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诗诗笑了笑,自顾自地继续说:“周刊上写说他从大专毕业后,就进入『奥斯顿』饭店从柜台服务员做起,全靠用心学习而且力求表现,才在饭店的人事中脱颖而出,二十八岁就让英商总裁拔擢当上总经理,受命把已走下坡的『奥斯顿』饭店重新包装出发,而他只花了两年的工夫,就让『奥斯顿』一跃成为国际知名的五星级饭店,他自己也成了三十岁的年轻总裁,我真的非常非常崇拜他,很想知道他是如何办到的。”
“喝,你把石玄朗的履历背得这么清楚。”女记者一脸由衷的佩服。
诗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从小就不怀抱任何梦想,不过两个月前看完石玄朗的奋斗过程之后,见他一面就成了她毕生唯一的梦想了。
“我很敬佩石玄朗先生凭自己的努力然后迈向成功之路,所以希望石先生能帮我完成心愿,才会特地到这里来见见他。”其实,童颜旅馆陷入经营的困境,也是促使她追求梦想的动力。
女记者的好奇心可来了。“你有什么心愿想完成?能不能告诉我?”
“我想来请教石玄朗先生,他是如何让『奥斯顿』起死回生的。”她笑咪咪地回答。
“为什么想知道?是学校要你们做的报告吗?”
“不是,因为我爸爸经营的度假旅馆快倒闭了,如果可以……我想跟在石总裁身边实习几天,想学一学石总裁的经营管理哲学。”
女记者差点笑出声来,不敢相信这小女生竟然会有如此天方夜谭的想法,忍不住好奇地上下打量起她,仔细一瞧,才发现诗诗与她平日接触的年轻女孩很不相同,有着很健康的麦芽色肌肤,一头金棕色的直长发,一双明亮、灵黠、清澈的大眼睛,微翘的红唇蒙着一抹纯真动人的微笑。
在诗诗身上看不见都市女孩过度的包装,也看不见世故,浑身散发着朴实、阳光般的味道,是个很真很真的女孩,她不自禁地被她如骄阳般灿烂的笑容打动了。
“你从哪里来的?”
“吉贝岛。”诗诗的唇角闪过一抹可爱的笑意,怕她没听过吉贝岛,立刻补充说明。“听过吗?就在澎湖群岛的东北边。”
“你从吉贝岛跑到台北来?”女记者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
“是啊!我上次来台北是十岁的时候,所以一下飞机就好象走进迷宫一样,感觉好可怕喔。”她嘴上虽然说可怕,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兴奋多过一切。
女记者呆望了她好一会儿,突然间灵机一动,这女孩子从遥远的吉贝岛跑来台北找石支朗,就为了待在他身边学习如何经营管理一家度假旅馆,这种想法虽然异想天开,不过倒在她脑中形成了另一个极棒的构想和点子。
“我是CBS电视台的记者,叫Amy,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她边问边兴奋地挥手叫来自家电视台的摄影师。
“我姓童,叫诗诗,诗是诗词歌赋的诗。”她用力强调,十年前有个可恶的男生用“湿湿”取笑过她的名字,害她从此自我介绍都要加上这么一句。
“诗诗,你等我一下。”Amy转身和摄影师低低说了些话,然后又回头兴致勃勃地对她说:“诗诗,我有个不错的想法,干脆让我们电视台帮你企划一个特别的专题,由我们CBS出面请石玄朗让你当几天他的特别助理,这样一来,我们有专题报导可拍,而你的美梦也能成真,你觉得这个点子怎么样?”
“这样好吗?”诗诗不太懂Amy的意思,茫然地看着她和摄影师。“我不知——”
突然间,在苦候多时的媒体记者间起了一阵骚动,有人看见石玄朗走出电梯,各家记者群和摄影师马上以千军万马之势飙过去,将石玄朗团团围住。
“啊!失算,抢不到好位子了!”Amy抓起诗诗的手,发挥平时冲锋陷阵的本领,拉着诗诗左推右撞地挤到了最前面。
诗诗惊愕地闪躲在她面前飞舞的麦克风,镁光灯此起彼落,刺眼的光芒几乎让她睁不开双眼,四周充斥着争先恐后的发问和猛按快门的声音,她呆若木鸡地被周围的人群夹挤着。然后,在一团混乱中意外地看见了石玄朗,她浑身一震,不敢相信被她视为偶像的石玄朗,就站在自已伸手可及之处。
“各位请小心,不要互相推挤,以免发生意外。”
诗诗听见石玄朗用极富磁性的嗓音,温柔地提醒那些挤得你死我活,就为了抢到最前线好采访他的女记者们。
她呆呆望着面对混乱场面的石玄朗,震慑于他浑身散发出来的逼人气势,以及在他俊朗眉目间那份成熟沉稳的气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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