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强盗 (第1/2页)
晚上这顿饭其实吃的没啥意思,沈梦恬胃口不好,小妖倒是大快朵颐。沈教授戴着个老花镜,纵然是吃饭的时候也在看书。而我从灵家回来后就一直酒不离手,但今晚没有酒,我面前纵然放着美味佳肴,我也没有任何食欲。
“小山,书上面说,妖修炼到了一定境界就会变成人,可为什么要变成人呢?有什么好的吗?”沈教授奇怪地问道。
“人类为万物之灵,说明人类之于百兽来说更受到大自然和灵力的欢迎,所以往往一头妖修炼了上百年却能被苦修十余载的人类干掉。这就是原因,妖族变成人的原因,在我看来大致有两个,第一是如今毕竟是人类社会为主导,为了混进人类世界,不变成人怎么行?其二,是变化成人类后既保留了妖族的本事,也更能亲近自然,获得灵力的青睐。不过具体的原因从来就没人真正实践过,所以,现在还没人说的出个所以然来。”我耸了耸肩说道。
沈教授点了点头,正在此时,外面有个保镖快步走了进来,开口道:“我们的摄像头发现外面有几辆形迹可疑的车子靠在马路边,想来可能是之前盯上小姐的那群人,恐怕今晚有行动。”
闻听此言,沈梦恬立刻紧张了起来,我放下筷子开口道:“你们还是保护沈教授和沈梦恬为主,外面那群人,我去和他们说说看。”
站起身来便朝外面走,沈梦恬拉着小妖的手开口道:“当心点。”
“没事的,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我们先礼后兵,不怕他们乱来。”
走出沈家公馆,旁边的保镖指了指对面的几辆车,我点点头走了过去,车上没下来人,但感觉的到车子里有人的气息,我走到中间一辆看起来档次最高的车子旁,轻轻扣了扣车窗玻璃,说道:“兄弟,出来聊两句。”
接着退后几步,过了一会儿后车窗才慢慢摇了下来,露出一张圆滚滚的脸,开口道:“你什么人啊?”
“在下巴小山,算是沈家公馆的客人。”我简单地自报家门,男子将车窗摇了下来,紧接着车门打开,走下来另一个男人,短头发,穿着黑色的夹克衫,很瘦但皮肤黝黑,整个人看起来很精壮,有些像练武之人的感觉。手上戴着条金链子,见了我后挥了挥手说道:“后面有个酒摊,我们到那里去聊聊。”
酒摊子这种地方其实就是吃夜宵的场所,当初还不算是太流行,放在十来年以后到了晚上,满大街都是。生意不错,我们俩坐在靠外面的位子上,男子点了两瓶啤酒,张开嘴灌了一口后说道:“我听说过你,这几年名声蹿的很快。”
我没碰面前的酒,拱了拱手问道:“兄弟你怎么称呼?”
“我可比不上你们这种江湖上的大人物,我们这些不过是在圈子里做点小生意,不过兄弟们抬爱,认识的都叫我一声曹哥。我姓曹名武,临沂人。”这个名字我的确很陌生,对方也没有报自己在江湖上的名号,所以我也说不上来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仔细观察了一下,此人身上也没有任何能分辨出其身份和门派的信物标志。
“你们是冲着那孩子来的吧?”我开口问道。
他笑了笑说道:“是的,那么上乘的货色我还是头一次见,按照道理来说,这么上乘的货色肯定应该养在大门大派之内,没曾想居然是个普通小姑娘养着。”
“实不相瞒,那孩子的确不是人,本体是什么我不能说。不过说他是上乘货色也并非假话,但生意归生意,人家不愿意卖你们最好也不要抢,没那个必要。”我没有将话挑明,但其中的意思已经点给他听了。
曹武瞅了瞅我后说道:“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开个价,把那孩子卖给我。”
“这个价怕是你出不起的。而且,那孩子也不会卖。”我的声音微微硬了一些。
“不卖?”他已经将一瓶啤酒全都灌进了嘴里,接着开口喝道,“如果不卖那还和我费什么话!不卖老子就抢,不给面子就别想活命,江湖嘛,多简单的事儿!”
对方态度一下子恶劣起来,本来我脸上还留着一些笑意,此刻瞬间消失无踪,面容冰冷地说道:“兄弟,买不到东西就动手抢,那可就是强盗了。江湖还是有江湖的规矩,做了强盗可是要掉脑袋的。”
气氛不对,火药味充斥在我们之间,酒摊子后面几桌人也都喝高了,有不少吵闹的声音因此掩盖了我们这里的激烈气氛。
“规矩?哦,说到规矩我倒是想起来了,这几天江湖上可都在传你这位鼎鼎大名人物的事。听说,你在灵家吃了个大亏啊。”曹武此话让我整张脸一刹那间冷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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