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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个金色的盒子放在我办公室的桌上,然后来到会议室,看来卡索徒已经等死等得不耐烦了,竟然提到我养吃尸鬼这个敏感话题上。也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把前国王的死硬派分子一起干掉。
“我承认我曾经养过一些吃尸鬼,至于原因,阁下大概已经了解到。不过它们并非没有生命之物。阁下你或许不知道一只吃尸鬼一天要吃多少肉。是的,那是肉!它们甚至比人类士兵还要难侍侯,它们不吃农田里的烂菜头,也不会在森林里挖些树根来充饥。不管是过期的腐肉还是新鲜的血肉,总之,它们每隔三天就得饱餐一端。现在我必要指出,由于它们已经对我没有利用价值了,我只想除掉它们。要是让它们跑到城池里面来,我们可就丢脸丢大了,你看是吗?我的骑士。”我说。
“哼!”卡索徒。
“你是效忠前任国王……那个死人,还是效忠于我?我记得你以前的脾气可没有这么差啊!还是说,你已经打算抛弃你的荣誉……背叛我了。”我冷冷地说道。
“那你想我怎样做,王子!我永远不会承认你的国王资格!那种肮脏的手段,实在教人寒心。”卡索徒恶狠狠地说。
“没关系,还不都是一个称呼吗?我想你带领一个王国最精锐的百人方阵到森林里去歼灭那些吃尸鬼。是的,它们全都集结在那里,但只是暂时的,我们一定要快!”我说。
“只有一百人去消灭几十只吃尸鬼吗?该不会还有其它怪物吧?我最尊敬的王子!”卡索徒嘲讽道。
看来卡索徒已经知道刀锋武者的存在。不过没关系,我根本就不打算使用那些别人的力量对付自己的内部问题。
“当然,作为诚意,我也会一同前去,身先士卒的。阁下该不会认为人类最精锐的主力作战团会败给区区几只不入流的吃腐肉动物吧?”我笑道。
“那好,什么时候可以动身?”卡索徒爽快地回答了。
“越快越好,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今晚就动手,要是惊动了其他人的话,又会有很多闲人闲语的,我倒不怕,怕连累了阁下的美名。”我说。
“晚上?”卡索徒惊疑地问道。
“是的,如果阁下害怕的话可以改为明天早上,我倒不会太介意早上跟夜晚的区别。”我说。
“哼!晚上就晚上!谁怕谁!反正你要玩什么花样,老子替天行道,到时一剑把你毙了!也算对得起老国王!”卡索徒。
一个精锐的百人方阵说的是百人,但实际上却是111人,其中一名骑士负责领导10名武士,再由每名武士带领10名剑士,里面可以说连一个杂兵都不会有。而他们将面对的对手是亡灵的百人方阵,1只囚魂同时支撑100只骷髅剑士,再领导10只吃尸鬼。
之所以这样安排,仅仅是为了演习方便而已。刚好让100名人族剑士对应100名骷髅剑士,10名人族武士对应10只吃尸鬼,1名人族骑士对应1只囚魂。
第一百零八节
必须指出,骷髅剑士在骷髅战士的基础上改进了武器工艺。就攻防能力而言已经有了质的飞跃,进攻力甚至在人族剑士之上,但单体作战能力仍然不会是人族剑士的对手。而人族武士的单体战斗力更是无论攻防均在吃尸鬼之上。人族骑士不出意外的话,是完全有能力摆平囚魂的。如果该名骑士是卡索徒,他的肉搏能力甚至在我的前任肉体……那种半魔半人之上。而现在的蓝斯特养尊处优,为了更方便地在人类社会中活动,我几乎没有对这个肉体进行过战斗改造,根本就不是卡索徒的对手。如果卡索徒拼死干掉囚魂,那些骷髅剑士就会全部散架,剩下的吃尸鬼被屠掉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也就是说,我方并不具有兵种优势。
不过优势不是没有的,而且还很多。无须后勤保障和兵员训练,没有士气低落,不怕牺牲,也不懂得恐惧为何物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战略优势,而且还是最致命的那种。
然而……历史上,曾经出现在人们眼里的亡灵军队从来都不缺少这些优良传统。无论是数和量,它们总是它们的对手的好几倍。它们能让它们的对手恐惧上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例如,连续做几个月的噩梦。但同时,它们又都总是喜欢选择失败作为它们的最终结局。
为什么?
人族战士习惯认为自己比亡灵更聪明。是的,因为他们的对手只是那些笨头笨脑的行尸走肉,而真正狡猾的亡灵巫师往往不是军事专家。即使它真的是,也无法同时操控大数量的部队。而真正影响作战结果的,却又偏偏是那作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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