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4页)
一次,经理人张国忠为帮刘德华推辞片约,被四支枪指着脑袋,可见恶势力的猖狂程度。
可能有人会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报警?
刘德华又何尝不想报警,可是,“报警又有什么用?
他们保得你一时,保不得你一世”。
往后只会结仇更深。
于是,在不甘心的情况下,刘德华不得不接拍一部又一部他并不喜欢的影片。
当时,类似强迫拍片的事在香港演艺界时有发生,因刘德华在外埠有上佳的卖座保证,再加上他没有与一家有能力与各种势力抗衡的大公司签约,因此,遇到的麻烦就更多。
为了家人、朋友和自身的安全,刘德华不得不一再隐忍。
面对黑社会的恶势力,刘德华想,如果只是一味地忍让,后面的麻烦事还会不断上身。
只有自己另起炉灶,回避与那些人打交道,才能还自己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
于是,刘德华首先加入美国ICM公司,以借助势力强大的大公司为自己当保护伞;1991年,他与几位圈中朋友合股,自任老板,组建了天幕电影公司。
组建天幕公司,避开黑社会的纠缠自然是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
5。“天幕”后面的“天幕”(2)
在记者面前,刘德华曾经透露过自己组建天幕的想法:“我拍电影多年,对电影制作方面的工作有一定认识,也编过剧本,曾写过《江湖接班人》;可是拍出来的影片和我的原意有很大的出入。
而有些题材,电影公司摸不准是否能卖座,不肯贸然投资。
于是我便决定投资搞电影公司,以满足自己拍电影的欲望。”
在香港,刘德华的片酬是当地最高的男明星之一,假如仅仅为了赚钱,多接拍电影就能多赚钱,不必为此劳神费力;现在投资办公司,是赔是赚说不定,风险可就大了,这种生意似乎太不划算。
但,刘德华投资拍电影并不仅仅为了赚钱,他认为:如果我拍戏只是为了赚钱,哪只赚现在这么多?
但投资拍片,是为了拍些有新意,自己真正想拍的东西。
这种创作自由却远不是金钱所能够买到的。
天幕公司成立后,拍摄的首部电影是《九一神雕侠侣》。
为了拍好《九一神雕侠侣》,刘德华与他的同事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
作为老板,刘德华心里十分清楚,这是自己组建公司所迈出的第一步,必须慎之又慎。
首先,在创作准备上,一切都要精益求精,不允许有半点马虎;而编导演的阵容,更是经过精心策划,无一不是上乘人选。
影片的编剧是曾以《阿飞正传》获奖的著名导演王家卫,并由元奎、刘振伟联导;刘德华自任男主角,和他配搭的女主角,是从演唱舞台上走下来的梅艳芳。
而刘德华的精明之处,在于他请来了当时尚是新星的郭富城出演第二男主角,他让郭富城扮演反面角色,来与自己配戏,一正一邪,忠奸分明,真可谓慧眼独具。
当时的郭富城,正在走红的上升期,已经打入偶像明星的行列,大有与张学友、刘德华、黎明鼎足而立、分庭抗礼之势,而且,郭富城的后劲凌厉,不可小觑。
因此,刘德华将郭富城拉入《九一神雕侠侣》的阵容,并由他饰演反面角色,可以说是颇花了一番心思。
以郭富城的反面形象,烘衬刘德华本人的正面形象,无疑是聪明之举。
《九一神雕侠侣》完成后,刘德华清醒地预测到,虽然《九一神雕侠侣》是自己公司的创业之作,但未必能取得票房上的成功,而且,很有可能要亏本。
据他自己计算,拍摄《九一神雕侠侣》,成本在2400万以上,把此片在韩国和东南亚上映的收入估算在内,刘德华认为,在香港的票房收入必须要在3500万上下,通过折算才能保本。
而这样的票房是很难达到的。
根据后来的票房统计,这部影片在香港票房总收入达到2000万港元,这个数字,虽然距刘德华公布的保本数字仍有距离,但无论如何还应该算是一部卖座影片。
第十六届香港国际电影节手册上,曾对《九一神雕侠侣》一片有以下的评价:“说不出年份的世纪末,其实就是“九七”前夕的香港。
一则尘封了的爱情神话,借助流行漫画还魂苏醒,以玩世不恭的态度留下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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