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部分 (第2/4页)

故上召而用之。十一月,己丑,车驾还宫。尚书张林上言:“县官经用不足,宜自煮盐,及复修武帝均输之法。”朱晖固执以为不可,曰:“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盐利归官,则下民穷怨,诚非明主所宜行。”帝因发怒切责诸尚书,晖等皆自系狱。三日,诏敕出之,曰:“国家乐闻驳义,黄发无愆;诏书过耳,何故自系!”晖因称病笃,不肯复署议。尚书令以下惶怖,谓晖曰:“今临得谴让,奈何称病,其祸不细!”晖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机密,当以死报。若心知不可,而顺旨雷同,负臣子之义!今耳目无所闻见,仗待死命。”遂闭口不复言。诸尚书不知所为,乃共劾奏晖。帝意解,寝其事。后数日,诏使直事郎问晖起居,太医视疾,太官赐食,晖乃起谢;复赐钱十万,布百匹,衣十领。

'8'九月辛丑(十八日),章帝临幸章陵。十月,己未(初七),又临幸江陵。在归途之中,又临幸宛城。章帝召见前任临淮太守、宛人朱晖,将他任命为尚书仆射。朱晖在临淮任上作了不少好事,人民歌颂道:“刚强自专,南阳朱季,官怕其威,民怀其惠。”当时朱晖因犯法免职,正在家中闲居,因此章帝召他出来任用。十一月己丑(初七),章帝返回京城皇宫。尚书张林上奏说:“国家经费不足,应当由官府自行煮盐专卖,并恢复武帝时的均输法。”朱晖坚决反对这一建议,他说:“实行均输法,会使官员和商贩没有区别。而将卖盐所得之利归于官府,盐民就会因为贫困产生怨恨,这实在不是圣明君王所应作的事情。”于是章帝大怒,严厉斥责尚书台官员,朱晖等人全都自投监狱等待问罪。三天以后,章帝下诏将他们释放,说道:“我乐于听反对的意见,老先生并没有罪,只是诏书的斥责过分罢了,你们为什么要自投监狱!”朱晖于是自称病重,不肯再在奏议上署名。尚书令以下官员十分惊慌恐惧,对朱晖说:“如今正面临谴责,怎么可以称病,此祸不小!”朱晖说:“我年近八十,而蒙受皇恩,能够参与尚书机密,应当以死相报。如果我心知事不可行,却顺从旨意附合,那就违背了做臣子的大义!如今我耳不听,眼不见,伏身等待诛杀。”便闭口不再说话。尚书们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就一同上书弹劾朱晖。章帝怒气已平,便将此事搁置。又过了几天,章帝下诏,命值班的郎官问候朱晖,派御医前往诊病,太官送去食物。朱晖这才起来谢恩。章帝又赏赐他十万钱,一百匹布,十套衣服。

'9'鲁国孔僖、涿郡崔同游太学,相与论“孝武皇帝,始为天子,崇信圣道,五六年间,号胜文、景;及后恣己,忘其前善。”邻房生梁郁上书,告“、僖诽谤先帝,刺讥当世”,事下有司,诣吏受讯。僖以书自讼曰:“凡言诽谤者,谓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恶,显在汉史,坦如日月,是为直说书传实事,非虚谤也。夫帝者,为善为恶,天下莫不知,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诛于人也。且陛下即位以来,政教未过而德泽有加,天下所具也,臣等独何讥刺哉!假使所非实是,则固应悛改,傥其不当,亦宜含容,又何罪焉!陛下不推原大数,深自为计,徒肆私忌以快其意,臣等受戮,死即位耳;顾天下之人,必回视易虑,以此事窥陛下心,自今以后,苟见不可之事,终莫复言者矣。齐桓公亲扬其先君之恶以唱管仲,然后群臣得尽其心。今陛下乃欲为十世之武帝远讳实事,岂不与桓公异哉!臣恐有司卒然见构,衔恨蒙枉,不得自叙,使后世论者擅以陛下有所比方,宁可复使子孙追掩之乎!谨诣阙伏待重诛。”书奏,帝立诏勿问,拜僖兰台令史。

'9'鲁国人孔僖、涿郡人崔同在太学读书,他们在一起谈论道:“孝武皇帝刚即位的时候,信仰圣人之道,最初五六年的政绩,被人称作胜过文、景二帝。但到后来放纵自己,抛弃了从前的善政。”邻屋的另一位太学生梁郁听到议论,上书控告他们:“崔、孔僖诽谤先帝,讽刺当朝。”此案交付有关部门审理。崔去见官吏。孔僖上书自我申辩说:“但凡说到诽谤,是指无中生有地进行诬蔑。至于孝武皇帝,他政绩上的得失,都显示在汉史上,清楚如日月一样,而我们的议论,只是直述史书记载的事实,并不是诽谤。身为皇帝,无论做好事还是坏事,天下人无不知晓,那都是能够了解到的,因此不能对议论者进行责备。况且陛下即位以来,政治、礼教没有过失,而恩德增加,这是天下人俱知的事实。我们偏要讽刺什么呢!假如我们批评的是事实,那么本应诚心改正,倘若不当,也应包涵,又为什么要向我们问罪!陛下不推求研究国家命运,深入考虑本朝国策,而只是大搞个人忌讳,以求快意。我们被诛杀,死就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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