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搭理他,忘我的投入到写作中,奋不顾身。

如今,小说完稿了,想起启凡,心里顿时一片潮湿,过去的一切历历在目,他的好、他的宠、他的心疼、他的委屈……我把手掌摊开来,然后再紧紧地合住。如果失去启凡,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样继续,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从来没有。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一团火红的不明物体从天而降,在我眼前迅速闪过,消失不见,一股彻骨的凉风扑面而来,紧接着,楼下传来几声刺耳的尖叫,在这黎明十分给人一种危机感,我疑是火星人来到地球了。

我赶紧探出头去看,一个女子以一种奇怪的扭曲姿势在地面上定格,穿着一条红色的长裙,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掉在离她身体不远的垃圾筒旁边,头发很长,遮住了她的半张脸。一团黑色的液体从她身下慢慢扩散。

我仰起头往上看去,不知道她是从几楼跳下来的。

2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刚刚开机,电话就在响,夏小宇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就象是在放鞭炮,噼里啪啦说了一大串,她说:“亲爱的七月,我的大作家,你是不是又昏睡了一整天啊?不要老通宵写作嘛,你的生活已经完全不同于正常人了,女人熬夜很容易老的,不要以为你现在还年轻。叫安启凡接电话,让我给他上上课,自己的老婆每天跟死亡血腥的文字打交道迟早要得神经病的,我看他这些年的心理医生是白干的。”

我笑起来,靠在床头,顺手点了一根烟,我说:“瞧瞧你这张嘴,上辈子指定是个哑巴。”

“切,什么话嘛,你在干吗?”

我说:“什么也没干,刚睡醒,无聊着呢。”

她开心的笑起来:“哈,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神经,这么远能闻到什么?”

“麻辣火锅。来吧?阿辉昨天刚从北京出差回来了。”

“好啊,在哪?”

“在我家啊,外面好冷,不想出去。”说到这里,我听见她隔着听筒小声的撒娇:“讨厌啦,别动啦,在打电话呢。”

我说:“那我不去,现在都快十点了,你家离市区太远了,Taxi都开不进去,还要走那么远,我不去。”说这话时,我脑子里立刻出现夏小宇住的地方。一个偏僻的郊区,一幢陈旧的公寓,那幢公寓原来是阿辉一个同事的,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去了美国,那幢公寓就空下来了,然后,夏小宇就搬了进去,半年多的时间,我总共就去过两次,因为从我这坐车到她那要20分钟左右,而且去她那很不方便,Taxi不能直接开到公寓的门口,只能在停在路口

,还要上一个大约300米的坡,旁边是一排平民区,还有一间破旧的寺庙。住的都是白天工作的人,所以一到晚上11点以后,由于没有路灯,那条路显得特别的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实在不愿意去她那里,尽管我已经被火锅馋得直咽口水,可这时,我宁可泡方便面充饥。

她说:“来嘛,七月,人家好些天没见你了,想你了。”

我坚持着:“不去。”

她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上官七月,你要是今天不来的话,你这辈子也别想再见到我。”

“拉倒吧你,整得跟同性恋一样。太远了啊,我一个人害怕。”

“安启凡呢?”

“他回家了。”

“那我叫阿辉去接你,就这样了,一会见。”说完又对着话筒狠狠地“啵”了一声,没等我说话,她直接收线。

夏小宇是我在这座城市唯一的一位比较好的女性朋友,因为我平时不爱出门,而且不善与人交际,所以几乎没什么朋友。曾经因为要写一篇关于娱乐场所坐台小姐的恐怖小说跟她认识,她虽然在那种场所上班,但她个性很随和,又没什么心计,很快我们就成为好朋友。阿辉是她的其中一个客人,对她挺好,舍得在她身上花钱,后来她被阿辉养了起来,不再去夜总会上班了。我有时候不是很理解夏小宇的想法,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青春浪费在一个有家室的男人身上,她笑着对我说:“我爱他,就象你爱安启凡一样,虽然他有老婆孩子,那也只怪我自己在他生命中出现得太晚,而且,他能给我足够的钱,我不用再去看别人的脸色陪酒、陪笑,别看做我们这行整天嘻嘻哈哈,可是有多少辛酸是别人不知道的,你不会明白的,我不期望他哪天离婚了来娶我,你知道吗?能找到一个愿意对自己好的男人并不容易,如果可以,我宁愿做他一辈子的情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