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 (第1/4页)
我将空的皮夹子丢还给他,拿着这家伙的几千块钱,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缓缓走出了住宅区。
“主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杀了他?留下这样的后患将来可能会对我们不利的。”
巨武在我耳边低声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他罪不至死。而且这家伙说的对,他不过只是收人钱财的杀手。这只是他的工作而已,当然就算我不杀他,落入了公孙家族的手中,他肯定也活不成。所以,何必让他的血脏了我的手呢……”
巨武听到此话后不禁微微一笑,消失在了我的身体内。
作为一个无赖,最重要的并不是想着怎么杀人,而是要想着怎样用最省力的方法排除对自己的威胁。
“身上有了几千块钱,去哪里潇洒潇洒呢?嗯,先去买套衣服吧,不然还真有点不像样了。( )”
我看了看自己裤子上的补丁,苦笑了一下。
此时在叶家的别墅里,元伯站在窗口,不远处飞来一只黑色的乌鸦,扑打着翅膀,缓缓靠近落在了元伯的面前,这乌鸦的双眼是血红色的,身上的羽毛一片乌黑,看着就会带给人一种不安的气氛。
元伯将乌鸦举了起来放在耳边,似乎能够听见乌鸦的说话声,频频点头,随后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看来还是小看了万林,你去通知闫穗门的三兄弟,我想已经过了五年了,他们也想要报仇了吧。”
黑色的乌鸦飞在空中,振动翅膀,消失于天空之中。
“元伯,你又在和那只小乌鸦说话了吗?”
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元伯转过头去看见叶珊珊微笑地看着他。
元伯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低声说道:“小姐找我有事吗?”
叶珊珊慢慢撩起了自己的袖子,能够看见她的手臂上出现了一块紫色的斑痕,看着像是被重击过后留下的淤血,但是这块紫色的斑痕却又微微发出紫光。
“哦,我明白了,请您去书房等我,我准备一下工具之后会为您治疗的。”
元伯微笑着说道。
买衣服这事情在我看来是非常无聊的,因为我基本上就是一件衣服穿到不能穿为止,鞋子也是穿到底都破了才会换,所以我对于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款式那都是没概念的。
“小朋友你看看这套,是nike的新款哦,又轻又薄,而且还很耐拉扯,我想你们这些小朋友都喜欢追逐打闹,这个挺合适的。”
我在耐克店里转悠,看见我似乎有买东西的意向,一个店员跑上来招呼我,我却一言不发,看起来似乎是对所有的款式都不喜欢,其实是我在盯着这上面的标价牌看!
在我看来,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也就是穿穿运动服,听班级里的同学说什么阿迪达斯,匡威,耐克之类的,我就跑来看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吓一跳,对我这么一个穿衣服从来不穿超过50块的人来说,这随便一条裤子就几百块,随便一双运动鞋就六七百甚至上千,这实在是承受不起。
店员跟着我一段时间后,似乎也觉得我购买的意愿不大,应付了几句后就走开了。我叹了口气,想想还是算了,回头还是去那种旧货市场买条30块的裤子穿穿吧。
正转身呢,肩膀上却被人拍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回头,却看见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一愣,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哎呀,你在买衣服啊,我帮你一体挑吧。”
说这话的人居然是林雅丽!
这小妞自从认出我之后基本上天天都要拉着我一起回家,还隔三差五地就来我班级门口转悠,说起来,她也是南华中学风云人物,因为长的实在是好看,而且,虽然还在发育,可是这身材也已经很不错了,听说高年级还有人拿着偷拍到的林雅丽在游泳馆穿泳衣游泳的照片大肆贩卖,更有无聊的人在我们学校的贴吧上发了一篇,南华中学最好看的五大美女,其中就有林雅丽,当然也有叶珊珊。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两个姑娘却是两个类型的,林雅丽是活泼可爱,总是穿着牛仔系列的衣服和运动鞋,要么就是短裙和露肩的t恤。而叶珊珊则总是穿着各种各样的裙子,飘然如同还未长大的女神。
“我就看看,不买。太贵了!”
我直截了当地说道,本来自己就是个穷人,要是穷人连自己穷都不敢承认,那才叫丢脸呢。
“哦,还好啊,这套运动服和你挺配的啊,穿上去应该挺好看的,这样吧,我送给你,作为重逢的礼物。服务员,过来一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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