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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的收支盈亏,大臣都无法知道,朝政的蛀蚀败坏,没有比这更为严重的了。请将全国的财赋搬出内库,以便交还给主管部门管理。推算好宫中每年需用多少,悉数进上,决不敢有所缺少。能够这样,此后才能办好朝政。”德宗当日颁下诏书:“一切财赋都交还左藏,完全采用原有的法式,每年在财赋数额内挑选出精良的布帛三五千匹,进献到大盈内库。”杨炎只用一席话便改变了皇上的主意,议事的人们都称赞他。

'15'丙寅晦,日有食之。

'15'丙寅晦(三十日),出现日食。

'16'湖南贼帅王国良阻山为盗,上遣都官员外郎关播招抚之。辞行,上问以为政之要,对曰:“为政之本,必求有道贤人与之为理。”上曰:“朕比以下诏求贤,又遣使臣广加搜访,庶几可以为理乎!”对曰:“下诏所求及使者所荐,惟得文词干进之士耳,安有有道贤人肯随牒举选乎!”上悦。

'16'湖南赋寇首领王国良依山为盗,德宗派遣都官员外郎关播前去招抚。辞行之际,德宗和关播询问办好政事的关键,关播回答道:“办好政事的根本,在于陛下必须寻找有道贤人,并与他们一齐治理国家。”德宗说:“我近来已经颁下诏书,寻求贤才,还派出使者,多方面地搜罗寻访,这大概可以使国家政治修明了吧!”关播回答说:“下诏寻求和使者荐举,只能得到一些凭着文词追求仕禄的人物罢了,有道贤人哪里会随着一纸公文而被推举、先拔出来呢!”德宗闻此大悦。

'17'崔甫有疾,上令舆与入中书,或休假在第,大事令中使咨决。

'17'崔甫身患疾病,德宗让他坐着肩舆到中书省。有时,崔甫正在家中休假,发生了重大的事情,德宗便命中使到崔甫家中咨询,然后做出决定。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一建中元年(庚申、780)

唐德宗建中元年(庚申,公元780年)

'1'春,正月,丁卯朔,改元。群臣上尊号曰圣神文武皇帝;赦天下。始用杨炎议,命黜陟使与观察、刺史“约百姓丁产,定等级,改作两税法。比来新旧徵科色目,一切罢之;二税外辄率一钱者,以枉法论。”

'1'春季,正月,丁卯朔(初一),更改年号。群臣为德宗进献尊号,称作圣神文武皇帝。大赦天下。德宗开始采用杨炎的建议,命令黜陟使和观察使、刺史“估量百姓的人丁财产,定出等级,改变旧税法,实行两税法。将近年来原有和新增的各项征收名目一律取消。在两税以外,就是向百姓再收敛一个铜钱,便以违法论处。”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徵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皆总统于度支。上用其言,因赦令行之。

在唐朝的初期,征收赋税的办法称作租、庸、调,有田土便要交租,有人丁便要服庸,有户口便要纳调。在玄宗当政末期,户籍逐渐遭到破坏,大多已经与实际不符。到了至德年间,战事四起,到处征收赋敛,逼迫催促,再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征收部门增加了,可是互相没有隶属关系而是各自随意增加课税,

巧立名目,新老名目相互重复,毫无限度。富足人家人丁多,大抵作官当僧人

得以免除赋役;而贫困人家人丁多,全无隐瞒逃避的去处,所以上等户优游而

下等户劳瘁。征税的吏员又乘机侵吞,百姓十天输赋一月送税,经受不了如此

困窘,大抵都逃亡流徙成为浮户,那些留下来的本地百姓,不足百分之四五。

至此,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首先计算州县每年所需费用和上交朝廷的数额,并

以此数额向百姓征税,通过对支出的估量来制定收入的数额。无论主户、客户,

都按现在的居地制订簿册;无论成丁、中男,都按贫富状况划为等级;流动经商

的人,在所居州县纳税三十分之一,使他们与定居民户一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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