆页」有一封上康熙的奏折通报曹家家产:“奴才到任以来,亦曾细为查检所有遗存产业: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江南含山县田二百余亩;芜湖县田一百余亩;扬州旧房一所。此外并无买卖积蓄。”对曹家的难处,康熙是知道来由的,所以他说:“曹寅、李煦(曹寅的内弟)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然而,康熙一死,就没人认这个账了,巨大的亏空成为敌人攻击曹家的杀手锏。康熙对曹「兆页」依然十分恩宠,允许其“密折奏事”。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死,雍正以非法手段夺取了皇位。由于曹家是康熙的旧人和世仆,对皇家隐秘事知之甚多,对这些知道内情之人,雍正必欲置于死地而心安。所以雍正一上台,曹家“树倒猢狲散”的日子也就到了。雍正元年(1723年),首先是曹「兆页」的舅舅、苏州织造李煦因亏空被查办,子女家口被逮捕,房屋被赏帮雍正夺权的功臣年羹尧,同时江宁织造也遭追查。所幸的是,曹「兆页」争取到了三年还完亏空的“皇恩”。雍正二年(1724年)闰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曹雪芹出生了。同年李煦家人及仆人200余口,随年羹尧拣取后,其余的被变卖。同年,曹「兆页」被交给怡亲王胤祥看管。在一封曹「兆页」上的奏折上,雍正批道:“……(你)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了。”这说得很明白,雍正最害怕的是曹家“坏他的名声”。雍正五年(1727年),李煦又因以前买过女子送给雍正的对手“阿其那”,以七十三岁之身被流放到黑龙江。同年,十二月,曹「兆页」被革去江宁织造之职,该月二十四日的内务府传档上记载:“奉旨:江宁织造曹兆页,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将曹兆页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来拿;家人之财产,亦著固封看守……”此年,曹雪芹四岁。

雍正六年(1728年),曹雪芹五岁,曹兆页一家被拿到北京讯问。曹家自曹玺就居金陵(南京),至此已有四世历65年之久,故金陵无异于曹家故乡。同年,继任江宁织造的隋赫德报告查抄核实的曹家家产:“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馀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馀张外,并无别项……又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兆页银连本带利共计三万二千馀两……”曹家数十年当着织造盐务的美差,家产只有这些,连雍正都感到意外和失望。

从以上的历史可以看出,曹雪芹从一出生开始,其家就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如果说过过好日子,也不过是5岁以前,没有赶上“曹家的繁华时代(胡适语)。”那么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写的繁华,都是想象吗?回答这个问题红学家们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是重新考虑曹雪芹的生卒年问题。曹雪芹的好友敦诚《挽曹雪芹》中说曹雪芹“四十年华付杳冥”。甲戌本脂批说曹雪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一年为1764年,倒推四十年,曹雪芹的生年就为1724年(雍正二年)。这样算来,曹雪芹确实没有赶上曹家的繁华。于是胡适等提出诗中的“四十”不可拘泥地理解,四十多岁也可以说是四十,他主张把曹雪芹的生年定在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让他赶上曹家最后一次接驾。二是周汝昌提出的观点,曹家有一个所谓的“神秘末世复世和二次遭变”。曹家在雍正六年被查抄前夕,其在皇室的几门重要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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