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部分 (第1/4页)
找不到熟悉的部落歇脚,补充不了粮食,这一万铁骑随时可能饿死在草原上,这是汉人军伍与草原部族之间进行了几千年的游戏,规则很简单,汉人军伍无法到达草原深处,因为他们太依靠后勤粮草,而草原骑兵驱赶着羊群,时聚时散,来去飘忽,拖也能拖垮了汉人的强大军队。
但如果汉人粮草充足,即便是几个草原大部联合起来,也不是汉人军伍的对手,简陋的弓箭弯刀,根本无法抵抗聚在一起,像刺猬般让人无从下手的汉人军伍,更无法阻挡身着盔甲,也根本无法阻挡的汉家铁骑的冲锋。
各自有着明显的优势,缺点却也同样明显的汉人和草原异族,就这样你来我往的对峙了千年,兴衰起落,却始终无法真正的征服对方。
其实不论木华黎,还是不颜昔班,都明白再往前走,便要多出许多的凶险出来,但不颜昔班不会放弃向前的念头,因为他是鞑靼人,天神的宠儿,鞑靼人中的王者。
木华黎到是有心先撤回去,但他身负军令,没有完成大帅的嘱托,对于他来说,不啻于是一件最让他感到羞愧的事情。
可能时日上已经赶不及了,木华黎默默估算着,即便回去,好像也赶不上攻城之战了,但总需个结果,大帅问起来,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见到,还不如死在这里。
但他毕竟久经行伍,不会像不颜昔班那样,好像被仇恨之火烧坏了脑子,一门心思的往前赶路。
他将斥候全都派了出去,巡视大军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在速度上,也渐渐减慢了下来,要留出充足的马力,以便接战的时候能够发力。
其实,在草原上,斥候的作用也被降到了最低,马蹄声会在很远便被人听到,一望无际的平坦草原,也让大军被偷袭的可能降低到了最低,所以,草原上的战争,其实就是谁先发现谁的战争,发现了,立即冲上去,不要给对方留下充足的冲锋距离以及逃跑的机会,这就是偷袭,光明正大的偷袭。
其实不用多久,远处升上天空的烟柱儿在草原上显得如此的清晰,不颜昔班和木华黎都是精神一振,找到了……
从这里看去,烟柱好像细的随时都可能被掐断,但对于他们来说,却知道,那一定是一场不小的大火,距离很远,也许要半天的功夫才能到达那里,甚至要更长,但终归是找到了些什么,而非是一无所获了。
到了那里,即便和之前一样,找到的只是部落的残骸,但敌人一定走不了多远,顺着他们的踪迹追上去,杀死他们,粮食也就应该不用愁了……
(双倍月票最后一天,阿草努力多更些,大家投票啊,又被人爆了一次,阿草心里滴血啊,不过想想,这个月票排行榜现在好像也没什么作用啊,每个月都是那些人,其他人连边都不沾,对于其他作者来说,有和没有真的没什么区别……)
!
第十一卷 张弓北望射天狼第九百一十一章 结义(求月票)
“那里应该是麻里部的草场。”说到麻里部,不颜昔班有些咬牙齿切,鞑靼五姓全部参加了那场叛乱,但其中,尤其让人痛恨的就是麻里部,他们作为达剌儿汗最信任的人,汪古部的兄弟,却勾结卡勒部的那些鬣狗,杀死了达剌儿汗,并覆灭了汪古部。
对于鞑靼人的纷争,木华黎不想理会,也不愿多问什么,草原上部族之间的战争,没有什么公义可言,弯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当一个人被传诵为英雄的时候,并不是说他有多么慷慨,多么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领的部落是多么的强大,和汉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区别。
鞑靼人在草原上并不算强大,名声也并不是很好,因为他们从来都被当做是金国的走狗而存在的,而当他们杀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后,可想而知,他们的名声只会更坏,下场也一定不会太好。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蒙古部族中,将没有多少人愿意收留这些杀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们的腿脚,活该被荆棘刺穿,他们的身躯,活该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秃鹫啄食,他们的头,活该摞在一起,成为长生天降下怒火的见证。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杀死那些沾了血的敌人。”木华黎如是道。
一万骑军在军官的呼喝声中,开始转向,他们放缓了马速,并不着急的前去查看明白。为即将到来的战斗蓄养着气力。
大军的斥候们则疯狂的催动战马,向烟柱升起的地方疾驰而去。
“我们需要一些鞑靼部族的战士跟我们回去。”也许是对木华黎要求大军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