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4页)

�嵌忌屏肌�

我听摇滚CD的时侯都已经习惯了将音量开到震天响,可是我进去之后10分钟我就头痛得像要死掉;无数的金属杂音朝我耳朵里挤进来,我看到那些扭动身躯的人那些陶醉沉溺的人心里一阵阵地难过。后来颜叙将我拉出来了,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当我转身离开的时侯我看到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撞门冲出来,然后就蹲在路边吐。

颜叙对我说他认识这个女孩子,在重点高中上高三,可是却喜欢上了他的一个搞摇滚的朋友,她常常为了证明她的爱而跑进去,可是总是被那震天的声音震得呕吐。

我看着她素净的面容觉得心里很压抑,可是我还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想起(北京的乐与路)中舒演说过的话:自杀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找个玩摇滚的男朋友,最为痛快,因为又痛又快。

离开的时侯我回头看了看门上闪烁的字幕,原来这间酒吧的名字叫〃地 震〃。

突然想起清和曾经告诉告诉过我的一句上海小乔说过的话:我深爱着摇滚,因为我深爱着那个深爱看摇滚的人。

我曾经对FDX讲过颜叙这个人,然后FOX发过来一段话,他说:他肯定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背着斑调的画板沉默着穿越这个城市。我问他怎么会知道,他说不为什么,喜欢摇滚也喜欢画画的人都那个样子。

FOX毕业于那个最好的大学,从小家境优越且成绩好得让人羡慕。可是他却在全国几乎所有的门户网站上写摇滚乐评专栏。我问他有身边的人知道你写摇滚乐评吗?他说没有,他说身边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听摇滚乐,而且还有倾慕他的女孩子不断地送他香港的情歌CD。我说那你真的隐藏得够好,他说对,所以他叫FDX。可是他告诉我,他不在学校的时侯就有点像个小朋克,背着黑色的吉他,凌乱的头发,面容推惮,匆匆地穿过街道,奔赴郊区那个低矮的平房中等待自己的乐队。他告诉我他的乐队叫〃破〃。我突然想起在这个城市中曾经出现过的那家音像店,可是我没有勇气问他。

我和FDX认识是因为我喜欢他的论坛,也总在里面不断地贴帖子,而且时间几乎都是凌晨。后来我对他讲了他文章中的一个错误,然后他回了我一封信,对我说谢谢。然后我就很轻松地成为了他的朋友,而且让他隔三叉五地给我春北京的CD过来。其'中我最喜欢的(撞昆仑)也是他送给我的,听说极其难找。

天亮说晚安——曾经的碎片(4)

于是我持续地收到包裹,有天我妈妈从破损的信封一角看到了一张CD的封面,一个人正在用手撕开自己的胸膛,我妈妈很吃惊,间我是不是遭到了恐吓。

FDX和我在一个城市,这多少有点戏剧化,我总是在街上遇见一个背着黑色吉他的人就停下来,然后问他你是不是、FOX,然后理所当然地遭到很多的白眼。有次颜叙也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走到我的面前,然后他笑笑对我说,你猜我是不是FoX。

其实我很想让FDX和颜叙认识,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最早引我接触摇滚的人是林岗,我初中的同桌。她总是在上课的时侯听「n,把头发垂下来遮住耳朵,当老师抽问到她的时候我总是撞她的胳膊,然后她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接过我匆忙写下的答案大声地念出来然后望着老师笑,然后坐下采继续听CD。脚在下面一下一下地打着节奏。

她最早给我的一张「n是NirVana的们nutero》人我听完了还给她的时候她间我好听吗?我说很好听,于是她说那就送给你。

林岗在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可是她没有跟着任何一方,她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一套一百四十多平米的居室里,在房间里的每面墙壁上挂满了油画并且每张油画下面都有题目。那是她自己取的。她说她生活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地买油画来挂在墙上然后给它们新的名字,她说她曾经有个梦想是开一个很大的画廊,然后等待有意思的人走进来……我间她为什么要用〃。曾经〃这个词,她望着我带着嘲讽的口气说,〃很简单,因为现在的我,没梦可做,听歌听到天亮,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我一直站在客厅门口走不进去,因为她的地板上到处散落着「n碟片和封套,于是她就对我说如果我想到什么地方那么将脚下的碟片踢开就好了。后来很多个周末我就是坐在她家的地板上找CD,然后放进「n机中,等待难以预料的声音突然地爆炸在空旷的房间里面。

后来在我初中还没有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林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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