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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武力汹涌而至,东南亚华侨的处境,就更艰难。所有中国移民的据点,都被白种人现代化的武器抹去,中国人被当作猪仔一样,被贩卖到更遥远的地球的那一边的美国去做苦工——美国铁路至少一半以上都洒着中华人的汗和泪。东南亚成为白种人的天下,贫苦的中华人常出卖自己一段时间对年或十五年)给白种人当奴隶,期满之后,再用自己卖身的代价,经营小本生意,他们所受的压迫剥削,并不比运往美国的同胞好。一位对东南亚相当熟习的英国作家,曾感叹说:“做一个十九世纪的中国人,真是一种苦刑。”这句话说明华侨的悲惨遭遇,但也显示中国人倔强的一面。中国人有中国人的秘密武器,这秘密武器是:高度的含垢忍辱,高度的勤劳吃苦和高度的警觉。使他们在万难之中崛起,而且壮大,竟掌握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大权,大大地出乎那些手执屠刀的帝国主义国家意料之外。

十一 文字狱

清政府为中国开疆拓土是它光荣的一面,但它也有不光荣的一面,那就是它所发动的先后持续一百余年之久的文字狱措施。

中国每一个王朝几乎都有文字狱,这是极权政治的特色之一,不过都是一些偶发事件。直到十四世纪明王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才把文字狱作为一种合法的谋杀手段,这手段到了清政府手中,更进一步地作为一种镇压汉人反抗的血腥工具。

产生文字狱的心理背境,十分简单。当权者内心有潜在的罪恶感和自卑感时,自顾形惭之余,对别人的一言一语,都会硬拉到自己头上,恼羞成怒,采取强烈的报复。尤如一个秃子一听别人提到电灯泡就七窍生烟一样,朱元璋因为自己曾当过小偷,就总以为知识分子都要揭他的疮疤,满族人总以为汉人会借着文字来转弯抹角的表示对他们的轻视。

所以,每一个文字狱,都是当权者神经衰弱、做贼心虚的一种反应。

我们将清王朝最著名的一些文字狱,列为下表,以代表冗长的叙述:

从这些案例,我们可以了解文字狱的本质,即有权人物对文字所加的奇异曲解。像贾士芬的咒语“天地听我主持,鬼神归我驱使”,不过是巫师们一贯的“口中念念有词”的勾当,竟然成为谋反的证据,可以当作文字狱的典型说明。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这是一句古老的成语,但弘历却酸溜溜地说:“我自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竟想用政治手段制造自己的文学地位,可谓异想天开。

文字狱的审判是中国历史性司法黑暗——人权毫无保障的再一次的大暴露。每个案件发生时,皇帝先交给高级官员组成的专案小组研究如何处理,向皇帝提出所谓的“公论”——当时的术语称“九卿公议”。专案小组所提出的“公论”,当然千篇一律的认为那倒楣的被告罪大恶极,坚决的要求用酷刑“凌迟”处死,家属全部砍头。皇帝立即表示他的宽大恩典,特别加恩,免去凌迟,改处绞刑(或改处斩首),全族(或全家)男女老幼,改为发配到黑龙江(黑龙江黑河)或宁古塔(黑龙江宁安)给穷披甲人为奴。

这种审判像一幕漫画家笔下的卡通,包括皇帝在内,不过一群小丑。没有人敢提出较轻处罚的建议,更不要说为当事人呼冤了,而且即令对当事人一句有利的话都不敢说,否则不但救不了被告,反而使自己也陷了进去。王锡侯案,江西省长(巡抚)海成,仅建议草去他“举人”的身份,弘历就勃然大怒,下了一道杀气腾腾的谕旨说:“海成请仅革去王锡侯的举人,所谓人臣尊君敬上的心安在?乱臣贼子,人人得而杀之的大义又安在?海成真是天良丧尽,辜负我命他当官的大恩。”海成还是幸运的,没有被砍头。徐述夔案的江苏省民政厅长(藩司)陶易,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他曾经拒绝受理对徐述夔的检举,结果判处死刑。

文字狱的奇异谋杀,产生下列几项影响:

一 汉人知识分子本已拘限于儒家学派狭小的范围,现在在这狭小的范围中,史学、文学,以及对儒家学派经典的评论阐扬,都受到不可测的咒语禁制。知识分子只好走两条路,其中一条路是更加埋头在传统的八股文、科举之中,努力做官。八股文的特征是在纸面上写尽仁义道德,在纸面上坚持人生以仁义道德为根本,而仁义道德又以帝王和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标准,于是全国士大夫——现任官、退休官,和以当官为唯一盼望、但尚未当上官的读书人,全体用帝王所喜悦的方式,阿谀帝王。

二 另一条路是使知识分子专心一意从事考据工作。所谓考据,就是用这本古书去考证那本古书,用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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