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1/4页)
现在,也许他能更加专心全力地工作,不再去想自己生活中里的灾难。
纽约的凶杀案记者十分生猛。
在罗恩的印象中,他们更像食腐的秃鹰一样,跟在各个麻烦的背后盘旋着,看能不能捡到些便宜——作为当了这么多年黑手党的人,他和警察一样不怎么喜欢记者,他们太喜欢「把事实暴露于阳光之下」,而没人喜欢把事情暴露在阳光之下——但是纽约的记者不是这样。
他们是凶猛的猎食者,主动出击,有时甚至摧毁全盘,完全表现了这职业在这个庞大城市里凶悍的进化。
凶杀组的警察们喜欢隐瞒案情,线索就像筹码,留在手里越多越好,不相干的——比如媒体——部门没有必要知道任何事,他们唯一愿意让媒体知道的事,是在媒体有利用价值的时候,比如对凶犯传递讯息。
独狼硬汉式警察的年头已经过去,他们对媒体的态度也和蔼不少,但那始终也只是表面上的,比如杰弗瑞就老是抱怨他们简直像群掠食者。
因为他们在同一件事上吃饭,罗恩想,早上他躺在饭店床上,迷迷糊糊地打开电视,里头的新闻让他彻底清醒过来。
第八个受害人发现了,而且是被记者发现的。
警方想要扣住命案的线索,凶案继续升级会引起公众的恐慌(或责难),但记者不管这个,他们毫无后果地要求真相。
这起猎奇、残忍而色情意味浓烈的连续杀人案已经成为媒体的宠儿,关于它的任何节目都收视率大增,所以惹了不少无所事事的家伙去凶案频发区域晃荡,这一次,一个小报记者——也许该说一位无业游民,他这事结束后才被正式聘为记者的——在顺道和一个妓女春宵一度后,凌晨时分穿过一条偏僻的街道,接着他颓废贫寒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机,他在垃圾筒后面发现了一具女尸。
她像所有的被害人一样,血被放干了,而且被仔细清洗过,看上去苍白又死气沉沉。
她被透明塑胶纸精心包裹着放在路边,上面系上粉红色的缎带,剔透喜庆,像个礼物。
新闻上说那记者还要出一本书,详细谈论一下这件事,罗恩觉得这比那尸体的照片还反胃。
总之,媒体在拍遍了各个角度的照片后,通知了警察,他们倒是没有破坏案发现场,但警方极为恼火,说要保留追究的权力。
罗恩知道,杰弗瑞肯定会去的,以他这种个性,这么一宗接一宗的凶案一定让他焦虑极了。
他匆匆漱洗了一下,开着车子来到第八宗案发现场,这里本来是个冷清肮脏的巷子,但现在热闹极了,四处是警察和记者。
他也看到了杰弗瑞部门的那辆黑色厢型车,它停在路口,看来他们已经到了。杰弗瑞可能不在这里,毕竟小组里有很多人,但只是靠近杰弗瑞的生活让他感到安心。他并不指望他能和自己复合什么的。
一个警察怀疑地看了一眼他的车子,没有过来,罗恩没理他,就算警察也不能以在凶案街道附近停车的理由逮捕他吧。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杰弗瑞从人群里走出来,他换了另一件西装,可还是皱巴巴的,并没有新换衣服的觉悟,彷佛它昨天和他一样没有睡觉,于是都有点发焉。
他微皱着眉头往外走,昨天看到的那个金发女人跟在他后面说着什么,一边用手比划,他偶尔回上一句。
他们走向停在路边的厢型车,罗恩准备发动引擎跟上去。
这时,车窗外面传来敲击声,你会在交通违规被警察叫停时听到那种敲击声。他转过头,那个从刚才开始盯着他的警察站在车门口,看到罗恩转头,他做手势示意他打开车窗。
罗恩看到他的一只手放在腰间的枪上,作为一个干交警活儿的家伙,未免过于警惕了。
但这时候反抗警察并不是个好主意——五十米外有好几十个呢,从本地警员到FBI——罗恩打开车窗,年轻的警察一脸警惕地看着他,问道,「嘿,你停在这里很久了。」
「只有十几分钟。」罗恩说。
「我看不只。」对方说,「上次在凶案现场上停车的也是你吗?」
罗恩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但是脸上没有表现出来。看来昨天好奇打量自己的就是这个警察,而且还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他太大意了,居然以为自己现在遵纪守法就会安全。
看到他没说话,那警察嘲讽地说,「知道吗,上面让我们注意在凶案现场逗留的不明人物,他们有些会在这里手淫,我从没想过真有这么恶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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