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部分 (第2/4页)

情况,因此特意拿李贯开刀。

当然,直接将李贯杀掉还是不妥当的——哪怕是以“不忠”的罪名。李贯毕竟是言官,若是直接杀他,那便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因此,朱棣便给了李贯三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如果李贯坚持的意见是正确的,那么他将名利双收——成功教化狄夷可得名,连升三级可得利。

第二个和第三个选择,只要李贯能够获得士林或者百姓当中任意一个群体的同情和支持,那么他便可以保住性命并拥有足够的名声。

不过朱棣深信,李贯最后的结果除了丢掉性命外,还得不到百姓和士林的支持。

百姓的观点相较文人而言自然朴实得多:既

人杀我汉民,那么大明为什么不可以杀戮鞑靼人?李杀鞑靼人,不是奸臣是什么?

读书人倒是多少会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只是满嘴跑火车而已,居然丢掉性命之余还会身败名裂,这对于只会耍嘴皮子而不会做实事的读书人来说实在很可怕。但读书人也不可能在公开场合支持李贯,毕竟去教化鞑靼人不仅危险而且看不到任何成功的可能。

更妙的是,这样操作还可以淡化朱棣杀言官的色彩。因为表面上并非是朱棣要杀李贯——成功了名利双收,失败了自领其罪本就天经地义——更何况李贯自己也清楚凭教化不可能成功,若固执己见反而会连累家族……若李贯将来不肯去去教化鞑靼人反而选择自尽,那么这笔帐自然算不到朱棣头上。

有了李贯这个榜样,估计会稍稍扼制言官胡说八道的风气。如果能够青史留名,那么很多读书人都可以不在乎丢官甚至丢掉性命,然而若是丢官丢性命之余还会身败名裂,那便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愿意接受的结局了。

当然,朱棣也知道用李贯来杀鸡骇猴只是治标不治本。世间万物皆有因果,让那些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八股进士去作言官,本身就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八股文的地位是在明朝确立的。按朱棣的个人理解,八股文的发扬光大与朱元璋的文字狱有着莫大的关系。文字狱从1384年一直延续到1396年,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这种恶劣的环境为八股文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土壤。

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规定以八股文作为取士的标准,以“四书”、“五经”为题,不允许有自己的见解,必须依照古人的思想。这种考试的内容比较僵化,限制了人们的思想。

朱棣知道八股文的危害,自然不会允许它继续荼毒后世。恩科考试之前,朱棣已经通过各种途径透露当今天子“轻制艺、重策论”,而主考官又由善于揣摩上意的李至刚担任,因此这种录取标准执行的还算彻底。朱不要求举子写文章时严格按照八股文行文格式,只要求他们必须有自己的见解、必须有创造性的思想。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只要将这种取士标准坚持二十年,相信风气就会完全扭转过来。

这个举措只是解放文人的思想,却不能保证那些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新科进士干好言官这份工作。所以朱棣紧接着还有一招,那就是规定“参加工作不足九年者不得为言官”。这样规定能够让言官们拥有充分的工作经验,言事时便能够有的放矢。

另外,言官的进谏程序也得稍微修改一下。

言官中的六科给事中虽说只是七品小官,但其权力却大得骇人——他们如果认为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敕令有不妥之处,居然可以将敕令退回!至于说内阁、尚书发出的命令那便更不用谈。

正常情况下,守规矩的明朝皇帝若是遇到敕令被封还的事基本上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明朝的皇权看起来很厉害,但实际上皇帝也不能一言九鼎。因为精力有限的缘故,低品官员的任命一般都是由吏部决定,也就是说,由于给事中官衔太低,皇帝甚至不方便直接剥夺他的职务。虽说可以直接下中旨进行干涉,但这种敕令极有可能被吏部给事中给封还。

朱准备将程序改成这样:给事中有权封还敕令,而皇帝经过思考后认为自己正确,便可以下达第二次敕令。接下来给事中如果仍然认为该敕令有不妥之处,第二次封还皇帝的敕令时就必须联合十名以上的言官签上名字。这时候皇帝如果仍然坚持自己正确,而签名的十人也依然坚决反对,那便前往死谏台喝毒酒死谏(当然,十杯酒中只有一杯有毒)。若十名言官依次喝完死谏酒(直到有人喝下那杯毒酒为止),那么皇帝便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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