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部分 (第2/4页)
白天张着眼睛也能睡死下去。
“一只小绵羊,两只小绵羊。。。九百九十九只小饕餮,一千只小饕餮。。。九千九百九十八只珑,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珑。。。啊!我到底在数什么啊!”
淼夕气得从床上跳起来,数绵羊怎么数成珑了?
一定是因为珑是饕餮的错!
饕餮和绵羊不都有两只角,只不过饕餮是肉食灵兽,绵羊是吃素的;饕餮比较凶,绵羊很温顺。。。饕餮很体贴,绵羊不懂事;饕餮很漂亮,绵羊都是一团乱麻。。。
啊!她要疯了!珑是饕餮又怎么样,她喜欢绵羊多一点,那个老妖怪有什么好,每天都咬她的脖子吸她的血,尽找机会占她便宜,她还是他预定有六千年保鲜期的储备零食。。。他很温柔,也手艺很好,脸也很好看。。。他今天早上还和那么多女孩一起走,把她丢在家里,是她叫珑走的。。。那又怎么样,那个笨蛋就不知道她自己在家会无聊,会想他的吗?
好吧,她承认她是在意珑了,就许珑霸道,不许她想人呀!她就是想珑又怎么样,那个没良心的老家伙又不会知道,还说什么就只在乎她一个,今天早上跟那些女孩走的时候很快乐嘛,哼!
讨厌讨厌!她决定了,一定要讨厌珑,叫那老妖怪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害她都无聊到胡思乱想了!
不管了,说什么她呆在家里才安全,把灵力封印解开她到哪里都安全,老妖怪不就是怕她逃跑吗?她就出门怎么了,她就不高兴珑把她关在家里自己就跑到外面花天酒地,谁知道他在学校会不会有女朋友,没准还不止一个,她管那满嘴大话的老妖怪去死!
越想越不甘心,淼夕一把脱下睡衣,套上外套,妆怎么化来着?头发要怎么弄?以前都是珑帮她化妆梳头的。。。
不行!不能再倚靠那只老妖怪了!她要独立。。。可是独立好辛苦的说,还是米虫日子轻松点,把珑叫回来帮她梳头发。。。
算了,不就是头发吗,她自己也能。。。能让它飘着,现在人人都把头发拉直,她干嘛还要把头发盘上去,太辛苦了,她天生丽质,不化妆也一样很好看,她就爱素面朝天怎么了,谁有意见?化妆品都含有化学物质,会损害皮肤,珑给她的化妆品貌似是灵草做的,有护肤作用。。。谁要用那个老妖怪的东西,现在提倡节约,何必浪费时间给自己的脸弄得花花绿绿的,时间就是金钱,节省时间也是节省了金钱,我们应该贯彻党的政策!(汐:全素歪理,偷懒还那么多借口,偶都鄙视!)
没有珑的巧手打扮,淼夕照着镜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她还是太倚靠珑了,坏现象,但也说明她在米虫协会混到更高的位置了。
淼夕把皮包一拿,带上珑给的白金卡,她要出去混日子!
可是该去那里呢?
淼夕从一个摊位走过另一个摊位,却一件东西也没买,因为她悲哀地发现一件事实,小地摊没有刷卡机,珑又没给她现金,她只好边走边看,目标——大商场!
然而,淼夕忽略了自身因素,在夕大仙人的谆谆教导下,加上长久的学习实践,爱财早已从习惯上升为本能,但是大商场都是明码标价,而且比小地摊贵,现在这张白金卡是她的不是珑的,她。。。舍不得花!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当一笔钱属于别人的时候,她会花得毫无顾忌,怎么撒怎么愉快,担当那笔钱变成自己的事,他又一毛也舍不得给乞丐,美其名曰:“乞丐有手有脚,能够在太阳下一蹲就是一天,足见他们比少林寺方丈要身强力壮得多,自己能挣钱,我们把钱给他们是助长他们的懒散和堕落。”
很巧,淼夕就是以这种心态对着货架上的物品观望又观望,想拿又不想花钱,内心挣扎不断,钱再多她也不嫌多,哪怕珑的白金卡里足足有一千万美金,她就是一个子都不想出。
于是淼夕就在商场里和售货员耗上了,任售货员磨破嘴皮和她介绍,淼夕心里始终重复着六个字,想买,不想花钱,想买,不想花钱。。。
“那些东西我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插了进来。
淼夕迅速回头,是阿修罗王!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难道他发现什么了?
阿修罗王露出她所熟悉的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人看不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罗小姐,我们又见面了。”他的目光落到淼夕脖子上项链的三滴水状宝石上,“看来他很在意罗小姐。”
淼夕顺着他的目光握住项链,深怕他会看出什么,阿修罗王特地来找她,要是知道是她主动拒绝他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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