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部分 (第2/4页)

作谒者王吴修筑汴渠堤岸。从荥阳向东,直到千乘的入海口,共一千余里,每隔十里修建一个水闸,使水闸之间的水流相互调节,不再有决堤和漏水的忧患。王景虽然节省工程费用,然而仍消耗了数以百亿计的钱财。

'3'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以大司农牟融为司空。

'3'秋季,七月乙亥(二十四日),将司空伏恭免职。七月乙未(疑误),将大司农牟融任命为司空。

'4'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4'此时,天下太平,无人服事徭役,粮食连年丰收,百姓殷实富裕,谷价每斛三十钱,牛羊遍野。

十三年(庚午、70)

十三年(庚午,公元70年)

'1'夏,四月,汴渠成;河、汴分流,复其旧迹。辛巳,帝行幸荥阳,巡行河渠,遂渡河,登太行,幸上党,壬寅,还宫。

'1'夏季,四月,汴渠治水工程完成。从此黄河与汴水的水流分离,重新回到各自原来的河道。四月辛巳(初四),明帝出行,临幸荥阳,视察水利工程。然后渡过黄河,登上太行山,临幸上党郡。四月壬寅(二十五日),返回京城皇宫。

'2'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2'冬季,十月壬辰晦(疑误),出现日食。

'3'楚王英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十一月,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住楚宫。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延以英藩戚至亲,不然其言。及英事觉。诏书切让延。

'3'楚王刘英和方士制作金龟、玉鹤,刻上文字,用作将为皇帝的天赐凭证。有个叫燕广的男子,告发刘英与渔阳人王平、颜忠等编造符谶之书,蓄谋造反。朝廷将此事下交有关部门追查核实。主管官员上奏道:“刘英大逆不道,请将他处死。”明帝因手足之亲而不忍批准。十一月,废掉刘英王位,将他迁往丹阳郡泾县,赏赐五百户赋税。刘英的儿子女儿当侯、当公主的,依旧享用原有食邑。命刘英的母亲许太后不必上交她的印玺印绶带,留在楚王宫中居住。先前,曾有人暗中将刘英的逆谋告诉司徒虞延,但虞延认为刘英是明帝手足至亲,不相信密报。及至刘英逆谋暴露,明帝下诏严厉责备虞延。

十四年(辛未、71)

十四年(辛未,公元71年)

'1'春,三月,甲戌,延自杀。以太常周泽行司徒事;顷之,复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钜鹿太守南阳邢穆为司徒。

'1'春季,三月甲戌(初三),虞延自杀。明帝命令太常周泽代理司徒职务。不久,周泽又为太常。夏季,四月丁巳(十六日),将钜鹿太守南阳人邢穆任命为司徒。

'2'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

'2'楚王刘英抵达丹阳郡后自杀。明帝下诏,命令以诸侯之礼将他葬在泾县。将燕广封为折奸侯。

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杰及考按吏,阿附坐死、徒者以千数,而系狱者尚数千人。

当时,朝廷极力追究楚王之案,以至连年不止。案中的供词互相牵连,从京城皇亲国戚、诸侯、州郡豪杰,直到审案官吏,因附从反逆而被处死、流放的数以千计,而关在狱中的还有几千人。

初,樊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闻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也,奈何弃之于楚乎!”鲔不从。及楚事觉,已卒,上追念谨恪,故其诸子皆得不坐。

当初,樊的弟弟樊鲔曾为儿子樊赏求娶楚王刘英的女儿为妻。樊听到消息后制止他说:“建武年间,咱们全家同受恩宠,一门之内,曾出了五个侯爵。当时只要当特进的父亲一句话,女可以配亲王,男可以娶公主。但父亲认为尊贵恩宠过度就成为祸患,所以不作这种事。况且你只有一个儿子,为什么把他丢给楚国呢?”樊鲔不听劝告。及至楚王谋反事发,樊已经去世。明帝追念樊为人严谨恭敬,所以他的儿子们都没有连坐。

英阴疏天下名士,上得其录,有吴郡太守尹兴名,乃徵兴及掾史五百余人诣廷尉就考。诣吏不胜掠治,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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