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部分 (第1/4页)

把信封好,杨浩对叶之婉道:“选一只最好的鹰,把这封信立即送回芦岭州,一刻也不得延误飞”

叶之璇抚着站在臂上的雄鹰,傲然道:“大人尽管放心,我i的鹰,每一只都是最好的。”

他接过竹管,牢牢系在鹰的足上,然后与杨浩一齐到了帐蓬后面。这里围了一个析栏,摆放着许多以货易货换来的东西,还有一些准备出售的。草原上的人尽管性情粗暴,而且劫掠成性,但那是对外作战时,在部族内部,却少有偷窃、抢劫的事情发生。他们没有公堂和成典的律法,但是族规和乡俗对他们的约束力却比法典更大。

他们的住处没有围墙,帐蓬也远不及中原的房屋坚固,牛羊等家庭财产到处散养放牧,更加不易看管,但是再穷的人家,哪怕饿着肚子,也不肯钻进别人家里去偷窃,或者偷了别人的牛羊去宰杀,这也许是特殊的生活方式熏陶出来的一种品格,使他们从小就能去遵乎,已把它视为一种本能。所以叶之璇换来的货物大多就堆在这后院里,外面挡着一层摇摇晃晃的半人高的栅栏,却不必担心会有人顺手牵羊。

叶之璇抚抚鹰羽,振臂一扬,那头雄鹰便发出一声响亮的鹰唳,振翅而起直插云宵。

帐蓬前面,小野可儿和谋沫儿下意识地仰头一看,就见一支苍鹰箭一般地向远处飞去,二人对视一眼,目中不禁闪过一丝异色。

一旁,唐焰焰拉着格尼玛泽问清了父亲用她换酒的经过,气愤地道:“世上竟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可恨,格尼码泽,你不要伤心了,那样的父亲,你留在他身边也没有好日子过。我身边已经有一个羌人姑娘,她叫姆依可,很乖巧的女孩子。和你同岁,可是瞧你瘦的,看起来像是比她小了两三岁似的,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来照顾你。”

那时节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已经懂得了男女之情

看看这个俊俏的让女人都嫉妒的汉人小哥儿,格尼玛泽脸脸蛋有些羞红,“他”不但说话和气,更是漂亮的一塌糊涂,如果跟着他、侍候他,格尼玛泽心中还真是情愿的很。可去……

她有些担心地小声道:石,格尼玛泽愿意侍候小公子,可是……阿爹已把我抵给叶掌柜的了。”

“嗨,不就是叶之璇么,你放心吧,我跟他说一声,你就是我的人了。”格尼玛泽脸更红了,却很开心地用力点头。

这时,帐帘儿一掀,杨浩快步走出来,对小野可儿急急说道:石,快带我去见你的父亲。”

小野可儿见他只带一个人急急赶来,就知必有事情,要不然他对杨浩始终有些芥蒂,怎会站在这里等他。可他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没有养成喜怒不形于色的涵养,一听杨浩有些命令的口气,在自己心上人面前觉得面子上挂不住,登时不悦起来,质问道:“你这是在命令我么?”

杨浩心中有事,所以语气上有些不太注意,但小野可儿如此不知轻重,杨浩也不禁心头火起。御下之道,宽严相济,一味的随和,是无法树立该有的权威的,杨浩强捺怒气道:“牟是公,私是私,小野可儿,我有极紧要的事,这事可不是你能承担得起的,你若对我个人有什么不满,希望你现在能暂且放在一边。”

小野可儿冷笑一声道:石,你有极紧要的事,我却没有。公是公,私是私?我是野离氏的少族长,在我的部落里,公事就是私事,私事就是公事。野离氏部落八千族帐,数万百姓,谁见了我小野可儿不是恭敬有加,你凭什么可以号令我做事?”

党项七氏歃血为盟,奉杨浩为七氏共主,这就是约束力。虽说七氏各自拥有相当大的自主丨权,可是这个共主却拥有至上的权威,但旁边站着唐焰焰和几个叶之璇的伙计,杨浩却不能明确点明自己的少主身份,他眸中燃起怒火,喝道:i,就凭我比你大!”

小耸可儿不屑地道:“你哪儿比我大?”

唐焰焰早就看他不顺眼,登时抢过来为自己男人撑腰,气冲冲地道:“他哪儿都比你大,不服气吗?”

小野可儿可不习惯同女人争吵,闻言不由一窒,一旁格尼玛泽怯怯地拉拉唐焰焰的衣袖,小声问道:“他是谁啊?”

“他是杨大人。”

各部头人都要敬称为大人,格尼玛泽不知道他是哪一部的大人,却知道地位定然不低,再看向他时,便怀了几分敬畏。

杨浩沉声说道:“小野可儿,此事十分的垂要,如果贻误了军机,你担当不起的。”

小野可儿是属顺毛驴的,你越强硬,他越反抗,他还待再说,一旁谋沫儿急急拐了一下他的肩膀,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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