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来,少当家,我牛二进敬你一碗!说实话,以往看你不过花架子,中看不中用,今日之事,俺记在心底。”

“真不会说话。”

当下几个山贼出口骂道。

这牛二与李重九年纪相仿,他亦是这十二个山贼中,年纪最小的,方才王君廓鞭挞时,所有山贼中就属他一人哭了。

王马汉眼睛一横,言道:“就屁大的小子,也站起来敬酒,小心你家大人锤你。”

“耶娘(注1)才不锤我呢?”

正当牛二进满脸通红,要和王马汉理论时。李重九却站起身来,倒了半碗黄酒,言道:“来,我们干。”

说罢李重九将酒碗放在唇边喝干。

一旁的山贼,低声交谈言道:“我从来不知道,少当家是如此豪迈,酒量如此好。”

“是啊,我也是今日第一次见得。”

“哈哈,王马汉,可不要舍不得你的酒啊。”

李重九两杯酒下肚,微微一笑,商场征战多年,论起喝起酒,还未见谁是他的对手。

特别这种未蒸馏过的酒,酒味甚淡,喝得犹如白水,不过他亦没有故作豪勇,只是将酒一口口缓缓吞入。

三杯吐然诺,五岳颠倒倾。虽皆是山贼,但亦是有血性的燕赵男儿,别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人一丈。众山贼见李重九,喝酒干脆,不由皆是竖起大拇指。若说方才李重九救下他们,只是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现在皆觉得少当家颇有几分豪气干云的味道。众人皆是在心底奇了怪了,怎么这少当家与以往全然不同呢。李重九酒量甚豪,当下十二个山贼皆是个个站起敬酒。李重九则是酒到杯干,一个不落喝完。众山贼们已由之前的惊叹,到现在的钦佩了。酒量高,则气更状,古来英雄那个不酒量过人。

众山贼皆是放下了酒碗,偷眼打量王马汉,本来一番戏弄的心思在也不见。而王马汉现在亦是心服口服。就在众人吃酒时。王马汉的浑家先端上了一大盘猪下水。

猪下水都在汤里捞过,算是白煮。三个猪心,片片被切成八瓣,上撒了一些葱花,至于肠子肚子亦在碗旁围了一圈。在北方羊肉常见,但猪肉却甚少。故而众人有猪下水,开荤皆是大喜。

众山贼们亦是都是早已相熟了,各不客气,自取了蒜泥,沾来吃。要吃羊肉,最好是配胡椒,但胡椒需从外进口而来,十分贵,而吃猪肉却不需那么讲究,直接用蒜泥一沾就好。之后一盆盆热菜端出,荤的有猪羊鱼,嫩鸡酿鹅,素有藕菘(注2)韭,香蕈口磨。

三杯酒下肚,菜肴虽是粗糙,但却是肉管饱。正是山贼们大口吃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的生活。不多时,众人已是面憨耳热,闹了个关公脸,李重九脸上亦有几分酒色,不过一双眼睛却愈加清亮。

当下所有人皆打开了话匣子,天南地北地聊起。一群粗鲁汉子聚拢在一起,所聊的除了女人以外,就是棍棒拳脚。对于李重九而言,上一次败给李三娘之事,大家皆是以之为耻,故而皆是不谈。

说起拳脚棍棒上的功夫,自是王君廓居首,而李重九父亲数年前一次劫掠中交手,伤了肺尖后,捞下病根,故而之后就很少动手。接下来,就是其他三位当家,亦各自有一身不凡的武艺。

李重九一直诧异时,既然穿越到隋唐之时,这时候中国古武术,到底厉害到什么程度。李元霸,宇文成都,罗成之骁勇,到底几分演义,几分史实。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他们的武术到底到何地步?力敌百人,万人之猛将,到底有没有。当下李重九将话题,不动声色扯到王君廓武艺。…;

王马汉表面上人虽粗豪,但是心思却细密,说起武艺更是门儿清,言道:“二当家的武艺,自是不用说,双臂数百斤的气力,等闲十几个人,近不得身子。”“不过若说到百人敌,恐怕就难了。”

“这百人敌嘛,当世或许是有的,但若是千人敌,某家是不大信的,万人敌更是别提了。”

李重九听王马汉这么说,当下点点头。在他看来,这比较贴近事实。但从几位山贼话中,他知道论气力,山寨之中王马汉,仅次于王君廓。

此人惯用两柄宣花大斧,遇上官兵时,逢人就劈个两半,也是一个狠人,放在水浒,也算是一个小李逵。王马汉说完,当下又几个人,七嘴八舌言道。他们是不信王马汉之言,只是对王君廓武艺比较推崇。聊天之中。李重九还打探到,王君廓加入七千寨后,李虎曾有意,让李重九拜下王君廓为师,学一身好本事。记得王君廓当时很犹豫,先是全身捏了一番自己的筋骨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