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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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本来要下去收集翼魔自爆的血肉残片的魔龙轻咦一声,似乎发现了有什么值得它感兴趣的东西。
下面一个小家伙在源源不断的吸收着自爆产生的血肉残骸,那血肉粉末被它吞吃进肚子里,贪婪的吃着。
“做鬼,也要做个饱死鬼!”
这就是小家伙的想法。上面的那个大家伙太强壮了,它根本不是对手。
“有意思,这小家伙有意思,竟然能承受住翼魔的自爆,就算是我硬挨一下也会受伤,而且它还在爆炸中心的地段,没炸成飞灰。难道是变异,要好好研究一下”。
魔龙一挥闪亮的爪子,就抓住这小家伙,飞回了它的老窝。
……
……
PS:第二章。
第九章我叫暗夜
黄昏墓场是摩柯无量地狱最普通的一角。
这里盛产不死骷髅,是地狱血统最低**的黑暗生命,所以会有墓场之称。
我在这里出生,我在这里长大,我在这里战斗。
我的名字被人称之为……暗夜!
我是黑暗中的王者,我是永夜之王,我用鲜血衬托我高贵的血脉。
——暗夜大君自述。
这是一名伟大的大君成长史。暗夜大君在这里崛起,因此,黄昏墓场也被黑暗众生熟知。
……
黑夜中,一名**着双脚的孩童在奔跑。
他拥有豹子般的速度,无与伦比的爆发力,炙热的血液,高贵的灵魂。
他追上了自己的猎物,那是一头地狱魔鬼。他扑了上去,咬掉它的脖子,吞吃它的血液,点点黑血顺着嘴角流下,让孩童看起来狰狞的吓人。
我就是暗夜,我从忘川河中诞生,我被魔龙俘虏,成了它的试验品。它发现我拥有最高贵的冥族血统,喜出望外,这简直不可思议。
冥族,是无法从忘川河中诞生的。古老的冥族都是依靠种族血统遗传,是胎生。
冥族的族人很少,所以它们珍惜每一位族人,冥族的高贵,就相当于地狱亿万黑暗种族中的唯一皇者。没有冥族弃儿会流浪在地狱中,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冥族强者带会族中,接受最系统最残酷的训练。
种族高贵的背后,隐藏的是无数的汗水与心血……
我就是一名特殊的冥族弃儿。
我没有受到冥族的召唤,因为我的血脉不纯粹,我是一个混血儿。冥族认为我是它们的耻辱,根本不接受我的存在。
……
八年了,从诞生已经八年了,我还是魔龙克拉的试验品,但是我已经拥有了杀死它的力量,我稚嫩的双手能轻易的撕碎它的龙鳞,捏烂它的心脏,可是我没有这么去做。
至于原因,是因为我喜欢这种掌控的感觉。
它把我当做试验品,每天都要割破我的手腕,放一大碗鲜血供它饮用,这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但是我喜欢。
它是我的玩具,我不会让它死,那样就太孤独了,毕竟我刚刚诞生的时候是非常羡慕它庞大的身躯。
我的鲜血很滋补,魔龙吸收了我的鲜血,成功的进化成一名小领主,干掉了另外的小领主,拥有一栋华美的恶魔城堡,里面无数的雌姓黑暗种族。
但是那些东西好低级啊,它们的血统太烂了,简直不是与我对等的存在。我一直感觉,我的血统比冥族还要尊贵,这是来源与生命最深处的声音。
可是,我还无法觉醒!
所以,我要努力,我要努力享受猎杀的过程,享受进化的过程,很有趣的事情啊!
……
……
该回去了。
那头魔龙拿我当做宝贝,就算我出来吃点新鲜的食物,也会有人跟着,监视我,尽管它们从来都没现身,但是我已经闻到了它们的气味,一群低级的影族生命。
暗夜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它感觉最近的力量又增长了,需要到真正的城市去了。
地狱也有城市,被称之为冥城!
黄昏墓场就有一座冥城,听说城市中有开拓大军抢劫来的新奇东西,还有烤翅膀,那是天使的翅膀,味道很好。
暗夜听说过很多人说天使翅膀美味,不过它没有尝试过,所以它决定要去城市尝试一番。
至于魔龙,它已经玩腻了,想要捏死它。
就如捏死一只爬虫一样简单!
暗夜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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