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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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也在那橄榄树下等待?抑或是在那遥远的地方徘徊,陪伴着那早已经消失的卓玛?”

李风低喃了一声,脑里都是“莲世倾尘”这四个字,在他最为惘然的时候,是她的出现,让李风有了生的目标,如果没有她,李风可能想象,他现在应该在某一间餐馆做着朝九晚五的苦力活。

自从认识了“莲世倾尘”,他爱上了书,无论是属术繁多的生物书,还是思绪量大的数学书,或是晦涩难懂的哲学书,抑或小说、散文、童话与名著,他都会读一番。他知,书是用来读的,人读多了就成了本丰富的书,吸引众生去读你,这就是“莲世倾尘”最大的气场。

“你会遇到荷西的,就算是卓玛,对方也不会轻易错过你。”

旁边的女孩突然说出了一句,说完后心脏又不争气地乱跳起来,精致的瓜子脸更是红潮滚滚,她不知为什么自己会这样说。只知,李风那略带伤感的眼神触动了她,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极其盛名的西部歌王——王洛宾,刚才那《等待——寄给死者的恋歌》是王洛宾写给三毛的恋歌,她也听过,每次都悲伤不己,今天特别感慨,像李风说的那样,如果三毛是卓玛那就多好啊,这样王洛宾也不用在那遥远的地方徘徊,三毛也不用在那橄榄树下等待。

“听过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吗?”

李风突然从窗外收回了目光,静静地望着女孩。女孩脸孔粉红了,像个刚熟的桃花,可爱极了,她避开李风那令其雪藏十八年的心颤抖的目光,眼神低垂,蛾首微点:“嗯,它算是王洛宾最著称的一首了,在上个世纪五十代,它就漂洋过海,落在世界上每一角落,可以说,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它那明快而情深的旋律。”

“嗯,现在的人都认为中国的民歌不够现代,流行不起来,成不了潮流,这个观点在二十世纪上半叶更为强劲,那时,所有的音乐爱好者都想出国,去欧洲特别是法国巴黎这个音乐之都求学,像民族歌手冼星海就是留学巴黎六年的,其中那首成名作《风》的确是西洋音乐的结晶。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中国的民歌,认为其低俗,登不了大堂之雅,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起先,王洛宾也想去巴黎求学,但一首《梅花红》让其改变了目标,他要在中国的土地上创造出属于中国自己的民歌,这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民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世界所有的歌唱家、作曲家都不会不知这曲,特别是当年,世界三大高音男歌手帕咓罗蒂,卡雷拉斯与多明戈唱了这首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就风靡了全球。”

女孩眼里一亮,紧盯着李风,“听你说的,知道的还真多啊,莫非你也是个音乐内行?”

“不然,我顶多算个门外汉。我之所以了解这些,是因为王洛宾,是他那传奇的一生吸引我去读他的,在他那高清的情操下,我才爱上了音乐。”

李风微呼了口气,心里略显感慨,其实他当初是受了“莲世倾尘”的影响才听王洛宾的,她告诉过他,她会拉大小提琴,也会弹钢琴,冼星海那首用大提琴、小提琴与钢琴弹奏而来的三重奏《风》,她也会弹,平时她最喜欢弹奏的是民歌,特别是西部歌王王洛宾的,她说,王洛宾的歌曲中有爱的灵魂。

当时的李风被“莲世倾尘”的才气所折,也真的研究了一番王洛宾。起初是抱着闲着无聊的心态去玩玩,但真的了解了王洛宾坎坷的一生以及他那烩然人口的歌曲,他才知道自己也喜欢上了民歌。

“你太谦虚了。”

女孩露出丝难得可见的笑容,眼里又多了一丝赞许,她向外侧身,更好地对视李风,道:“王洛宾的歌我都喜欢,特别是《达阪城的姑娘》、《月亮爬上来》以及这道《在那遥远的地方》,这其中都有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我爱听歌,也爱听故事。”

“呵,女人都是柔情的,有股天生的蓝色的忧郁,凭的都是感觉与情感,那像我们男同胞,全世界的熊都一个熊样,思考用的都是下半身。”

李风一说完,女孩就羞涩一笑,半是责备半是撒娇地白了一眼李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李风的表现与吐淡从直觉上征服了女孩,最少她目前认为,李风是个善良的、博学的、有感情的男孩,是值得交往的。

“其实我觉得你不是靠下半体思考的动物,不知你的真实为人,但从刚才你流露出来的情感来看,你也是个柔情之人。”女孩突然对视着李风的眼睛。

“嗯。”李风笑了笑,道:“我是喜欢这首《在那遥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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