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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好男儿便应当赶赴沙场,为国为民建功立业,方不枉来世上走此一遭。

曲将终时,王怜花突然弹剑长啸,啸声清越有力,直指云霄,猛然地把箫声掩盖了而去,啸声中暗藏得意,仿佛在宣告终是他略胜一筹般。

但这差距也只有半瞬的时间,我心才颤了颤,却见沈浪目光微凛,衣角微拂中,自他口中所传出的低沉的箫声,已紧紧相随着王怜花的啸声而拔高到极限,仿佛也化为了一股强劲的气流,带着纵横的豪气,和王怜花的长啸声互绕互缠,同游苍穹,长空中充满了余震,其音久久不息——只把众人听的个目瞪口呆。

等到啸声和箫音完全平息,我才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原来,这才是第一场比试的真正精华所在,名诗歌音律。实际上就是一场内力的较量,其中最为动人心魄的应当是那段催魂大法和最后的比啸了。

“好!好!不错!不错!”伴随着一阵清脆的掌声。快乐王突然纵声长笑起来,打破了满园地寂静,“难得你们两年纪轻轻地。竟都能拥有如此才情和傲人的内力,假以时日,只怕连本王也不是你们地对手了。”

他的语声中充满了得以遇见优秀人才的动容和欢欣,大掌不住地合击,眼神一扫,立刻有两个少女粉面含春地斟满了两杯美酒,摆动着妖娆的身姿袅袅地走入场中,向沈浪和王怜花敬酒。显然已被他们的惊才绝艳所重重地倾倒了。

王怜花傲然地一笑,结果酒杯,躬身道:“谢王爷夸奖!”

沈浪也接过酒杯,顺手将紫竹洞箫递给了那位少女,面上荣辱不惊,笑容如风清淡,道:“区区薄技,让王爷见笑了。”

快乐举杯一口饮尽美酒,笑道:“怜花的三首诗词选的极妙。吟诵和唱风也堪称一绝,而沈公子却不仅能即可同步地领会诗中之意,还能将洞箫的音色发挥到极限,其造诣可说已是登峰造极。你们二人此番切磋,倒不象是比试,反让人觉得珠联璧合、相得益彰啊!不错。实在不错!哈哈哈——”

“王爷说的没错,我熊猫儿虽然是个俗人。不会这些细致玩意,你们这一唱一和的。我倒也听出些味来了,”熊猫儿忽然对着王怜花眨了眨眼睛,“不过,我最喜欢看地还是王兄中间那段舞蹈,只可惜王兄不是女儿身,否则我熊猫儿的眼珠子非当场掉下来不可!哈哈哈——”

说着,也学快乐王豪迈地大笑了三声,一点也不顾及王怜花的面子,王怜花却也不同他计较,也不还嘴,权当没听见一般。

呵呵,这只猫儿,真是到了哪里都不改调皮可爱的本色!

我一面带着浅笑,继续努力地聚气,一面暗忖方才这三首诗词之意,道:“王怜花这个玲珑心肝人,竟在第一场的歌舞中,非但既恭维了快乐王可比汉末之枭雄曹操,又以七夕中难得的喜庆佳句恭喜快乐王得到白飞飞这位温柔佳人,还顺势借助唐朝诗人李贺的《南园》来规劝沈浪也一起投入快乐王的门下,将来好一起建立功勋,登高掌权。这可谓是一举三得啊!”

看来王怜花要求比试的目的就在与此了,沈浪是个聪明人,必定早已查出此意了,但他却含而不露,更不作答,只是装聋作哑。王怜花这次的试探,不免就如同石沉大海了。

只听快乐王继续评论道:“若要论技巧,怜花,你不得不承认沈公子仅凭一根善于低音的洞箫,便能始终附和烘托着你诗词的意境,已是拔高一筹了。”王怜花面色微僵,口唇蠕动了一下,却没有开口,快乐王又接着说了下去,“但是,沈公子在第二段之中却有一处小小地停顿,未免有些遗憾。”

王怜花顿时转喜,沈浪却还是安闲地静坐着,脸上既无得意之容,也无失意之色。

沈浪的箫声中何时有破绽了?难道是在我中催魂大法之时吗?

“因此,本王判决此局为平,你二人可有意见?”

“王爷此判极为公允,在下(属下)无有异议!”

沈浪和王怜花竟异口同声地道,快乐王满意地笑着,又开始手捋长须,道:“如此甚好,两位不妨稍微休息片刻,而后再进行第二场。”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蛇蝎之心

虽名为休息,可在快乐王的地盘上,面对不可预知的未来,谁又能真正获得轻松?

随着一声脆响,如云的侍女们托着各式的瓜果点心和美酒,不断的如流水般的送了上来,她们的动作既优美又快速,石桌上很快就焕然一新,器皿也全部换上新的。快乐王的话语并不多,凡是王怜花时不时的就代表主人之责,频频向沈浪和熊猫儿进酒,八面玲珑的连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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