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闶恰�*化”。这其实是大众对自身持有的价值观的再一次本能而非理智的维护,是对机制而非被机制代表的利益的维护。

*由于直接体现了更多人的意志而被更多人追捧,但其原因并非*真正意味着体现他们利益的正确道路,而是*体现了他们认为的正确道路。*体现了他们的观点,提供了找到相同观点者并成为群体一员的机会,在群体中他可以成为一员并发表观点并感受到支持。这些观点他认为是正确的,虽然往往也愿意承认那是由很有限的能力做出的,但经由*途径表达出来便不再顾忌这一点。

并且,*之所以对任何重大决定都是个不错的选择,部分也是因为权力行使者此刻不愿承担风险,即采取“风险发散”手段而避免成为风暴中心。没有人对*运行结果表示非议,尽管它仍然可能是荒谬的。*被宣称优越的地方之一是它虽不能导致最优结果的出现,却可以避免明显的过错。然而不是*决策不犯错误,而是错误不再被追究,在*思想指导下也无法被追究,始于无形又终于无形而已;而同样的结果若是发生在专制体制下,则必然要被大加挞伐。

权力寡头或其集团的任何决定——无论是雄才伟略还是荒谬绝伦——都难免受到长期的抨击,抨击的真正原因往往不是因为权力行使的结果是否真正符合了民众的总体利益,而是此权力是少数人行使的,只直接体现了少数人的意志。在很多人眼中,这便意味着相对于*的重大缺陷。而*之所以在很多场合尤其是重大事件(如立法、选举、欧盟宪法在各成员国的通过)中得到运用,并不是因为它能为社会带来总体水平更高的福利,而是它可以“避免”过错。全民公决的结果往往狭隘而短视,然而即便一个只代表几百万人的区区小国的全民公决的结果是领土、人口、国民生产总值大于它几十倍的其他成员国都不愿看到的,*机制下这样的运行结果仍然受到极大的尊重,即使这样的结果由为数众多但无知肤浅、但求饱食终日而非能从历史和全局角度作出抉择的大众做出的。欧盟宪法面临的困境就是一例。

*能体现多数人的意志,但是意志数量的多少和实现意志的正确道路之间没有必然关系。*之所以能被认为是优越的,事实上仅仅是因为它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多数的意志通过*机制表达出来,使多数人中的单个人获得安全感:对自己的观点愈加确信,对可以获得安全感的通过*形成的意志集体更加认可,成员之间相互有意无意的渲染使每个成员都更倾向于维护使他们获得成员资格的这一机制。他们确信从该机制中会迅速得到响应和支持,从而能有效地表达诉求并获得安全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能实现以提高福利为目的的意志。

2.

*只是使大众拥有了权力,而不能保证这样重要的权力被恰当的行使。因而*虽然能体现公众的意志,却并不能体现公众实现意志的能力。作为*制度关键部分的选举充分体现了*在这方面的局限。通过对诸次重大选举的观察,媒体的偏颇和公众的无知都导致*选举的结果并不符合*价值观所应有的真义。例如台湾在2004年大选中,两粒子弹而非执政结果和政治道德最终左右了台湾两千多万人未来四年的政治方向。而在政治动荡时刻进行的选举(如美国等西方诸强暗中操纵的乌克兰大选),民众的意志往往受一时判断所左右,而这样的判断往往由选举时刻的诸多不可预见的事件和非常的外界环境促成。即便是在多年实行*的西方发达国家,选举也并非只是大众对利益攸关的执政能力的检验,还包括对事实上无关痛痒然而能严重影响选举结果的仪表、风度、宣传的检验,如果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持和成功的选举团队,候选人在现代大选中将很难只依靠自身的执政能力获胜,而执政能力(而非助选资金和选举团队)才是选民真正需要的。*选举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只是理论上的利益体现,实际上相当程度上只能体现意志。

*机制能使参与者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然而这与获得符合当前或长远利益的途径并无关系。历史上由*促成的治世很少很少,事实上,只要可以代表群体的利益并具有实现该利益的能力,制定决策的是一个人或一亿人是没有实质区别的。正如被批判的专制那样,*也不能像预期的那样代表民意,“少数服从多数”作为*的通行法则,部分牺牲了少数人的利益,甚至造成多数人以多数的名义对少数人的*。

而且,与专制制度相比,*制度下公众所享有的权利相当程度上同样只是名义上的,公众只有在既成的框架内选择的自由,而没有选择既成现实的自由。例如员工只能选择被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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