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部分 (第3/4页)

孙孙的头上,他们将永远不会从新生的大汗那里得到什么。

这让他很沮丧。也让他终于下定决心,为自己找一个新的主人,没有人愿意做奴隶,即便是做圣狼子孙的奴隶。

于是他努力的笑着,跟那些以前的同族,后来的敌人。直到现在高高在上,俨然鞑靼人中的贵族的家伙们说话,献上礼物,打探着这支强大的军队的来历。

于是他知道,这支大军来自更加遥远的南方。一个叫大秦的汉人国度,是真正的汉人所率领的军队。和金国人是世仇。

强大的金国人已经被他们打败了,打败金国人的,就在率领这支军队的首领,按照汉人的称呼,他是汉人的大将军,用鞑靼人的话来说,就是大汗麾下最勇猛的万夫长。

当然,在任何鞑靼人眼中,万夫长已经是大汗之下最尊贵的那个人了,但在汉人那里,大将军能率领的人马,要远远超乎草原人的想象。

跟他说这些秘闻的一个部落首领,挥舞着双臂,狂热的比划着,想让忽难明白,那是怎样一支难以想象的军队。

其实忽难已经没必要听下去了,金国人被汉人击败了,这就已经足够了,所以汉人来到了草原上,能够打败强大的金国人,汉人的强盛已经不用怀疑。

而汉人的骑兵,轻易的便撕碎了数千王帐骑兵,虽然他们人很多,但王帐骑兵抵抗之微弱,下场之凄惨,是他亲眼所见。

所以,当被召唤至王帐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当然,在此之前,他已经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礼物。

在几个汉人侍卫森冷的目光中,他掀开厚厚的帐篷帘,他想带着另外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进去,却被尽职的侍卫拦住,他张了张嘴,只能无奈的笑了笑,自己进去了。

帐篷里很亮,矮桌上摆着鲜嫩的烤羊肉,那个人即使在坐着,上身也挺的笔直,让他身形越加显得宽厚雄伟。

忽难眨了眨眼睛,没有等眼睛适应这里的光线,便伏倒在地上。

“起来吧。”

还是那种似是而非的蒙古话,无论是鞑靼人,还是乃蛮人,都将远在东北的蒙古人视作低贱肮脏之人,因为他们身上流着天神的血脉,大突厥帝国的荣光一直绵延到现在,也不曾彻底消逝。

草原上的语言虽然各式各样,但总归都有着突厥语的影子,尤其是鞑靼人和乃蛮人,他们都以突厥正统而自居,语言也更加接近。

远在东北的蒙古人虽然也差不多,尤其是在他们吞并了越来越多的部落之后,但终归不能跟天神的血脉相比。

忽难并不知道,这样强大的一个人,为何要去学蒙古人卑贱的语言,和粗俗的说话方式,但他可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敬的神色。

他站起来,躬身来到赵石的身后,就像一个卑微的仆人。

赵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要让这个人去办一件事,所以他微微指了指自己的对面,“坐下说话。”

忽难垂着头,“卑微如我,不敢跟尊贵的您共用一个餐桌……”

赵石不由笑了笑,不在意的用布擦了擦手上的油腻,“勇士总归要有自己的尊严,我给予你和我共进餐的荣耀。”

如果是汉人地界,这样的话无疑会很可笑,但在草原上,在尊贵的人面前,所有人都卑微有如尘土,并不值得奇怪,如果显出软弱,和不必要的客套,多数人不但不会感激,而且会觉得受到了侮辱,客气这个词儿,在草原上的理解与汉人是完全不同的,显然,赵石很明白这一点,因为他在汪古部的一段日子,见识过太多部落贵族的行事……

汉人总说,皇权天授,而在草原上,贵族们的权力,也是上天赐予的,不容任何人挑战,比之受到诸多限制的皇权,犹有过之。

忽难躬身再次行礼,这才来到赵石对面,小心翼翼的坐下,他并未像汉人那般,琢磨着怎么个说辞,按照草原的惯例,他的姿态已经表明的很彻底,不需要再用什么言语来解释。

赵石也并未兜圈子,看着他坐下,直接便道:“忽难,想不想得回你把阿秃儿的称号?”

忽难一阵激动,自他扔下刀弓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去了自己的荣耀,所有能获得把阿秃儿这个称号的人,必定是部落中最勇猛也最忠诚的战士。

这个称号更像的汉人的武状元,但却是用敌人的鲜血和头颅换来的荣耀,而且还得击败部落中很多勇猛的家伙,才会获得。

所以,这个称号对许多人来说,更像是自己的生命,不战而降的人,不配拥有这个称号,所以,从前的忽难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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