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 (第2/4页)

英国统治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或更确切地说唯一目的,一向就是维持独占。殖民地不曾提供任何收入,来维持母国的内政,亦不曾提供任何兵力,来维持母国的国防;其主要利益,据说就是这种专营的贸易。此种独占,即是此等殖民地隶属我国的主要标志,亦是我国从这种隶属所得的唯一果实。英国一向用以维持这种隶属的费用,其实都是用以维持这种独占。在现今骚扰事件开始之前。殖民地按平时编制的一艘军费,为二十联队步兵的给养,炮兵队及军需品的费用,和他们所需异常的食品,以及为警戒无限长的北美海岸及西印度海岸,并防范其他各国秘密出入船只而须不断维持的极大海军力量的费用。这平时编制的军费全部,是英国收入上一个负担,但同时也只是殖民地统治所费于母国的极小部分。如果我们要知道费用全数,我们必须在这平时编制每年军事费用之外,加上英国在各个时期为防卫殖民地所花费的款项的利息。尤其是上次战争的全部费用和这次战争以前的那次战争的费用大部分必须加上。上次战争纯然是殖民地战争,其全部费用,无论用在什么地方,用在德意志,或用在东印度,都应算在殖民地账上。总数在九千万镑以上,它不仅包含新债,而且包含每镑附加一先令的地税,以及每年动用的减债基金。1739年开始的西班牙战争,主要是殖民地战争。其主要目的,是阻止殖民地与西班牙本土秘密通商的船舶的搜查。这全部费用,其实等于维持独占的奖励金。其公然提出的目的,虽为奖励英国制造业、发展英国商业,但其实际结果,却是提高商业利润率,使我国商人能以过大部分的资本,转投到往返较为迟缓而相隔时间较长的贸易部门。如果奖励金能阻止那两种事件,使不发生,那也许真值得发给这样一种奖励金。

所以,在现今的经营管理下,英国从统洽殖民地,毫无所得,只有损失。

建议英国自动放弃它对殖民地的一切统治权,让它们自己选举地方长官,自己制定法律,自己决定对外措和宣战,就等于提出一个从来不曾为世界上任何国家采纳亦永远不会为世界上任何国家采纳的议案。没有一个国家自动放弃过任何地方的统治权,尽管这个地方是怎样难于统治,尽管它所提供的收入与其所费相比是怎样微小。这种牺牲虽往往符合一国利益,但总会损害一国威信。更重要的也许是,这种牺牲,往往不符合其统治阶级的私人利益,因为他们对于许多有责任有利润的位置的处分权,将从此被剥夺,他们那许多获取财富与荣誉的机会,亦将从此被剥夺。占据最动乱不安而对人民最不利的地方,常能取得这种处分权与机会。所以,即使最爱作非非之想的人,也不会认真希望这种建议能被人采纳。但若真的被采纳,那末英国不仅能立即摆脱掉殖民地平时每年全部军事费用,而且可与殖民地可立商约,使英国能够有效地确保自由贸易,那与它今日享受的独占权相比,虽对商人不怎么有利,但对人民大众必更有利。这样,殖民地和母国,就象好朋友的分离,那末几乎为近来的不和所消灭的殖民地对母国的自然感情,就会很快地恢复。他们不仅会长此尊重和我们分离时所订定的商约,而且将在战争上、贸易上赞助我们,不再作骚扰捣乱的人民,却将成为我们最忠实、最亲切、最宽宏的同盟。古希腊殖民地与其所从出的母市,一方面有一种父母之爱,一方面有一种孝敬之心。我想,我们如果那样办,英国与其殖民地间同样的感情,亦会恢复起来。

一个省份,要有利于其所属的帝国,则在平时对国家所提供的收入,不仅要足够支付其平时编制的军费全部,而且要按比例提供收入来维持帝国总的政府。每一个省份,对于帝国总政府的经费的增加,都必须或多或少地有所贡献。若有任何个别省份,不按比例担负这种费用,那末帝国一些省份的负担,就显得不均。此外,由此类推,对全帝国非常收入的负担,亦应象平时经常收入一样,保持同一的比例。英国从殖民地取得的经常收入与非常收入,对于英帝国的全部收人,不曾保持这个比例,那是大家都会承认的。据说,独占增加英国人民的私人收入,因而增加他们的纳税能力,这样就补偿殖民地公共收入的不足。但是,我曾说过,这种独占,虽对殖民地是一项极苛重的赋税,虽可增加英国特定阶级人民的收入,但不增加人民大众的收入,而却减少人民大众的收入,因此不增加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而却减少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收入因独占而增加了的人,是一个特殊阶级,要他们超出其他阶级应纳的比例完税,既是绝不可能,亦是最大的失策,这我要在下一篇来说明。所以,从这特殊阶级,不能取得特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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