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 (第1/4页)
铁尔罕转身离开,离去的背影里,莫名的带了一丝萧索的气息。
明明是那么强壮的背影,那么令人折服的威势,为什么转身的一瞬间会让人有难过的感觉……
不过此后,当地不知什么时候起,就有了一个这样的美丽传说:有一位汗王,抓了一位美丽可爱的女子,后来这名女子的情人出现,两人至死不渝的爱情感动了这名汗王,于是便释放了他们,他们以后一直幸福忠贞的过了一辈子。
可是八百年之后,这个美丽动人的传说变成了这个样子:有个残暴好色的汗王,抓了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子欲行不轨,后来有一位英俊的年轻人路过,路见不平,与那位汗王大战三百回合,打败了那位汗王和他的侍从,救走了美丽的姑娘,姑娘感动万分,以身相许,两人结为伉俪,恩爱百年。
——此事告诉我们,草原人民是浪漫的;草原人民喜欢英雄救美的动人传说;草原人民对救美的英雄有两个要求:一是英俊,二是年轻……
当然,值得铁尔罕庆幸的是,那名残暴好色的汗王,具体是哪一任,那时已经不可考了。
………
秦斐弟弟很郁闷。
秦桑收养的弟弟里面,惟有秦斐和她亲近一些,其余三人跟秦柳感情深一些,对她则是怀着感激和敬意(敬畏?)。
现在已经到了六月,再过三个月秦桑便满了二十岁,若是放在前世,她还只能算是个小女孩,可眼下这世道,二十岁的女人,只怕孩子都已经两三岁了。
秦桑还带些前世的心态,倒不觉的自己年纪大了,而且自我意识也很强,她本身没有做过母亲,对孩子实在亲近不起来,她只在大处关心她的“弟弟们”,生活上的细微之处交给秦柳照顾她也放心,至于学习方面,也请了文、武两位师傅教授,务必将他们培养成文武兼备才好。
说来,秦斐这个三弟之下,还有三个“弟弟”,老四名叫秦翊,如今大概十二岁左右,本是在人伢子那里买的,骨瘦如柴,但是食量惊人,也因此原因受了许多打骂,看到他,秦桑不知怎么想起以前读的一片文章,就是说伯乐识千里马的那一段: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
于是她心中一动,砍了一半价钱将之买回来,结果发现,他吃得多是因为肚子里面闹虫,并没有什么特异的地方,非“千里马”也 ……
虽然后来吃了药,把虫子打下来了,可是因为已经养成了习惯,每次吃饭的时候,他都成了“菜霸”,左手护自己碗里的饭,右手握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刷刷,将附近的菜全都扫到自己的碗里,要不是堆不下了,估计放得远一点的菜也得卷进他的碗里,最后的结果则是,自己快撑死,旁人快饿死。
还有老五,叫秦朔,如今已经过了十岁,一年半之前,父母双亡,原本投靠舅家,谁知被舅妈赶出来,这小子心狠,小小年纪就知道放火烧房,一把火烧毁了他舅舅的房子,事后无人想到这会是一个小孩子干的,所以也逃避了罪责,但是放火过程中被秦桑撞见……于是弄清内情之后,秦桑搞了点桐油给他,然后一个点火,一个望风……
再后来,当秦桑看到这孩子手腕上的一颗红痣的时候,一把抱住他哇哇大哭起来——“五弟啊,我可算找到你啦……你的养父养母对你好吗?难怪你叔叔不待见你,原来你是我们秦家的种啊……”
“我,我不是……”
“如果不是就把油钱还我,还不出来一样要跟我走。”
“……”
至于六弟秦司,今年九岁,出生书香世家,是季总管半年前领来的,说是故人之后,家道败落,想要养在身边,希望秦桑允准了,结果秦桑允准了,但是却要求由她来抚养。
这孩子已经知事,也没那么好哄,季总管吩咐他一番,也不再说什么了,接受了秦司这个名字。
只是……匪夷所思——斐、翊、朔、司,这名字还真恶趣味啊,他心想。
别看司弟弟年纪小,人家是文化人。
不得不说,这种书香世家的孩子和野生野养的就是不一样,举手投足都是斯文有礼,懂事的叫人心疼,所以通常秦家的饭桌上,几个孩子抢的风生水起,唯有他只是抱着一碗白饭低头默默的吃。
每次都是有哥哥风范的秦斐,将自己抢到的菜分给他,所以他总是跟着秦斐。但是与其说他是追随秦斐,还不如说他是利用秦斐这个实力最强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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