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部分 (第2/4页)

帝,今党其所亲,为不母于圣世,宜依汉废赵太后为孝成后故事,贬皇太后之号,还称武皇后,居异宫,以全始终之恩。”左仆射荀恺与太子少师下邳王晃等议曰:“皇太后谋危社稷,不可复配先帝,宜贬尊号,废诣金墉城。”于是有司奏从晃等议,废太后为庶人;诏可。又奏:“杨骏造乱,家属应诛,诏原其妻庞命,以尉太后之心。今太后废为庶人,请以庞付廷尉行刑。”诏不许;有司复固请,乃从之。庞监刑,太后抱持号叫,截发稽颡,上表诣贾后称妾,请全母命;不见省。董养游太学,升堂叹曰:“朝廷建斯堂,将以何为乎!每览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赦,至于杀祖父母、父母不赦者,以为王法所不容故也。柰何公卿处议,文饰礼典,乃至此乎!天人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

贾皇后诈称皇帝诏书,派后军将军荀悝送太后去永宁宫居住,特别保全了太后母亲高都君庞氏的性命,同意她去太后那里居住。不久,贾皇后又劝说各位大臣通过有关部门上奏说:“皇太后早就在暗中进行邪恶的谋划,企图危害国家,用飞箭捎带书信,招募将士,与邪恶之人狼狈为奸,自动与天相绝。鲁侯与文姜断绝关系,这是《春秋》所赞许的。至于侍奉祖宗,在天下担当起公正无私的责任,陛下虽然是怀着不得已的感情,臣下也不敢奉命而行。”晋惠帝下诏书说:“这是大事,要再慎重一些。”有关部门又上奏说:“应当废太后为峻阳庶人。”中书监张华提议:“太后并没有获罪于先帝,如今偏私她所亲近的人,为人之母,在圣世没有作出榜样,应当按照汉代废赵太后为孝成后的旧例,贬皇太后的尊号,还称她为武皇后,让她在别的宫里居住,以保全从始到终的德惠。”左仆射荀恺与太子少师、下邳王司马晃等人提议说:“皇太后图谋危害国家,不能再与先帝相配,应当贬去她的尊号,废了她,让她去金墉城。”这时,有关部门上奏,遵从司马晃等人的提议,把太后废为平民。皇帝下诏书同意这一决定。又有有关部门上奏说:“杨骏造反作乱,他的家属应当被处死,诏命怒免了他的妻子庞氏的性命,以安尉太后之心。现在太后被废为平民,请求把庞氏交付廷尉执行死刑。”皇帝诏命不赞同,有关部门又坚持请求,皇帝就听从了这个意见。庞氏监刑的时候,太后抱住她号哭叫喊,割断头发,跪下来以额触地。太后上表要去贾后那里当奴仆,请求保全母亲性命,却不被理睬。董养出游到了太学,登上殿堂感叹地说:“朝廷建立了此堂,将要用它来作什么呢?每当观看国家大赦的文书,像谋反这样极大的罪恶都能赦免,但是对于杀了祖父、祖母,杀了父亲、母亲之罪却不赦免,原因就在于这样的罪恶是帝王制定的法律所不能宽容的。但是为什么公卿处理意见,修饰礼仪制度,竟到了如此地步呢?天道人事的法则已经灭绝,大的动乱就要兴起了。”

有司收骏官属,欲诛之。侍中傅祗启曰:“昔鲁芝为曹爽司马,斩关赴爽,宣帝用为青州刺史。骏之僚佐,不可悉加罪。”诏赦之。

有半机构拘捕了杨骏的下属官吏,想杀了他们。侍中傅祗陈述说:“从前鲁芝任曹爽的司马,冲破关隘去奔赴曹爽,晋宣帝还任用他作青州刺史。杨骏的僚属,不能都给他们加上罪名。”于是皇帝下诏书赦免了他们。

壬寅,征汝南王亮为太宰,与太保卫皆录尚书事,辅政。以秦王柬为大将军,东平王为抚军大将军,楚王玮为卫将军、领北军中候,下邳王晃为尚书令,东安公繇为尚书左仆射,进爵为王。,望之子也。封董猛为武安侯,三兄皆为亭侯。

壬寅(十九日),征召汝南王司马亮任太宰,与太保卫都任录尚书事,辅佐朝政。任命秦王司马柬为大将军,东平五司马为抚军大将军,楚王司马玮为卫将军、兼北军中候,下邳王司马晃为尚书令,东安公司马繇为尚书左仆射,晋升爵位为王。司马是司马望的儿子。封董猛为武安侯,他的三个哥哥都被封为亭侯。

亮欲取悦众心,论诛杨骏之功,督将侯者千八十一人。御史中丞傅咸遗亮书曰:“今封赏熏赫,震动天地,自古以来,未之有也。无功而获赏,则人莫不乐国之有祸,是祸原无穷也。凡作此者,由东安公。人谓殿下既至,当有以正之,正之以道,众亦何怒!众之所怒者,在于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论,莫不失望。”亮颇专权势,咸复谏曰:“杨骏有震主之威,委任亲戚,此天下所以喧哗。今之处重,宜反此失,静默颐神,有大得失,乃维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此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习,既宜弭息。又夏侯长容无功而暴擢为少府,论者谓长容,公之姻家,故至于此,流闻四方,非所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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